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包括表面活性剂体系、抗菌剂、防腐剂和香精;
所述表面活性剂体系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中的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
所述抗菌剂为包括大麻二酚和银抗菌剂的组合物;
所述表面活性剂体系的含量为5%-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菌剂的用量为0.1-3%,所述抗菌剂中的总银含量为150~1500ppm,大麻二酚含量为2.5~50ppm;所述大麻二酚与总银的质量比为1:3-1:15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银抗菌剂为胶态银单质、银离子或银络离子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在表面活性剂体系的重量百分比为0-95%,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在表面活性剂体系的重量百分比为0-50%,两性表面活性剂在表面活性剂体系的重量百分比为0-50%。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腐剂为苯氧乙醇、甲基异噻唑啉酮、dmdm乙内酰脲、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中的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直链烷基苯磺酸盐、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盐、脂肪醇硫酸盐、α-烯烃磺酸盐、琥珀酸酯磺酸盐、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仲烷基磺酸盐、脂肪醇聚醚羧酸盐、脂肪酰肌氨酸盐、脂肪酰谷氨酸盐、脂肪酰甘氨酸盐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混合物;所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钠盐、铵盐、钾盐、单乙醇胺盐、二乙醇胺盐、三乙醇胺盐、异丙胺盐,烷基或脂肪醇碳链为c8-c18单一碳链及混合碳链。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烷基糖苷、烷醇酰胺中一种或一种以上混合物,上述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烷基为c10-c18的直链或支链饱和烷基,聚氧乙烯醚的eo加合数为6-10。
8.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两性表面活性剂为甜菜碱型表面活性剂、咪唑啉型表面活性剂、氧化胺型两性表面活性剂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抗菌皮肤清洁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抗菌皮肤清洁用品中还包含有增稠剂、螯合剂、ph调节剂、珠光剂、皮肤调理剂、保湿剂和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