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鼻部密封部分的接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4516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提供正压呼吸疗法的接口,该接口包括:

面罩组件(500,500’),该面罩组件包括面罩密封件(504)和面罩基部(502);

其中,该面罩基部包括定位在所述面罩基部的各侧边上的两个带条连接部(580’);

所述面罩密封件(504)被固定至所述面罩基部,所述面罩密封件包括:口部开口(526)、至少一个鼻部开口(530)、第一叶片(512)和第二叶片(514),所述第一叶片(512)和第二叶片(514)从上表面(516)总体上向上延伸,所述第一叶片(512)、第二叶片(514)与所述上表面(516)一起限定了凹谷(522),该凹谷(522)至少容纳使用者的鼻尖,这样使得所述上表面(516)覆盖鼻子,所述上表面(516)包括所述至少一个鼻部开口(530)的至少一部分;以及

头帽组件600,该头帽组件包括:

顶带(606),该顶带延伸越过使用者的头顶;

后带(604),该后带围绕使用者的头后部延伸,其位置总体上高于颈背但总体上低于枕骨隆突;以及其中,在使用者的耳部的向后位置处且在头帽的各个侧边上,该后带(604)分叉形成高于使用者的耳部的上臂(610)和低于使用者的耳部的下臂(612);以及

分别连接在所述上臂、下臂和各个带条连接部(580’)之间的带条(602);

其中,所述上臂(610)和所述下臂(612)的刚性高于所述后带(604)的刚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上臂(610)弧度向上至一个高于使用者的耳部的位置处,然后弧度向下至一个总体上位于使用者的耳部向前的位置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上臂(610)与相应的带条(602)之间的附接点被定位于总体上低于使用者的眼部。

4.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下臂(612)向下并向前延伸至一个比耳部略后或略前的位置。

5.如权利要求1-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在使用者戴上所述头帽组件(600)时,所述上臂(610)和下臂(612)总体上保持形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上臂(610)和下臂(612)均支撑其自身的重量。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上臂(610)和下臂(612)均被构造成在由使用者佩戴过程中不会缠绕打结。

8.如权利要求1-7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带条(602)与所述上臂(610)和所述下臂(612)二者中的至少一个在耳前的位置处相连接。

9.如权利要求1-8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带条(602)包括调整机构(620)以能够调节所述面罩密封件(504)与使用者的面部之间的力。

10.如权利要求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顶带(606)是柔性的,并且具有可调节的长度。

11.如权利要求1-1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顶带(606)与所述上臂(610)在总体上高于使用者的耳部的位置处连接起来。

12.如权利要求1-11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上臂(610)和相应的带条(602)之间的附接点布置成提供所需的上力向量,所述下臂(612)和相应的带条(602)之间的附接点布置成提供所需的下力向量,在上力向量与下力向量之间限定的角度处于约25度与约70度之间的范围内。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接口,其中,在上力向量与下力向量之间限定的角度处于在约35度与约50度之间的范围内。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顶带(606)包括冠带,该冠带包括第一冠臂(392)和第二冠臂(394)。

15.如权利要求1-14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外周部分(772)相对于该第一叶片(726)和该第二叶片(726)二者的向内面向部分具有增加的刚性。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外周部分相对于该第一叶片(726)和该第二叶片(726)二者的向内面向部分具有增加的厚度。

17.如权利要求1-16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该第一叶片(726)包括第一脊隆,该第一脊隆被定位在向外面向表面与向内面向表面之间,并且其中该第二叶片(726)包括第二脊隆,该第二脊隆被定位在向外面向表面与向内面向表面之间,该第一脊隆和第二脊隆相对于该向内面向表面具有增加的刚性。

18.如权利要求1-17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该第一叶片(726)包括第一脊隆,该第一脊隆被定位在向外面向表面与向内面向表面之间,并且其中该第二叶片(726)包括第二脊隆,该第二脊隆被定位在向外面向表面与向内面向表面之间,该第一脊隆和第二脊隆相对于该向内面向表面具有增加的厚度。

19.如权利要求1-18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接口,其中,所述头帽组件被适配为在面罩组件(500)与使用者的面部之间提供略向上的力。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接口,其中,该头帽组件(600)被配置成调节该面罩组件(500)的角度。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接口,其中,该头帽组件(600)不包括T形管。

22.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接口,其中,该面罩组件(500)和该头帽组件(600)被配置成:使得该面罩组件(500)或该头帽组件(600)将在眼外侧之间的水平位置上任何垂直高于眼部的位置均不与使用者的面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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