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吸液功能且可拆分的镊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10867发布日期:2019-06-14 22:53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吸液功能且可拆分的镊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吸液功能且可拆分的镊子。



背景技术:

现临床耳鼻喉患者,在进行耳鼻喉内部异物取出清理时,通常的方式为医务人员使用镊子对患者耳鼻喉内的异物进行夹取,而在异物的表面或周围有时会存在带有细菌等的粘稠液体,在夹取的过程中,粘稠液体容易感染到其他部位,另外粘稠液体也会使得异物的夹取变得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带给药功能且可拆分的镊子,其在夹取异物的同时能吸取异物表面或其周围的粘稠液体,其结构还可拆分。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带吸液功能且可拆分的镊子,其包括尾端连接在一起的两个夹臂,镊子还包括由软胶材料制成的圆柱状的吸液瓶,吸液瓶的外围套有回复弹簧,回复弹簧的两端分别与吸液瓶的两端连接,为吸液瓶提供回复张开力,吸液瓶的前端设有圆柱头,圆柱头侧壁上设有扣接槽,圆柱头的前端固定有两条与吸液瓶内部连通的吸液导管,在镊子的后端设有向后延伸的固定板,固定板的两侧面分别扣接有连接块,两连接块的后端拼合形成有与圆柱头大小相应的固定圆孔,固定圆孔内壁上设有凸环,吸液瓶通过其圆柱头插装于固定圆孔中,凸环扣于扣接槽中,连接块的与固定板接触的表面开有通过槽,在两个夹臂的外侧面分别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固定槽,两条吸液导管分别穿过两连接块的通过槽,吸液导管的从前面穿出的部分嵌入在夹臂的固定槽中,吸液导管的前端进口从夹臂的前端露出。

进一步的,夹臂的前端开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条孔,固定槽的前端与长条孔的后端连通,吸液导管的前端进口位于长条孔的后端面。

进一步的,夹臂的前部逐渐向下弯曲成弧形。

进一步的,夹臂为直线形状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在使用本实用新型夹取异物时,镊子的后端将靠近手掌的手心,吸液瓶将位于挤压平面与手心之间,夹取异物前,需先通过手心压缩吸液瓶,在镊子的前端伸至异物旁边或夹紧异物时,手心逐渐远离镊子后端,吸液瓶被逐渐松开,吸液瓶在回复弹簧的作用下回复,从而通过吸液导管吸取异物表面或其周围的粘稠液体,粘稠液体通过吸液导管和连接通道后进入吸液瓶中。减少粘稠液体后可使得夹取更容易,也使得粘稠液体不会感染到人体其他部位。

2、在使用完成后,拆卸下扣接的连接块,即可整体拆下吸液瓶及吸液导管进行处理或更换,保证使用卫生,且拆分后可更容易对镊子进行清洗消毒。在不需要吸液功能时,将连接块、吸液瓶和吸液导管拆下后本镊子可作为普通镊子使用。

3、本实用新型还可设置长条孔,使得可以吸取夹臂前端两侧的粘稠液体,使得吸取粘稠液体更容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部分剖视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的一种带吸液功能且可拆分的镊子,其包括尾端连接在一起的两个夹臂1,两个夹臂1连接后成V型,且连接端有弹性,在使用后松开时,两个夹臂1自动复位。夹臂1的前部逐渐向下弯曲成弧形。

如图2所示,在镊子的后端设有向后延伸的固定板2,固定板2的两侧面分别扣接有连接块4,扣接的方式为:连接块4的用于与固定板扣接的面上设有突出的圆柱杆,在固定板的两侧面上对应圆柱杆开有圆形盲孔,圆柱杆插于圆形盲孔中,且为过盈配合,从而实现扣接。

两块连接块4的后端分别设有半圆槽,两块连接块4扣接于固定板后,在后端拼合形成固定圆孔41,固定圆孔41内壁上设有凸环42。镊子还包括由软胶材料制成的圆柱状的吸液瓶3,吸液瓶3的外围套有回复弹簧5,回复弹簧5的两端分别与吸液瓶3的两端连接,当压缩吸液瓶3后松开吸液瓶3时,回复弹簧5为吸液瓶3提供向后的回复力,吸液瓶3回复张开。吸液瓶3的前端设有圆柱头31,圆柱头31侧壁上设有扣接槽32,圆柱头31的前端固定有两条与吸液瓶内部连通的吸液导管11。圆柱头31与固定圆孔41的大小相应,吸液瓶3通过其圆柱头31插装于固定圆孔41中,凸环42扣于扣接槽32中,从而将吸液瓶3固定在镊子的后端。

连接块4的与固定板2接触的表面开有横向贯穿的通过槽,在两个夹臂的外侧面分别设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固定槽14,通过槽与固定槽14连通,在夹臂的前端开有沿其长度方向延伸的长条孔12,固定槽14的前端与长条孔12的后端连通,两条吸液导管11分别穿过两连接块4的通过槽,吸液导管11的从前面穿出的部分嵌入在夹臂的固定槽14中,吸液导管的前端出口13位于长条孔12的后端面。

实施例二:

如图3所示为实施例二的一种带给药功能且卫生的镊子,其与实施例一的不同在于:实施例二的夹臂1为直线形状的。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凡此种种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内容,按照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惯用手段,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上述基本技术思想前提下,对本实用新型上述结构做出的其它多种形式的修改、替换或变更,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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