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9607阅读:30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按摩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



背景技术:

目前神经内科一般都会配合按摩进行治疗,以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然而一般神经内科用的按摩器大多是手动式按摩器,在按摩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亲自按摩使得护理劳动强度大,容易疲劳,难以长时间进行操作,影响病人的恢复时间,而且长时间的按摩恢复工作也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

现有技术的按摩器的功能比较简单,在护理过程中,病人不同部位的病况不同,需要的按摩力度也不同,肌力较弱的部位,需要按摩力度比较小,肌力较强的部位,需要的按摩力度比较大,医务人员无法结合病人部位的病况有选择的进行按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设有按摩凸柱,所述底板的下端与接线管通过套筒连接,所述接线管靠近底板端设有手柄,所述接线管的另一端设有控制板,所述控制板上设有肌力等级档位开关、时间显示窗、时间按键和电源开关。

进一步的,所述肌力等级档位开关分别对应肌力等级为0-5级。

进一步的,所述时间按键上的加键和减键可以随意设定时间,保证不同患者的治疗时间。

进一步的,所述手柄包裹有橡胶护套,治疗时方便医务人员或者患者握紧按摩器。

进一步的,所述底板为手掌形状。

进一步的,所述的按摩凸柱均由弹性材料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底板为可拆卸清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医务人员先测出患者的肌力,根据病患不同部位肌力强弱,选择适当的肌力等级档位,并设定按摩时间进行治疗,这样,医护人员就不要亲自按摩了,护理劳动强度减轻,大大降低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板,2-按摩凸柱,3-手柄,4-接线管,5-套筒,6-控制板,7-电源开关,8-肌力等级档位开关,9-时间显示窗,10-时间按键,11-橡胶护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上设有按摩凸柱2,所述底板1的下端与接线管4通过套筒5连接,所述接线管4靠近底板1端设有手柄3,所述接线管4的另一端设有控制板6,所述控制板6上设有肌力等级档位开关8、时间显示窗9、时间按键10和电源开关7。

进一步的,所述肌力等级档位开关8分别对应肌力等级为0-5级。

进一步的,所述时间按键10上的加键和减键可以随意设定时间,保证不同患者的治疗时间。

进一步的,所述手柄3包裹有橡胶护套11,治疗时方便医务人员或者患者握紧按摩器。

进一步的,所述底板1为手掌形状。

进一步的,所述的按摩凸柱2均由弹性材料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底板1为可拆卸清洗。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实际工作时,医务人员使用该设备前,会对患者症状处做的一些动作施加阻力(比如:掌长肌肌力测定,医生嘱咐患者握拳,并尽量屈腕,可见掌长肌突于皮下,医生对屈腕动作给以阻力),从而评估出该处病症肌力的等级,根据肌力的情况,一般均将肌力分为以下0-5级,共六个级别:0级-完全瘫痪,测不到肌肉收缩;1级-仅测到肌肉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2级-肢体能在床上平行移动,但不能抵抗自身重力,即不能抬离床面;3级-肢体可以克服地心吸收力,能抬离床面,但不能抵抗阻力;4级-肢体能做对抗外界阻力的运动,但不完全;5级-肌力正常)。确定肌力的等级后,将底板1放在患者的病症处,接通电源,打开电源开关7,按下测出的肌力等级对应的肌力等级档位开关8,底板1上的按摩凸柱2开始按摩工作,并根据患者的病情设定按摩时间,时间显示窗9显示需要的按摩时间,以到达医务人员预期的治疗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智能神经内科护理用测量按摩器,医务人员先测出患者的肌力,根据病患不同部位肌力强弱,选择适当的肌力等级档位,并设定按摩时间进行治疗,这样,医护人员就不要亲自按摩了,护理劳动强度减轻,大大降低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

上述实施例中的实施方案可以进一步组合或者替换,且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思想的前提下,本领域中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化和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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