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牙咬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94127发布日期:2019-06-13 15:52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婴儿牙咬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婴儿用品,具体涉及一种婴儿牙咬球。



背景技术:

婴幼儿在乳牙生长阶段,常常啃咬手中玩具或手指,既不卫生,又不利于乳牙的正常生长。

为此,人们研发出一种咬牙胶。从形状上说,有单一动物,单一水果等,其虽然具有磨牙功能。但是其仅为一个主体,对于力气较小的婴儿而言较难握持,影响到磨牙效果,而且婴儿使用时容易掉落,在次啃咬需要进行清洗,否则容易导致细菌通过牙胶进入婴儿体内;另外由于其仅为一个主体,没有形状上的变化,对激发宝宝的兴趣不利,无启智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巧妙、合理,具有便于婴儿握持,不易掉落,且磨牙效果好的婴儿牙咬球。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婴儿牙咬球,其包括球体和多条软胶棒体,所述球体包括按从下至上的顺序依次盖合的下底壳、下中壳、上中壳和上顶盖,分别在下底壳与下中壳之间、下中壳与上中壳之间以及上中壳与上顶盖之间设有卡孔,所述软胶棒体的一端设有球头,另一端伸入卡孔内,并设有与该卡孔相适配且能防止该软胶棒体从该卡孔中掉出的卡槽或凸台。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其还包括软胶环体,该软胶环体套设有软胶棒体上。具有活动性,更能激发宝宝的磨牙兴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软胶棒体与球头的连接处径向凸起形成卡盘,以满足婴儿不同的啃咬需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下底壳的内壁中心位置设有中空柱体,该中空柱体上设有安装孔,所述下中壳和上中壳上设有让该中空柱体贯穿的通孔,所述上顶盖的内壁中心位置设有连接柱,该连接柱的下端面设有螺纹孔,螺丝的头部卡在安装孔上,该螺丝的螺杆部贯穿安装孔,并拧入螺丝孔锁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巧妙、合理,在球体上设有多条软胶棒体,且一端设有球头,整体呈原子球状,不仅便于婴儿握持和啃咬,婴儿使用时不易掉落,具有卫生、安全的优点,还能够使婴儿通过多个角度啃咬不同的软胶棒体,具有良好的磨牙效果,且具有一定的清洁牙齿的效果,防止蛀牙;同时,球体还具有可拆卸功能,然后更换变化软胶棒体的位置和数量,以及再配合有软胶环体,具有形状上的变化,有效激发宝宝的兴趣,利于婴儿牙床正常发育和身体健康成长。另外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简单、易于实现、成本低、利于广泛推广应用。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球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图2和图3,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婴儿牙咬球,其包括球体1和多条软胶棒体2,所述球体1包括按从下至上的顺序依次盖合的下底壳11、下中壳12、上中壳13和上顶盖14,具体的,所述下底壳11的内壁中心位置设有中空柱体111,该中空柱体111上设有安装孔,所述下中壳12和上中壳13上设有让该中空柱体111贯穿的通孔,所述上顶盖14的内壁中心位置设有连接柱141,该连接柱141的下端面设有螺纹孔,螺丝的头部卡在安装孔上,该螺丝的螺杆部贯穿安装孔,并拧入螺丝孔锁紧。

分别在下底壳11与下中壳12之间、下中壳12与上中壳13之间以及上中壳13与上顶盖14之间设有卡孔3,所述软胶棒体2的一端设有球头21,另一端伸入卡孔3内,并设有与该卡孔3相适配且能防止该软胶棒体2从该卡孔3中掉出的卡槽22或凸台23。

较佳的,本实用新型婴儿牙咬球还包括有软胶环体4,该软胶环体4套设有软胶棒体2上。具有活动性,更能激发宝宝的磨牙兴趣。

还可以在所述软胶棒体2与球头21的连接处径向凸起形成卡盘24,以满足婴儿不同的啃咬需求。

使用时,由于在球体1上合理设有多条软胶棒体2,且一端设有球头21,整体呈原子球状,不仅便于婴儿握持和啃咬,婴儿使用时不易掉落,具有卫生、安全的优点,还能够使婴儿通过多个角度啃咬不同的软胶棒体2,具有良好的磨牙效果,且具有一定的清洁牙齿的效果,防止蛀牙;同时,球体1还具有可拆卸功能,即拧开螺丝,使下底壳11、下中壳12、上中壳13和上顶盖14相分开,这时可对软胶棒体2的位置和数量进行改变,或在软胶棒体2上套上软胶环体4,然后再依次叠置下底壳11、下中壳12、上中壳13和上顶盖14,并通过螺丝锁紧固定,使其形状上的具有变化,更利于激发宝宝的兴趣。

根据上述说明书的揭示和教导,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变更也应当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此外,尽管本说明书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术语,但这些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说明,并不对本实用新型构成任何限制,采用与其相同或相似的其它婴儿用品,均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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