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空间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板结构及至少三个标记件;所述板结构包括尖端部和标记板面部;各个所述标记件设置在所述标记板面部上,且与所述尖端部之间的间距不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间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结构为不显影材质,所述标记件为显影材质;和/或,所述标记件为反光标记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间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件为球状结构。
4.一种空间定位装置的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间定位装置为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空间定位装置,该矫正器包括:
尖端容置结构,用以容置所述板结构的尖端部,且使所述板结构能够在一定角度范围内绕其尖端部运动;
空间位置识别装置,用以检测所述板结构上的标记件,以确定所述标记件的空间位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间定位装置的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尖端容置结构包括:
尖端连接部,其上开设有容置槽,以配合容置所述板结构的尖端部;
球关节座,包括球体和座体,所述球体可活动配合设置在所述座体的球坑中,所述球体与所述尖端连接部连接固定,使所述板结构能够在一定角度范围内绕其尖端部运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间定位装置的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槽延伸至所述球体的球心位置处,使得所述尖端部的最尖端位于所述球体的球心位置处。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间定位装置的矫正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间位置识别装置为:双目视觉系统;或,至少两个位于不同角度进行拍摄的摄像镜头;或,至少两个位于不同角度进行扫描的X光扫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