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与牙齿嵌合精密的假牙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21152发布日期:2019-06-26 01:16阅读:484来源:国知局
一种与牙齿嵌合精密的假牙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学工具,具体是一种与牙齿嵌合精密的假牙支架。



背景技术:

对于缺失牙齿的人群,如何恢复咀嚼能力成为一个关键问题,通常考虑通过安装义齿来解决该问题。义齿可分为固定义齿和活动义齿,结合经济因素,目前大多数人选择活动义齿。而活动义齿又可分为可摘局部义齿和全口义齿,活动义齿支架作为活动义齿的一部分,具有支撑、连接活动义齿的作用,保证活动义齿与口腔的贴合度,使活动义齿具有舒适性,也便于自行摘戴。现有技术粘结部网格上的通孔是直孔型,但直孔型的通孔孔内的内壁很光滑,无着力点,连接强度不高,牙体受外力容易脱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与牙齿嵌合精密的假牙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与牙齿嵌合精密的假牙支架,包括牙床座、假牙架、连接桥、假齿、粘合垫和受力垫,所述的牙床座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假牙架,所述的左右两侧的假牙架通过连接桥相连接,所述的假牙架包括假齿、粘合垫和受力垫,所述的受力垫位于粘合垫的上方,所述的受力垫上设有若干道假齿,所述的假齿的底端均安装有凹槽,所述的凹槽的中间位置设有固定孔,所述的假齿的底端设有缓冲柱,所述的缓冲柱穿过固定孔嵌合在受力垫内,所述的假齿的左右两端均设有固定片,所述的固定片的底端安装有固定柱,所述的假齿通过固定柱与受力垫相连接,所述的固定柱与受力垫设有软垫,所述的粘合垫上平面设有若干道粘合块,所述的受力垫的底平面上设有若干道嵌合部,所述的嵌合部与粘合块嵌合并粘结,所述的嵌合部的前后两侧均设有卡合钩,所述的卡合钩固定在粘合块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牙床座材质为高分子合成树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假齿材质为硬性高分子复合树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凹槽的结构为U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连接桥的材质选用合金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修复牙齿的过程中,不需要对邻牙进行切割、打磨,不会对健康牙齿造成实质性损害,又能自行戴取,保持口腔的卫生;设有缓冲机构,在咀嚼时产生的应力进行缓冲,模拟牙齿肌肉状况,便于与真牙配合作业;受力垫的底部与粘结垫的上端刚好形成一个卡位结构,形成着力点,使得整体粘接牢固,不易脱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假齿与受力垫的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假齿与受力垫的侧面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粘结垫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牙床座、2-假牙架、3-连接桥、4-假齿、5-粘合垫、6-受力垫、7-凹槽、8-固定孔、9-缓冲柱、10-嵌合部、11-粘合块、12-卡合钩、13-固定片、14-固定柱、15-软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与牙齿嵌合精密的假牙支架,包括牙床座1、假牙架2、连接桥3、假齿4、粘合垫5和受力垫6,所述的牙床座1的左右两侧均设有假牙架2,所述的左右两侧的假牙架2通过连接桥3相连接,所述的假牙架2包括假齿4、粘合垫5和受力垫6,所述的受力垫6位于粘合垫5的上方,所述的受力垫6上设有若干道假齿4,所述的假齿4的底端均安装有凹槽7,所述的凹槽7的中间位置设有固定孔,所述的假齿4的底端设有缓冲柱9,所述的缓冲柱9穿过固定孔嵌合在受力垫内,所述的假齿4的左右两端均设有固定片13,所述的固定片13的底端安装有固定柱14,所述的假齿4通过固定柱14与受力垫6相连接,所述的固定柱14与受力垫6设有软垫15,所述的粘合垫5上平面设有若干道粘合块11,所述的受力垫6的底平面上设有若干道嵌合部10,所述的嵌合部10与粘合块11嵌合并粘结,所述的嵌合部10的前后两侧均设有卡合钩12,所述的卡合钩12固定在粘合块11内。所述的牙床座材质为高分子合成树脂;所述的假齿4材质为硬性高分子复合树脂;所述的凹槽的结构为U形;所述的连接桥3的材质选用合金材料。在修复牙齿的过程中,不需要对邻牙进行切割、打磨,不会对健康牙齿造成实质性损害,又能自行戴取,保持口腔的卫生;设有缓冲机构,在咀嚼时产生的应力进行缓冲,模拟牙齿肌肉状况,便于与真牙配合作业;受力垫的底部与粘结垫的上端刚好形成一个卡位结构,形成着力点,使得整体粘接牢固,不易脱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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