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卫生辅助用品,尤其涉及一种气管切开病人用痰液收集瓶。
背景技术:
气管切开病人在痰多的时候,或者对患者吸痰时,痰液向外喷出时,会喷到病人的衣服、被套、隔帘、病床的多面墙壁以及医护人员的身体上,由于患者的痰液中含有有害细菌或病毒,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加大周围人员和医护人员感染的几率;另外,痰液污染的患者的衣物和床上物品需要及时更换、清理和消毒,增加了护理人员的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收集痰液且在湿化或输氧时能够将痰液隔离的气管切开病人用痰液收集瓶。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气管切开病人用痰液收集瓶,包括瓶体,所述瓶体的一侧设有用于与气管套管的外端口连接的第一接口,所述第一接口上设有吸痰管接口,所述瓶体上还设有用于湿化管路接入的第二接口和用于与氧气导管连接的第三接口,所述瓶体内部水平设置有一个将所述瓶体上下分隔为底部的痰液收集腔和上部的功能腔的隔板,所述瓶体的内壁上设有用于与所述隔板铰接的铰座,所述隔板的一端设有与所述铰座铰接的铰轴,所述铰座和铰轴之间安装有用于使所述隔板保持水平位置的扭簧,所述瓶体内部还设有一个垂直安装在所述隔板上方的操纵杆,所述操纵杆的一端伸出所述瓶体外侧,另一端抵在所述隔板上方,当所述隔板保持水平位置时,所述第一接口与痰液收集腔连通;当所述操纵杆向下运动使所述隔板向下倾斜时,所述第一接口与所述功能腔连通。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隔板靠近所述第一接口的端部设有向上倾斜的挡片。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挡片与所述隔板一体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挡片与所述隔板铰接。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挡片延伸至所述第一接口的顶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瓶体上方设有瓶口,所述瓶口处可拆卸安装有端盖,所述第二接口和第三接口均设置在所述端盖上。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端盖上还设有便于所述操纵杆穿过的通孔,所述操纵杆穿过所述通孔伸入到所述瓶体内。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瓶体内还设有与所述第三接口连接的内导管,所述内导管延伸至所述第一接口处。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隔板,吸痰时,隔板水平,痰液收集腔与第一接口连通,使喷出的痰液收集在痰液收集腔中,而功能腔中的管路不受污染;在输氧或湿化时,通过操纵杆将隔板下压,使第一接口与功能腔连通,便于湿化药物或氧气输入气管,且痰液与功能腔通过隔板隔离,避免污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瓶体;101-痰液收集腔;102-功能腔;103-铰座;11-第一接口;12-隔板;121-铰轴;122-挡片;13-瓶口;21-吸痰管接口;22-第二接口;23-第三接口;24-内导管;3-操纵杆;4-端盖;5-气管套管。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气管切开病人用痰液收集瓶,包括瓶体1,瓶体1的一侧设有用于与气管套管5的外端口连接的第一接口11,第一接口11上设有吸痰管接口21,瓶体1上还设有用于湿化管路接入的第二接口22和用于与氧气导管连接的第三接口23,瓶体1内部水平设置有一个将瓶体1上下分隔为底部的痰液收集腔101和上部的功能腔102的隔板12,瓶体1的内壁上设有用于与隔板12铰接的铰座103,隔板12的一端设有与铰座103铰接的铰轴121,铰座103和铰轴121之间安装有用于使隔板12保持水平位置的扭簧(图中未示出),瓶体1内部还设有一个垂直安装在隔板12上方的操纵杆3,操纵杆3的一端伸出瓶体1外侧,另一端抵在隔板12上方,当隔板12保持水平位置时,第一接口11与痰液收集腔101连通;当操纵杆3向下运动使隔板12向下倾斜时,第一接口11与功能腔102连通;当操纵杆3向上移动时,隔板12在扭簧的作用下复位。
隔板12靠近第一接口11的端部设有向上倾斜的挡片122。
若不调节挡片的倾斜角度,则挡片122与隔板12一体设置。
若需要调节挡片122的倾斜角度,挡片122与隔板12铰接。
为保证密封性,挡片122延伸至第一接口11的顶部。
为便于拆分清洗,瓶体1上方设有瓶口13,瓶口13处可拆卸安装有端盖4,第二接口22和第三接口23均设置在端盖4上。
端盖4上还设有便于操纵杆3穿过的通孔(图中未示出),操纵杆3穿过通孔伸入到瓶体1内。
瓶体1内还设有与第三接口23连接的内导管24,内导管24延伸至第一接口11处。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