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座椅任意适应轮椅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71707发布日期:2019-02-15 20:41阅读:3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座椅任意适应轮椅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辅助病人行动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座椅任意适应轮椅架。



背景技术:

轮椅是康复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是肢体伤残者和行动不便人士的代步工具,更重要的是使他们借助于轮椅进行身体锻炼和参与社会活动。轮椅的种类多种多样,包括电动轮椅、折叠式轮椅和躺式轮椅等,不同的轮椅满足了不同病人的使用需求,其中:

电动轮椅有不同规格可分别供成人或儿童使用。为满足不同程度病残者的需要,电动轮椅有多种不同的控制方式,手或前臂功能有部分残存者,可选用手或前臂进行操作的电动轮椅。此种轮椅的电钮或摇控杆非常灵敏,利用手指或前臂的轻微接触即可进行操作。对于手和前臂功能完全丧失的患者,有以下颌进行操纵的电动轮椅可供应用;

折叠式轮椅车架等可折叠,便于携带和运输。这是目前国内外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根据不同的椅坐宽度和轮椅的高度,可供成人,少年和儿童使用,还有些根据轮椅能够换用较大的椅背和靠背,以适应儿童不断生长的需要。折叠式轮椅的扶手或搁脚板均为拆卸式;

躺式轮椅靠背能从垂直向后倾斜直至水平位,搁脚板也能自由变换角度,允许病人在使用轮椅时更舒适。

然而,目前轮椅的结构并没有达到最简单的程度,在一些偏远地区,人民的生产力低下,甚至没有能力支付只有一百多元的轮椅,在一些临时需要实用轮椅的情况下,选择不使用轮椅。因此需要一种十分简单且节省材料的轮椅设备,让那些因为价格原因妥协而不使用轮椅的病人选择使用轮椅工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价格低廉且节省材料的轮椅工具。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固定普通座椅的四条腿,使普通座椅成为轮椅座位的简易轮椅架。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座椅任意适应轮椅架,包括基架,基架两侧设有滚轮,基架后侧设有靠背,基架呈方形并且可以伸缩,靠背可随着基架改变宽度,基架上旋转固定有椅腿托,椅腿托用于固定普通座椅。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基架和靠背可以根据普通座椅的大小改变自身的大小,椅腿托可以根据普通座椅四条腿的角度改变自身的角度,根据普通座椅的大小和形状,上述轮椅架能够被调试到最适合固定的状态固定住普通座椅,最终普通座椅和本实用新型能够组合成为一个完整的轮椅;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座椅限定为日常常见的简易座椅,简易座椅的特点限制为四条直腿、扁平坐垫和扁平靠背;还需要说明的是,除了滚轮,整个轮椅架可以由硬性塑料制成,材料成本低;上述轮椅架自身没有坐垫且结构十分简单,相对于市面上的普通轮椅,本实用新型制作成本更低重量更轻,适用于短期内临时需要实用轮椅的病人。

进一步限定,基架由四条第一伸缩杆组成,第一伸缩杆包括里杆和外杆,外杆单侧不完全包裹里杆,外杆包裹有里杆一端设有固定孔,固定孔内设有固定螺丝,里杆被包裹一侧设有固定凹条,固定孔位于固定凹条上方。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里杆能够在外杆内滑动从而改变基架的大小,里杆和外杆的相对位置由固定螺丝向内旋转固定,固定螺丝底端在固定时正好卡在固定凹条的凹处,进一步加强固定效果。

进一步限定,靠背包括竖支架,竖支架垂直立于基架后侧左右两端,竖支架中部水平垂直连接有第二伸缩杆,第二伸缩杆结构与第一伸缩杆相同。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基架前后侧伸缩的同时,靠背需要随着基架伸缩,靠背和基架伸缩的原理基本相同。

进一步限定,椅腿托包括四个椅腿托槽,椅腿托槽靠近基架一侧设有旋转孔;基架上方垂直设有第一固定杆,第一固定杆由四个第一杆单元组成,第一杆单元分别位于基架四角,第一杆单元中下部远离基架一侧水平设有第一固定条,椅腿托槽通过旋转孔在第一固定条上旋转。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四个椅腿托槽可以前后旋转,能够适应普通座椅前后倾斜任何角度的四条腿,增加了轮椅架的适应能力;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固定杆上还可以设置有至少两个第一固定条的固定点,这样还能够调节普通座椅的高度,使病人使用轮椅更方便,进一步增加轮椅架的实用性。

进一步限定,旋转孔内设有轴承,轴承为深沟球轴承。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深沟球轴承不仅制作成本低,而且能够缓冲椅腿托槽和第一固定条之间旋转的摩擦和支撑的力,增加轮椅架的使用舒适度和使用寿命。

进一步限定,椅腿托槽呈长方体,椅腿托槽上端设有槽口,椅腿托槽内部设有一层软橡胶。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普通座椅的四条腿从槽口进入椅腿托槽固定,软橡胶能够适当地包裹住普通座椅四条腿,起到一定的固定和缓冲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固定槽口还可以添加一个简易的固定橡胶环,进一步固定住座椅腿。

进一步限定,滚轮包括大滚轮和小滚轮,小滚轮位于大滚轮前方,基架左右两侧靠前向下连接有小轮杆,小轮杆下端转动连接由小轮架,小轮架中旋转固定有小轮;基架左右两侧向上设有第二固定杆,第二固定杆由两个第二杆单元组成,第二杆单元垂直立于外杆上,第二杆单元中部设有第二固定条,大滚轮在第二固定条上旋转。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和普通的轮椅一样,大滚轮用于病人推动前进,小滚轮用于改变方向;需要说明的是,大滚轮与基架的距离大于椅腿托与基架的距离,反之大滚轮会挡住普通座椅向下固定,使整个轮椅不能合理工作。

进一步限定,基架前侧向下设有踏板架,踏板架与地面呈45度角,踏板架下端设有脚踏板,脚踏板与地面平行,脚踏板上侧设有防滑纹沟。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脚踏板能够方便病人从轮椅上下,防滑纹沟用于放止病人在病人上下时滑倒。

本实用新型有安装简单、使用灵活性强和成本低省材料的优点。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附图给出的非限定性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11)外杆、(12)里杆、(2)竖支架、(31)第一杆单元、(32)第二杆单元、(4)椅腿托槽、(51)大滚轮、(52)小滚轮、(6)脚踏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座椅任意适应轮椅架,包括基架,基架两侧设有滚轮,基架后侧设有靠背,基架呈方形并且可以伸缩,靠背可随着基架改变宽度,基架上旋转固定有椅腿托,椅腿托用于固定普通座椅。

本实施例中,基架和靠背可以根据普通座椅的大小改变自身的大小,椅腿托可以根据普通座椅四条腿的角度改变自身的角度,根据普通座椅的大小和形状,上述轮椅架能够被调试到最适合固定的状态固定住普通座椅,最终普通座椅和本实用新型的组合能够组合成为一个完整的轮椅;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座椅限定为日常常见的简易座椅,简易座椅的特点限制为四条直腿、扁平坐垫和扁平靠背;上述轮椅架自身没有坐垫且结构十分简单,相对于市面上的普通轮椅,本实用新型制适用于短期内临时需要实用轮椅的病人。

本实用新型使用的基架由四条第一伸缩杆组成,第一伸缩杆包括里杆12和外杆11,外杆11单侧不完全包裹里杆12,外杆11包裹有里杆12一端设有固定孔,固定孔内设有固定螺丝,里杆12被包裹一侧设有固定凹条,固定孔位于固定凹条上方;靠背包括竖支架2,竖支架2垂直立于基架后侧左右两端,竖支架2中部水平垂直连接有第二伸缩杆,第二伸缩杆结构与第一伸缩杆相同。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里杆12能够在外杆11内滑动从而改变基架的大小,里杆12和外杆11的相对位置由固定螺丝向内旋转固定,固定螺丝底端在固定时正好卡在固定凹条的凹处,进一步加强固定效果;在基架前后侧伸缩的同时,靠背需要随着基架伸缩,靠背和基架伸缩的原理基本相同。

本实用新型使用的椅腿托包括四个椅腿托槽4,椅腿托槽4靠近基架一侧设有旋转孔;基架上方垂直设有第一固定杆,第一固定杆由四个第一杆单元31组成,第一杆单元31分别位于基架四角,第一杆单元31中下部远离基架一侧水平设有第一固定条,椅腿托槽4通过旋转孔在第一固定条上旋转;椅腿托槽4呈长方体,椅腿托槽4上端设有槽口,椅腿托槽4内部设有一层软橡胶。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四个椅腿托槽4可以前后旋转,能够适应普通座椅前后倾斜任何角度的四条腿,增加了轮椅架的适应能力;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固定杆上还可以设置有至少两个第一固定条的固定点,这样还能够调节普通座椅的高度,使病人使用轮椅更方便,进一步增加轮椅架的实用性;普通座椅的四条腿从槽口进入椅腿托槽4固定,软橡胶能够适当地包裹住普通座椅四条腿,起到一定的固定和缓冲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固定槽口还可以添加一个简易的固定橡胶环,进一步固定住座椅腿。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安装普通座椅的过程中首先松开基架和靠背上的固定螺丝,接着将普通座椅的四条腿对准椅腿托槽4上的四个槽口并根据座椅腿的位置调整固定托槽角度,然后将座椅滑入椅腿托槽4,最后拧紧基架和靠背上的固定螺丝,整个安装过程简单方便。

本实用新型使用的滚轮包括大滚轮51和小滚轮52,小滚轮52位于大滚轮51前方,基架左右两侧靠前向下连接有小轮杆,小轮杆下端转动连接由小轮架,小轮架中旋转固定有小轮;基架左右两侧向上设有第二固定杆,第二固定杆由两个第二杆单元32组成,第二杆单元32垂直立于外杆11上,第二杆单元32中部设有第二固定条,大滚轮51在第二固定条上旋转。

在本实施例中,和普通的轮椅一样,大滚轮51用于病人推动前进,小滚轮52用于改变方向。

本实用新型使用的基架前侧向下设有踏板架,踏板架与地面呈45度角,踏板架下端设有脚踏板6,脚踏板6与地面平行,脚踏板6上侧设有防滑纹沟。

在本实施例中,脚踏板6能够方便病人从轮椅上下,防滑纹沟用于放止病人在病人上下时滑倒。

上述实施例仅示例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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