一种中药汽熏式医疗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7332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中药汽熏式医疗椅。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 相应的人们工作压力的逐渐增大, 导致许多人过多忙于事业而忽略对身体健康的关注, 医用医疗器械的家用化是当今医学器械发展的核心趋势, 让人们在家中足不出户, 不耽误生活工作的前提下就能享受到如同在医院般的治疗效果。药物熏蒸器在各大医院及疗养院中得到广泛普及, 对于患有肛肠外科, 软组织损伤,肌肉劳损的病人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家用药物熏蒸医疗器使上述病人在家中即可进行治疗,很多人都患有痔疮, 吃辣的、 上火等都能引起痔疮反复发病, 最有效的治疗方式就是用热气或加有中药的热气熏蒸, 由于部位的特殊, 人蹲下的时间很短就脚腿麻木, 不舒适也达不到医疗效果,如果能坐着熏蒸,舒适又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使用电脑等文职工作人员越来越多, 其劳动强度也越来越大,肩颈肌肉疲劳,颈椎劳损等类似的问题,引发肩、颈椎器质性的病变越来越多。针对此种病情,很多患者接受中药熏蒸疗法治疗。中药熏蒸医疗椅是以肛肠熏蒸的便利为重点,同时对肩、 颈椎进行治疗,通过使用填充块,可以选择熏蒸部位,这种体积小,使用、操作便利的熏蒸椅是家庭和医院中药熏蒸器的首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提供一种舒适、安全的中药汽熏式医疗椅,通过设置熏蒸箱,将内部中药以气体的形态作用于人身体,以达到保健,治疗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适合推广。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中药汽熏式医疗椅,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下方设有椅腿,所述底座上方与支持杆相连,所述支撑杆上方与升降杆相连,所述升降杆上方与坐垫相连,所述坐垫侧面设有扶手杆,所述坐垫与背靠垫相连,所述背靠垫和所述坐垫连接处设有背靠垫调节旋钮,所述坐垫和所述背靠垫上分别设有第一出汽口和第二出汽口,所述第一出汽口和所述第二出汽口都与熏蒸箱相连,所述熏蒸箱内设有加热杆,所述加热杆外部与通电插口相连,所述熏蒸箱底部还设有中药放置口。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扶手杆上设有手靠垫,所述手靠垫为真皮材质,内包裹海绵。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扶手杆下方设有升降开关,所述升降开关与所述升降杆相连。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出汽口和所述第二出汽口分别通过第一通气管和第二通气管与所述熏蒸箱相连。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出汽口和所述第二出汽口分别内嵌于所述座坐垫和所述背靠垫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中药汽熏式医疗椅,通过设置熏蒸箱,将内部中药以气体的形态作用于人身体,以达到保健,治疗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适合推广。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1中,1为底座、11为椅腿、21为支持杆、2为升降杆、3为坐垫、4为扶手杆、41为手靠垫、42为升降开关、51为背靠垫调节旋钮、6为背靠垫、61为第一出汽口、62为第一通气管、63为第二出汽口、64为第二通气管、7为熏蒸箱、71为加热杆、72为通电插口、73为中药放置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图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中药汽熏式医疗椅,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下方设有椅腿11,所述底座1上方与支持杆21相连,所述支撑杆21上方与升降杆2相连,所述升降杆2上方与坐垫3相连,所述坐垫3侧面设有扶手杆4,所述坐垫3与背靠垫5相连,所述背靠垫5和所述坐垫3连接处设有背靠垫调节旋钮51,所述坐垫3和所述背靠垫5上分别设有第一出汽口63和第二出汽口61,所述第一出汽口63和所述第二出汽口61都与熏蒸箱7相连,所述熏蒸箱7内设有加热杆71,所述加热杆71外部与通电插口72相连,所述熏蒸箱7底部还设有中药放置口73。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扶手杆4上设有手靠垫41,所述手靠垫41为真皮材质,内包裹海绵。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扶手杆4下方设有升降开关42,所述升降开关42与所述升降杆2相连。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出汽口63和所述第二出汽口61分别通过第一通气管64和第二通气管62与所述熏蒸箱7相连。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出汽口63和所述第二出汽口61分别内嵌于所述座坐垫3和所述背靠垫5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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