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疗床的辅助上床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677125发布日期:2020-07-31 21:47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理疗床的辅助上床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辅助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理疗床的辅助上床机构。



背景技术:

理疗床是一种用于患者躺卧的设备,其也可以用于保健治疗,如常见的按摩,因此,在医院、理疗院、美容院等场所属于常见理疗器械。

目前,医师和治疗师为了方便对患者诊断及治疗,需要对理疗床进行多角度牵引、偏转(或者转向)、振颤等功能。

然而,在实际使用中,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患者而言,必须要多个人抬的方式才能上床进行诊断和治疗,因此,给实际操作中带来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改进的理疗床的辅助上床机构。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理疗床的辅助上床机构,其包括自床脚部将床位和床底架之间转动连接的连接件、设置在床位和床底架之间且能够驱使床位绕着连接件的转动中心向上翘起呈倾斜状或向下翻转呈水平状的驱动单元、以及设置在床位的床脚部且能够翻转并锁定的脚撑,其中所述脚撑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当处于第一状态时,脚撑的上表面与床位的上表面齐平,当处于第二状态时,脚撑向外翻转并锁定,脚撑的上表面与床位的上表面相交设置;

患者上床时,驱动单元驱动床位自床头部向上翘起,脚撑处于第二状态,患者脚踩脚撑背面,身子趴在或躺在床位上,此时,驱动单元驱使床位自床头部向下翻转至水平状,脚撑向内翻转至第一状态。

优选地,脚撑包括自床位底部沿着床位长度方向延伸的支撑杆、通过翻转连接件转动设置在支撑杆远离床位端部的脚垫、以及用于将翻转连接件与支撑杆锁定在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的锁定件。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和优选方面,翻转连接件包括夹持在支撑杆相对两侧的夹板、用于将两块夹板与脚垫连接的连接板、以及横穿两块夹板和支撑杆的翻转轴。

优选地,在两块夹板上分别设有插孔,且两个插孔对齐设置,在支撑杆上设有第一锁孔和第二锁孔,锁定件为设置在夹板上的活动插销,当处于第一状态时,第一锁孔与插孔对齐,活动插销自插孔和第一锁孔中穿过;当处于第二状态时,第二锁孔与插孔对齐,活动插销自插孔和第二锁孔中穿过。

优选地,活动插销设置在一块夹板上,在另一块夹板上设有锁合部,活动插销横穿插孔并插入锁合部。

进一步的,第一锁孔和第二锁孔以翻转轴为圆心分布在翻转连接件的转动轨迹上,且第一锁孔和第二锁孔之间所形成的圆心角为90°。这样一来,脚撑是能够在水平位置和垂直位置进行转动切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具体实施和优选方面,连接件包括固定在床底架相对两侧的连接架板、固定设置在床位底部的连接臂架、用于将连接架板和连接臂架相枢接的连接轴。

优选地,连接臂架位于两个连接架板之间,且包括自两端部向上拱起且对应设置在床位相对两侧的弧形撑臂、固定在床位相对两侧的支撑臂板、以及用于将支撑臂板与弧形撑臂相固定连接的连接臂。

优选地,驱动单元为两端部分别转动连接在床底架和连接臂上的伸缩杆,其中伸缩杆的驱动方式为电动、气动或者液压。

具体的,伸缩杆的两端部分别连接在床底架和连接臂的中部。

由于以上技术方案的实施,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脚撑的翻转和床位呈立式倾斜,使得患者脚部和身体都有支撑,并在驱动单元的作用下,向下翻转至水平状,完成上床过程,满足理疗需求的卧躺姿势要求,结构简单,实施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辅助上床机构的主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辅助上床机构翘起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主视示意图;

图4位图2的俯视示意图;

其中:1、床位;

2、床底架;

3、连接件;30、连接架板;31、连接臂架;31a、弧形撑臂;31b、支撑臂板;31c、连接臂;32、连接轴;

4、驱动单元(伸缩杆);

5、脚撑;50、支撑杆;51、翻转连接件;a、夹板;b、连接板;c、翻转轴;52、脚垫;53、锁定件(活动插销);54、锁合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申请。但是本申请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申请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申请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理疗床的辅助上床机构,其包括自床脚部将床位1和床底架2之间转动连接的连接件3、设置在床位1和床底架2之间且能够驱使床位1绕着连接件3的转动中心向上翘起呈倾斜状或向下翻转呈水平状的驱动单元4、以及设置在床位1的床脚部且能够翻转并锁定的脚撑5。

结合图2至图4所示,脚撑5具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当处于第一状态时,脚撑5的上表面与床位1的上表面齐平,当处于第二状态时,脚撑5向外翻转并锁定,脚撑5的上表面与床位1的上表面垂直设置。

具体的,脚撑5包括自床位1底部沿着床位1长度方向延伸的支撑杆50、通过翻转连接件51转动设置在支撑杆50远离床位1端部的脚垫52、以及用于将翻转连接件51与支撑杆50锁定在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的锁定件53。

翻转连接件51包括夹持在支撑杆50相对两侧的夹板a、用于将两块夹板a与脚垫52连接的连接板b、以及横穿两块夹板a和支撑杆50的翻转轴c。这样一来,夹板a和连接板b就可以绕着翻转轴c由水平状态转换至竖直状态。

为了美观,脚垫52也可以将连接板b包裹在内。

然而,为了实现脚垫52的定位,本例中,在两块夹板a上分别设有插孔,且两个插孔(图中未显示,但不难想到)对齐设置,在支撑杆50上设有第一锁孔(图中未显示,但不难想到)和第二锁孔(图中未显示,但不难想到),锁定件53为设置在夹板a上的活动插销,当处于第一状态时,第一锁孔与插孔对齐,活动插销自插孔和第一锁孔中穿过;当处于第二状态时,第二锁孔与插孔对齐,活动插销自插孔和第二锁孔中穿过。

具体的,活动插销设置在一块夹板a上,在另一块夹板a上设有锁合部54,活动插销横穿插孔并插入锁合部54。这样锁定的更加牢固,防止患者踩空造成伤害。

同时,为了实现水平和竖直状态的切换,第一锁孔和第二锁孔以翻转轴为圆心分布在翻转连接件的转动轨迹上,且第一锁孔和第二锁孔之间所形成的圆心角为90°。这样一来,脚撑是能够在水平位置和垂直位置进行转动切换。

连接件3包括固定在床底架2相对两侧的连接架板30、固定设置在床位1底部的连接臂架31、用于将连接架板30和连接臂架31相枢接的连接轴32。

本例中,连接臂架31位于两个连接架板30之间,且包括自两端部向上拱起且对应设置在床位1相对两侧的弧形撑臂31a、固定在床位1相对两侧的支撑臂板31b、以及用于将支撑臂板31b与弧形撑臂31a相固定连接的连接臂31c。

驱动单元4为两端部分别转动连接在床底架1和连接臂31c上的伸缩杆,其中伸缩杆的驱动方式为电动、气动或者液压。

同时,考虑到床位翻转的稳定性,本例中,伸缩杆的两端部分别连接在床底架1和连接臂31c的中部。

综上,本实施例实施过程如下:

当患者需要上床时,由脚撑向外翻转90°后锁定,然后由伸缩杆伸长运动将床位1向上翘起呈倾斜状,这样患者脚踩脚垫的背面(或者是连接板b上),身子趴在或躺在床位1上,接着,伸缩杆开始收缩,床位向下翻转直至水平状态,从而完成患者的上床过程。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做了详尽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的实施例。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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