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63488发布日期:2019-09-24 23:59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医学精神科领域,具体是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



背景技术:

在医学精神科内,一些病患的心理变化是琢磨不透的,医护人员对心理变化患者的治疗起来也有难度,而现有的技术缺少一种能够直观的可以记录患者心理的一种装置来辅助医护人员进行心理治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提到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包括:支板、心理标识牌、星期牌、安装架、滑槽、滑块、记录卡;所述的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主体为一亚克力材料制成的支板,所述支板背面上设有四只安装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板设有间距相等的四只圆形的心理标识牌,所述的心理标识牌上分别标注有“喜”“怒”“哀”“惧”四个字,分别代表四种基本心理状态。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板的侧边有一方形凸出,所述方形凸出上开设有七只阵列等间距分布的星期牌,所述星期牌上分别标注有周一至周天七个日期。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板上设有七个与每个星期牌高度对应的滑槽,所述滑槽的长度长于所有心理标识牌的总长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每个滑槽内安装有对应的滑块,滑块内有预留方形孔,所述滑块内有一记录卡限位在所述预留方形孔内。

使用时,将支板通过安装架安装在墙壁上,医护人员将病患当天的情绪和一些细节记录在记录卡上,并放置于所述滑块内,将每个星期牌对应当天的滑块滑至病患今日的大部分情绪表现对应的心理标识牌下方;以此类推得出患者一周内的心理变化细节,并每周结束后进行心理总结登记并重置本实用新型,以此来以患者周期性的心理变化情况显示来辅助医护人员对病患进行心理治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①可辅助医生进行心理治疗:本实用新型可以记录患者的心理状态,以患者周期性的心理变化情况显示来辅助医护人员对病患进行心理治疗;

②显示直观方便:本实用新型所表示的患者心理信息,以简单明了的形式显示出来,使医护人员或者家属观察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图2为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的立体示意图。

图3为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的记录卡原理示意图。

图中:1-支板、2-心理标识牌、3-星期牌、4-安装架、5-滑槽、6-滑块、7-记录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包括:支板1、心理标识牌2、星期牌3、安装架4、滑槽5、滑块6、记录卡7;所述的一种患者心理变化记录装置主体为一亚克力材料制成的支板1,所述支板1背面上设有四只安装架4。

所述支板1设有间距相等的四只圆形的心理标识牌2,所述的心理标识牌2上分别标注有“喜”“怒”“哀”“惧”四个字,分别代表四种基本心理状态。

所述支板1的侧边有一方形凸出,所述方形凸出上开设有七只阵列等间距分布的星期牌3,所述星期牌3上分别标注有周一至周天七个日期。

所述支板1上设有七个与每个星期牌3高度对应的滑槽5,所述滑槽5的长度长于所有心理标识牌2的总长度。

所述每个滑槽5内安装有对应的滑块6,滑块6内有预留方形孔,所述滑块内6有一记录卡7限位在所述预留方形孔内。

使用时,将支板1通过安装架4安装在墙壁上,医护人员将病患当天的情绪和一些细节记录在记录卡7上,并放置于所述滑块6内,将每个星期牌3对应当天的滑块6滑至病患今日的大部分情绪表现对应的心理标识牌2下方;以此类推得出患者一周内的心理变化细节,并每周结束后进行心理总结登记并重置本实用新型,以此来以患者周期性的心理变化情况显示来辅助医护人员对病患进行心理治疗。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将支板通过安装架安装在墙壁上,医护人员将病患当天的情绪和一些细节记录在记录卡上,并放置于所述滑块内,将每个星期牌对应当天的滑块滑至病患今日的大部分情绪表现对应的心理标识牌下方;以此类推得出患者一周内的心理变化细节,并每周结束后进行心理总结登记并重置本实用新型,以此来以患者周期性的心理变化情况显示来辅助医护人员对病患进行心理治疗。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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