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输液器进液口的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23737发布日期:2018-12-11 20:14阅读:231来源:国知局
一种输液器进液口的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液器进液口的防护装置,属于医疗器械领域。



背景技术:

医院大量使用输液器,在输液过程中,常发生因患者无意间体动或无意识体动导致输液器瓶塞穿刺器被拔出,进而掉落地面污染。患者在病房时需及时更换输液器,造成浪费,且较为麻烦。患者若在转运路程中,则无法更换输液器,需暂时关闭输液器,等转运完成更换,常因等待时间过久导致静脉留置针堵塞, 需拔除重新扎针,既浪费又给病人带来痛苦。

临床申请了一些专利试图解决上述问题,如专利ZL201520236543.3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但瓶塞穿刺器虽然不会掉落地面而污染,还是会碰到其他地方而污染。另外如专利ZL201520236613.5解决了上述问题,但其将输液器和输液瓶牢固的固定为一体,当患者体动时,常导致输液针被拔出,造成浪费和痛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结构的一种进液口防脱落防污染输液器,减少输液过程中瓶塞穿刺器被拔出,同时也避免了瓶塞穿刺器被误拔受污染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结构紧凑、拆装方便、制作容易、安全可靠、实用性强的一种进液口防脱落防污染输液器,且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输液器进液口的防护装置,包括依次相连的瓶塞穿刺器、输液管路和滴斗,以及对称设置的左防护罩和右防护罩;所述左防护罩和右防护罩通过卡扣组件合成喇叭状的上防护罩,所述上防护罩的上端部形成固定孔,所述固定孔孔径小于瓶塞的直径、并套于瓶塞上,所述上防护罩的下端部形成上喇叭口,所述上喇叭口的外侧设有外螺纹;

还包括与上防护罩对应的并呈喇叭状的下保护罩,所述下保护罩的上端部为下喇叭口,所述下喇叭口的内侧设有与上喇叭口的外螺纹相对应的内螺纹,所述上防护罩和下保护罩通过外螺纹及内螺纹连接,所述下保护罩的下端部设有下保护罩进口,所述下保护罩可移动的套装于输液管路外;

所述下保护罩进口设有限位环、用于限制瓶塞穿刺器从下保护罩脱落。

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上防护罩和下保护罩均采用透明材料。

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卡扣组件包括相匹配连接的卡座和卡舌,所述卡座和卡舌分别对应设置于左防护罩和右防护罩。

本实用新型更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下保护罩的下喇叭口和下保护罩进口之间的距离大于20C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左防护罩和右防护罩通过卡扣组件合成喇叭状的上防护罩牢牢卡在瓶塞上,进而保证瓶塞穿刺器不脱落;本实用新型通过卡位环的设置使瓶塞穿刺器不会从下保护罩脱落而受污染;本实用新型通过下保护罩的下喇叭口和下保护罩进口之间的距离大于20CM的设置保证了瓶塞穿刺器脱落后有一定的移动距离,进而保证输液针不被拔出;本实用新型通过上防护罩和下保护罩均采用透明材料的设置,可以让医护人员等可以监测瓶塞穿刺器是否脱落。

上述内容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更清楚的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上防护罩的剖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图2及图3所示,一种输液器进液口的防护装置,包括依次相连的瓶塞穿刺器1、输液管路2和滴斗3,以及对称设置的左防护罩41和右防护罩42;所述左防护罩41和右防护罩42通过卡扣组件43合成喇叭状的上防护罩4,所述上防护罩4的上端部形成固定孔44,所述固定孔44孔径小于瓶塞5的直径、并套于瓶塞5上,所述上防护罩4的下端部形成上喇叭口,所述上喇叭口45的外侧设有外螺纹46;

还包括与上防护罩4对应的并呈喇叭状的下保护罩6,所述下保护罩6的上端部为下喇叭口61,所述下喇叭口61的内侧设有与上喇叭口45的外螺纹46相对应的内螺纹62,所述上防护罩4和下保护罩6通过外螺纹46及内螺纹62连接,所述下保护罩6的下端部设有下保护罩进口63,所述下保护罩6可移动的套装于输液管路2外;

所述下保护罩进口63设有限位环64、用于限制瓶塞穿刺器1从下保护罩6脱落。

所述上防护罩4和下保护罩6均采用透明材料。

所述卡扣组件43包括相匹配连接的卡座431和卡舌432,所述卡座431和卡舌432分别对应设置于左防护罩41和右防护罩42。

所述下保护罩6的下喇叭口61和下保护罩进口63之间的距离大于20CM。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的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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