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43882发布日期:2019-08-03 16:29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



背景技术:

骨网板是脑外科颅骨修补装置,通常是由有机玻璃或硅橡胶等材料制成的片状物。手术时,根据颅骨缺损大小进行裁减后安置在缺损处,四周钻孔用丝线或金属材料固定。这类颅骨网板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网板强度差,不利于颅骨缺损部位的保护。现有的钛网板具有较好的强度,但需要将整块钛网板裁切成与患者颅骨缺损大小一样,这样又造成了钛网板的浪费,同时由于钛网板的高强度,容易使钛网板压迫颅内血管和神经,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痛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其可根据缓冲颅内患处大小不同进行拼接,同时拼接后的颅骨网板具有一定的活动性,减少对患者颅内血管的压迫,减轻了患者的痛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包括板体,所述板体为正六边形,所述板体的侧壁设有三个插槽和凹槽,所述插槽与凹槽间隔设置,所述凹槽内设有转轴,所述转轴的两端分别转动连接在凹槽相对的内壁上,所述转轴的侧壁固定连接有与插槽相配合的插块,所述插块的两端均设有圆腔,所述圆腔内设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通过弹性装置固定连接在所述圆腔的内壁上,每个所述插槽相对的内壁均设有与限位块位置相对应的限位槽,所述板体的侧壁设有多个引流槽,多个所述引流槽均匀分布在所述板体的侧壁上。

优选地,所述板体为钛网板。

优选地,所述引流槽为条形槽,且条形槽的两端均设有圆腔。

优选地,所述板体的表面硬度≥150HV10。

优选地,所述弹性装置为弹簧,所述弹性装置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圆腔的内壁上,所述弹性装置远离圆腔内壁的一端固定连接在限位块的侧壁上。

优选地,所述限位块远离弹性装置的一端设有倒角。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根据患者颅内患处大小医护人员将多个板体进行拼接,具体操作为将其中一个板体上的插块插入另一个板体上的插槽内,在弹性装置的作用下限位块插进插槽内的限位槽内,进而两个板体进行连接,由于插块是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板体上的,所述相邻两个板体在连接后可以进行适当的角度调整,防止压迫颅内血管,引流槽的设置可以防止颅内积液。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可根据缓冲颅内患处大小不同进行拼接,同时拼接后的颅骨网板具有一定的活动性,减少对患者颅内血管的压迫,减轻了患者的痛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板体、2插块、3限位块、4引流槽、5插槽、6限位槽、7转轴、8圆腔、9凹槽、10弹性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外科用颅骨网板,包括板体1,板体1为正六边形,板体1的侧壁设有三个插槽5和凹槽9,插槽5与凹槽9间隔设置,凹槽9内设有转轴7,转轴7的两端分别转动连接在凹槽9相对的内壁上,由于插块2是通过转轴7转动连接在板体1上的,所述相邻两个板体1在连接后可以进行适当的角度调整,防止压迫颅内血管,引流槽4的设置可以防止颅内积液转轴7的侧壁固定连接有与插槽5相配合的插块2,插块2的两端均设有圆腔8,圆腔8内设有限位块3,限位块3通过弹性装置10固定连接在圆腔8的内壁上,使用时,根据患者颅内患处大小医护人员将多个板体1进行拼接,具体操作为将其中一个板体1上的插块2插入另一个板体1上的插槽5内,在弹性装置10的作用下限位块3插进插槽5内的限位槽6内,进而两个板体1进行连接,每个插槽5相对的内壁均设有与限位块3位置相对应的限位槽6,板体1的侧壁设有多个引流槽4,多个引流槽4均匀分布在板体1的侧壁上。

本实用新型中,板体1为钛网板,引流槽4为条形槽,且条形槽的两端均设有圆腔,板体1的表面硬度≥150HV10,弹性装置10为弹簧,弹性装置10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圆腔8的内壁上,弹性装置10远离圆腔内壁的一端固定连接在限位块3的侧壁上,限位块3远离弹性装置10的一端设有倒角。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根据患者颅内患处大小医护人员将多个板体1进行拼接,具体操作为将其中一个板体1上的插块2插入另一个板体1上的插槽5内,在弹性装置10的作用下限位块3插进插槽5内的限位槽6内,进而两个板体1进行连接,由于插块2是通过转轴7转动连接在板体1上的,所述相邻两个板体1在连接后可以进行适当的角度调整,防止压迫颅内血管,引流槽4的设置可以防止颅内积液。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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