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冷热雾化蒸脸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22732发布日期:2019-06-26 01:26阅读:2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冷热雾化蒸脸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美容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冷热雾化蒸脸器。



背景技术:

蒸脸器是现代一种比较先进的专业家用补水美容仪器,基本原理是把水转化成纳米级较高温度的水雾,水雾使皮肤的毛孔打开以起到疏通毛孔、帮助肌肤排毒、加快血液循环、消除污垢、消减黑斑与皱纹等功效,从而可以让使用者的皮肤保持红润细腻、洁白光滑和健康饱满。

比如中国专利申请CN2016207164435公开了一种冷热蒸脸机,在球体内腔还设有加热组件和雾化组件;所述加热组件用于将冷水加热成热水;所述雾化组件用于将冷水雾化成冷气,或将热水雾化成热气,并从出气口排出。此技术方案是由雾化组件将冷水或热水雾化成冷气或热气,由此只能实现单独从出气口排出冷气或热气,无法同时从出气口排出冷气和热气,整体体验较差无法满足用户的实际使用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出一种冷热雾化蒸脸器,通过相互独立工作的冷雾发生装置产生冷雾和热雾发生装置产生热雾,并让出雾管内产生的冷凝水珠回流至热雾发生装置以不影响冷雾发生装置产生冷雾,从而确保蒸脸器能够稳定的提供冷雾和热雾以满足用户的实际使用需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冷热雾化蒸脸器,该蒸脸器包括喷雾嘴3,设有冷雾出口621的冷雾发生装置6,设有热雾出口72的热雾发生装置7,与喷雾嘴3、冷雾出口621和热雾出口72相连的出雾管9,该出雾管9包括冷雾进雾管91、热雾进雾管92及与喷雾嘴3相连的主雾管90,冷雾进雾管91、热雾进雾管92分别与冷雾出口621及热雾出口72相连,冷雾进雾管91、热雾进雾管92分别在主雾管90的第一连接处901及第二连接处902与主雾管90相连通,且第一连接处901的位置高于第二连接处902的位置使主雾管90内的冷凝水珠回流至热雾进雾管92而不会回流至冷雾进雾管91。

其中,第二连接处902设置为从主雾管90向下倾斜至热雾进雾管92的斜面或弧面。

其中,冷雾发生装置6包括:用于储水的储水腔61,该储水腔61设有第二出水口69;设于储水腔61上方的雾化罩62,雾化罩62与储水腔61之间形成雾化腔,且冷雾出口621设置在雾化罩62的顶部;设于储水腔61底部且位于雾化罩62下方的雾化部63。

其中,在储水腔61的外侧还设有风机66,该风机66的出风口与雾化腔之间设有风道。

其中,在风机66的出风口与雾化罩62之间设置导风罩67,该导风罩67的内侧面与雾化罩62外侧面之间形成风道,该风道连通风机66的出风口和雾化腔。

其中,热雾发生装置7至少具有第二进水口71、热雾出口72以及设置在第二进水口71至热雾出口72之间的加热模块,储水腔61设有第二出水口69,该第二出水口69与第二进水口71相连通。

其中,所述冷热雾化蒸脸器还包括可拆卸式的水箱2,该水箱2设有第一出水口21,而储水腔61设有第一进水口60,该第一进水口60与第一出水口21相连通。

其中,所述冷热雾化蒸脸器还包括主机外壳11,冷雾发生装置6和热雾发生装置7通过支架4固定后设置在主机外壳11。

其中,主机外壳11的上端面设有面板12,喷雾嘴3外露出面板12,且面板12上设有水箱槽121,而水箱2设置在水箱槽121中。

其中,所述冷热雾化蒸脸器还包括与主机外壳11可转动相连的保护罩13。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 在出雾管内将冷雾进雾管与主雾管相连的第一连接处的位置设置成高于热雾进雾管与主雾管相连的第二连接处的位置,使主雾管内的冷凝水珠回流至热雾进雾管而不会回流至冷雾进雾管,让冷凝水珠通过热雾进雾管最终回流至热雾发生装置,从而可以确保冷雾发生装置的冷雾出口一直可以稳定的提供常温的冷雾,而热雾发生装置提供预设温度的热雾,从而确保蒸脸器能够稳定的提供冷雾和热雾以满足用户的实际使用需要。

2. 在蒸脸器内设提供常温水雾的冷雾发生装置以及提供热雾的热雾发生装置,冷雾发生装置与热雾发生装置独立设置,整体结构紧凑,既可以单独提供常温的水雾或热雾,又可以同时提供常温的水雾和热雾,满足用户的实际需要,使用观感及体验更佳。

3. 蒸脸器整体结构紧凑,结构简单且方便生产制造。

附图说明

图1是蒸脸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蒸脸器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控雾主机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4是控雾主机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5是控雾主机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6是冷雾发生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7是在出雾管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8是出雾管与喷雾嘴相连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其中向上的箭头表示冷雾及热雾向上流动路径,向下的箭头表示冷凝水的回流路径。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申请为达成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在下述说明中,不同的“一实施例”或“实施例”指的不一定是同一实施例。此外,一或多个实施例中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点可由任何合适形式组合。

结合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属于蒸汽美容设备的蒸脸器,该蒸脸器包括:主机外壳11,该主机外壳11的上端面设有面板12,该面板12上设有水箱槽121;与主机外壳11可转动相连的保护罩13,该保护罩13设置可罩设在主机外壳11的上方;设置在主机外壳11内的控雾主机。

进一步结合图3、图4和图5所示。控雾主机包括:可拆卸式的水箱2,该水箱2的底部设有第一出水口21;提供常温水雾或冷雾(本申请中的常温水雾与冷雾为相同概念,冷雾指常温的水经过雾化后形成的水雾,并非经过制冷后绝对温度较低的汽雾)的冷雾发生装置6,其至少具有第一进水口60、第二出水口69和冷雾出口621,该第一进水口60与第一出水口21相连通;提供热雾的热雾发生装置7,热雾发生装置7至少具有第二进水口71、热雾出口72以及设置在第二进水口71至热雾出口72之间的加热模块(比如,加热模块是现有技术中的电阻丝、电热管或电热膜);用于给冷雾发生装置6和热雾发生装置7的加热模块提供工作电源的电源模块5;连接在第二出水口69与第二进水口71之间的导水管8,冷雾发生装置6内的常温水从第二出水口69经过导水管8从热雾发生装置7的第二进水口71流入从而给热雾发生装置7供水;连接冷雾出口621及热雾出口72的出雾管9;与出雾管9相连的喷雾嘴3,该喷雾嘴3部分外露出面板12;支架4,水箱2、冷雾发生装置6、热雾发生装置7及电源模块5均固定在支架4上形成如图4所示整体结构。

在一个实施例中,水箱槽121设置在面板12上靠近面板12与保护罩13可转动相连的位置,从而当保护罩13罩设在面板12上时同时起到将水箱2限位在水箱槽121之中。打开保护罩13后,可以方便的从水箱槽121之中取出水箱2进行加水及清洗操作。

进一步结合图6所示。该实施例中冷雾发生装置6包括:用于储水的储水腔61,该储水腔61上设有第一进水口60和第二出水口69,该第一进水口60与水箱2的第一出水口21相连通;设于储水腔61上方的雾化罩62,雾化罩62与储水腔61之间形成雾化腔,且该雾化罩62的顶部设有冷雾出口621;设于储水腔61底部且位于雾化罩62下方的雾化部63(比如,雾化部63为超声波雾化片);在储水腔61的外侧还设有风机66,该风机66的出风口与雾化腔之间设有风道。具体来说,在风机66的出风口与雾化罩62之间设置导风罩67,该导风罩67的内侧面与雾化罩62外侧面之间形成风道,该风道连通风机66的出风口与雾化罩62的内部(雾化腔)。因此,当风机66启动时,风从风道进入雾化腔内,通过罩孔641带走雾气实现水与雾分离,让常温的水雾从冷雾出口621排出至出雾管9。

进一步结合图5、图7和图8所示。出雾管9包括:与冷雾出口621相连的冷雾进雾管91;与热雾出口72相连的热雾进雾管92;末端设有出雾口93的主雾管90,该出雾口93与喷雾嘴3相连;冷雾进雾管91、热雾进雾管92分别在主雾管90的第一连接处901、主雾管90的第二连接处902与主雾管90相连通,且第一连接处901的位置高于第二连接处902的位置。冷雾、热雾分别从冷雾出口621及热雾从热雾出口72进入后汇集于主雾管90,再从主雾管90末端的出雾口93排出至喷雾嘴3,最终从喷雾嘴3喷出。用户将喷雾嘴3对着脸部,利用冷雾或/和热雾进行脸部皮肤保湿美容。

由于冷雾、热雾汇集于主雾管90后,因冷雾和热雾交汇必定会产生冷凝水珠。由于冷凝水珠是冷雾吸收了热雾的部分热量所形成,故冷凝水珠的温度极有可能要高于冷雾发生装置6中储水腔61中常温水的温度。因此,若冷凝水珠不断沿着主雾管90回流到冷雾出口621最后进入储水腔61中,必将导致储水腔61中常温水的温度升高,最终从冷雾出口621喷出的不一定是常温的冷雾而可能也是高于常温的热雾了,无法同时提供冷雾和热雾了!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故本实用新型将冷雾进雾管91与主雾管90相连的第一连接处901的位置设置成高于热雾进雾管92与主雾管90相连的第二连接处902的位置使主雾管90内的冷凝水珠回流至热雾进雾管92而不会回流至冷雾进雾管91,让冷凝水珠通过热雾进雾管92最终回流至热雾发生装置7,从而可以确保冷雾发生装置6的冷雾出口621一直可以稳定的提供常温的冷雾,而热雾发生装置7提供预设温度的热雾。

并且,为了便于冷凝水珠更好的回流到热雾进雾管92,将热雾进雾管92与主雾管90之间的第二连接处902设置为从主雾管90向下倾斜至热雾进雾管92的斜面或弧面,冷凝水珠沿着第二连接处902为倾斜向下的斜面或弧面从主雾管90顺畅的回流到热雾进雾管92最终回流到热雾发生装置7。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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