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彩超探头伸缩转动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3214发布日期:2018-08-28 22:41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设备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彩超探头伸缩转动支架。



背景技术:

彩超简单的说就是高清晰度的黑白B超再加上彩色多普勒,当声源与接收体(即探头和反射体)之间有相对运动时,回声的频率有所改变,此种频率的变化称之为频移,D超包括脉冲多普勒、连续多普勒和彩色多普勒血流图像。目前,医疗领域内B超的发展方向就是彩超。

临床实践过程中,探头的连接线较长,当多探头放在一起时连接线极易相互发生缠绕、折叠或扭曲而造成连接线损坏,且探头使用后随意摆放,容易跌落而造成探头损坏,而且传统的彩超探头一般都是将手柄与探头结合在一起,不可以进行拆卸;导致操作台上比较混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彩超探头伸缩转动支架,它将彩超探头与操作手柄支架进行分离,方便对彩超探头进行整理、消毒,而且能够适用多种不同彩超探头的适用,同时,能够进行探头的单向旋转操作以及手柄折叠,便于探头的更好的操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折叠手柄、旋转连接件、连接基座、单向旋转盘、探头转动座、卡接齿、探头插接座、活动插槽、活动卡接件;所述的折叠手柄的上端连接有旋转连接件,旋转连接件的上端连接有连接基座,连接基座的上端连接有单向旋转盘,单向旋转盘的上端中间通过活动卡接件连接有探头转动座,探头转动座的内侧设置有卡接齿,且探头转动座的上端设置有探头插接座,探头插接座的内部设置有活动插槽。

作为优选,所述的单向旋转盘的外侧设置有数对单向卡接簧片。

作为优选,所述的活动插槽的内部插接有彩超探头,彩超探头的右端连接有U型连接架,U型连接架与活动插槽相互配合卡接;所述的活动插槽的中间侧面设置有数据线导出槽;彩超探头的左端连接有球形广角探头。

作为优选,所述的折叠手柄左右折叠最大角度120度。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彩超探头伸缩转动支架,它将彩超探头与操作手柄支架进行分离,方便对彩超探头进行整理、消毒,而且能够适用多种不同彩超探头的适用,同时,能够进行探头的单向旋转操作以及手柄折叠,便于探头的更好的操作。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探头转动座5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彩超探头11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折叠手柄1、旋转连接件2、连接基座3、单向旋转盘4、探头转动座5、卡接齿6、探头插接座7、活动插槽8、活动卡接件9、单向卡接簧片10、彩超探头11、U型连接架12、数据线导出槽13、球形广角探头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折叠手柄1、旋转连接件2、连接基座3、单向旋转盘4、探头转动座5、卡接齿6、探头插接座7、活动插槽8、活动卡接件9;所述的折叠手柄1的上端连接有旋转连接件2,旋转连接件2的上端连接有连接基座3,连接基座3的上端连接有单向旋转盘4,单向旋转盘4的上端中间通过活动卡接件9连接有探头转动座5,探头转动座5的内侧设置有卡接齿6,且探头转动座5的上端设置有探头插接座7,探头插接座7的内部设置有活动插槽8。

作为优选,所述的单向旋转盘4的外侧设置有数对单向卡接簧片10。

作为优选,所述的活动插槽8的内部插接有彩超探头11,彩超探头11的右端连接有U型连接架12,U型连接架12与活动插槽8相互配合卡接;所述的活动插槽8的中间侧面设置有数据线导出槽13;彩超探头11的左端连接有球形广角探头14。

作为优选,所述的折叠手柄1左右折叠最大角度120度。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首先将彩超探头插接到活动插槽8的内部,然后将折叠手柄1折叠倒到最佳的操作位置进行操作;与此同时,可通过旋转手柄1并在单向旋转盘4、探头转动座5的配合下,实现活动插槽8与彩超探头11的旋转。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彩超探头伸缩转动支架,它将彩超探头与操作手柄支架进行分离,方便对彩超探头进行独立消毒处理,而且能够适用多种不同彩超探头的适用,同时,能够进行探头的单向旋转操作以及手柄折叠,便于探头的更好的操作。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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