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3620541发布日期:2021-01-12 10:31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医疗的推进,线上开发逐渐普及,但是由于现有的线上开方审方体系都是抛开了医院和药店;使得处方的合法性和药品配送的合规性无法得到体现。

现在已有线上问诊单元、线上处方单元、医院his单元和药店pos单元都是独立运行的单元,上述所有单元都无法独自完成线上开方审方功能;另外现有成熟的线上开方审方都没有和医院、药店进行单元逻辑互通,导致开出的处方不符合规范。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及系统,以解决现有各单元独立运行,无法连通的问题。

第一方面,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所述方法应用于在线开方审方单元,包括:

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

获取药师审方后的处方,将所述处方发送至第三方进行签章认证;

接收签章认证成功后的处方,获取处方信息;所述处方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用量;

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

进一步地,所述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之前,还包括:

线上开方审方单元接收药店pos单元发送的药品信息;

线上开方审方单将所述药品信息同步到医院his单元。

进一步地,所述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之后,还包括:

获取医师开具的处方。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医师开具的处方后,还包括:

获取药师审核的处方。

进一步地,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之前或之后,还包括:

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医院hi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医院hi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

第二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医院his单元、药店po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分别与所述医院his单元和所述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包括线上视频模块、线上图文模块、线上支付模块、线上处方模块;

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用于:

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

获取药师审方后的处方,将所述处方发送至第三方进行签章认证;

接收签章认证成功后的处方,获取处方信息;所述处方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用量;

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

进一步地,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还用于:

线上开方审方单元接收药店pos单元发送的药品信息;

线上开方审方单将所述药品信息同步到医院his单元。

进一步地,所述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之后,还包括:

获取医师开具的处方。

进一步地,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还用于:

获取药师审核的处方。

进一步地,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还用于:

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医院hi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医院hi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

第三方面,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获取器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任一项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的步骤。

第四方面,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获取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获取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获取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第一方面任一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的步骤。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见,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及系统,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获取药师审方后的处方,将所述处方发送至第三方进行签章认证;接收签章认证成功后的处方,获取处方信息;所述处方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用量;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通过本申请,医师/药师不用再录入医院his单元而是通过接口传递,药店人员也不用录入药店pos单元也是通过接口传递。如果有新的有资质的医院或者药店需要加入单元,不用更改医院或者药店本身的逻辑,只需要接入相应的接口即可。本申请将在线开放审方单元同医院his单元以及药店pos单元的打通,让操作流程更为畅通,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全流程监管。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现有线上开方审方体系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体系参考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时序图;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系统发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对本申请进行详细说明,本申请的特点和优点将随着这些说明而变得更为清楚、明确。

在这里专用的词“示例性”意为“用作例子、实施例或说明性”。这里作为“示例性”所说明的任何实施例不必解释为优于或好于其它实施例。尽管在附图中示出了实施例的各种方面,但是除非特别指出,不必按比例绘制附图。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后”、“左”和“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本申请工作状态下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及系统,下面结合附图,详细介绍本申请的具体实施例。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步骤s101至s104,所述方法应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线上开方审方单元。

s101: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

现在已有线上问诊单元、线上处方单元、医院his单元和药店pos单元都是独立运行的单元,上述所有单元都无法独自完成线上开方审方功能;另外现有成熟的线上开方审方都没有和医院、药店进行单元逻辑互通,导致开出的处方不符合规范。

现有线上开方审方体系如图2所示,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医院his单元和药店pos单元属于三个独立运行的单元,用户通过线上开方审方单元找到医生问诊,医生/药师开具并审核处方以后再讲处方信息手动录入到医院his单元,药店人员收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的通知以后将药品信息手动录入到药店pos单元,然后完成用户给药操作。而政府监管部门则需要分别通过查看医院his单元的处方记录和药店pos单元的药品记录进行监督管理。

本申请将在线开放审方单元同医院his单元以及药店pos单元的打通,让操作流程更为畅通,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全流程监管。

本申请基于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医院his单元、药店po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分别与所述医院his单元和所述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包括线上视频模块、线上图文模块、线上支付模块、线上处方模块。

具体实施时,首先是线上开方审方单元通过接口接收药店pos单元发送的药品信息;线上开方审方单再通过接口将所述药品信息同步到医院his单元。

用户或患者通过在线上视频或线上图文模块发起问诊,医师接诊,或者和医师通过线上开方审方单元进行视频或图文问诊,医师根据问诊结果开具处方。医师开具处方后还会将处方发送给对应的要是进行审核,保证处方的合法性。

对于线上开方审方单元来说,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之后,还包括:获取医师开具的处方,进一步地还要获取药师审核后的处方。所述药师与医师可为同一医院的,所述药师也可以是第三方医院的具有审核权限的。

s102:获取药师审方后的处方,将所述处方发送至第三方进行签章认证。

处方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为保证处方的合法性,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第三方机构关联,所述第三方机构为取得仲裁/司法机构认可的,具备承担法律风险能力的,同时具备管理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能力的机构,如法大大平台。

具体实施时,第三方机构以法大大为例,参与电子处方开具的各个角色需要在法大大进行实名认证。首先是线上开方审方单元所属医院在法大大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医院接口会返回实名认证的链接地址,即对应id。之后医院通过对应id上传医院电子签章图片生成医院电子签章,则医院电子签章与对应id形成一一对应的绑定关系。在医院完成认证后,还需进行医师或药师的认证。医师或药师在治疗系统内嵌的第三方机构页面进行认证,医生不会感知到是第三方机构。医生或药师进行人脸信息或手机信息的采集,并通过电子签章接口生成电子签章,所述电子签章存储于第三方机构。

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后需要加盖电子签章,之后药师会审核电子处方并加盖自己的电子签章,线上开方审方单元获取经过药师审核的电子处方后,会将电子处方发送给第三方机构,审核医师或药师的电子签章的合法性并存储处方信息,能更好地保障电子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让所开具电子处方变得合法化,同时能够更好地约束医师、药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处方的开具及审核,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保障各方权益,同时也遵循了《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申请中,电子签章的认证在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之间进行。在其他实施例中,电子签章的认证还可以在医师或药师所属医院与第三方认证机构之间进行,具体可为医师开具电子处方后,与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电子签章认证,电子签章认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认证机构给医师配置一个专属的usbkey,让医师插入usbkey并输入医生设置的密码认证,或者医生进行视频认证;认证通过以后会获取到一个第三方认证机构返回的校验确认数据,把校验确认数据和系统数据(比如处方开具的图片或者直接是处方数据),通过接口传递第三方认证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将上述数据进行封存,保证数据不会被修改。

s103:接收签章认证成功后的处方,获取处方信息;所述处方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用量。

s104: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

具体实施时,经第三机构认证签章后,线上开方审方单元获取处方信息,所述处方信息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用量等。医师根据处方信息选择可购买药品的药店,将所述处方信息通过接口传送至药店pos单元,药店则会根据处方信息将所述药品寄送给患者。另外,医师开具的处方中可能包括多种药品,会出现选择的某一药店缺少一种或多种药品的情况,这时则可选择不同的药店将药品配置齐全,这样需要将不同药品的信息发送至对应的药店pos单元,药店工作人员根据需求寄送相关药品。

另外,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之前或之后,还包括: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医院hi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医院hi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

本申请实施例中,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将药品目录信息传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再经由线上开方审方单元通过接口将药品目录信息传入医院his单元。

用户通过线上开方审方单元找到医生问诊,医生/药师开具并审核处方后,线上开方审方单元通过接口将处方内容传入医院his单元。

线上开方审方单元将处方信息和处方内的药品信息通过接口传递给药店pos单元,并通知到药店人员。

药店人员通过药店pos单元查看处方内的药品和出药量等,根据这些信息完成用户给药操作。

政府监管部门则可分别通过查看医院his单元的处方记录和药店pos单元的药品记录进行监督管理。

本申请实施例的体系参考图如图3所示,时序图如图4所示。医师/药师不用再录入医院his单元而是通过接口传递,药店人员也不用录入药店pos单元也是通过接口传递。如果有新的有资质的医院或者药店需要加入单元,不用更改医院或者药店本身的逻辑,只需要接入相应的接口即可。

本申请将在线开放审方单元同医院his单元以及药店pos单元的打通,让操作流程更为畅通,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全流程监管。

与本申请提供的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实施例相对应,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系统的实施例。参考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系统的结构示意图,所述系统包括:线上开方审方单元100、医院his单元200、药店pos单元300;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100分别与所述医院his单元200和所述药店pos单元300通过接口链接;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100包括线上视频模块101、线上图文模块102、线上支付模块103、线上处方模块104。

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100还用于:

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

获取药师审方后的处方,将所述处方发送至第三方进行签章认证;

接收签章认证成功后的处方,获取处方信息;

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

进一步,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100还用于:通过接口接收药店pos单元发送的药品信息;线上开方审方单再通过接口将所述药品信息同步到医院his单元。

进一步,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100还用于:获取医师开具的处方,获取药师审核的处方。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见,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及系统,根据用户请求通知对应的医师;获取药师审方后的处方,将所述处方发送至第三方进行签章认证;接收签章认证成功后的处方,获取处方信息;将所述处方信息发送至药店pos单元,所述线上开方审方单元与所述药店pos单元通过接口链接。通过本申请,医师/药师不用再录入医院his单元而是通过接口传递,药店人员也不用录入药店pos单元也是通过接口传递。如果有新的有资质的医院或者药店需要加入单元,不用更改医院或者药店本身的逻辑,只需要接入相应的接口即可。本申请将在线开放审方单元同医院his单元以及药店pos单元的打通,让操作流程更为畅通,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全流程监管。

根据上述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和一种计算机设备。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可执行程序,该程序被获取器执行时实现上述远程问诊的方法的步骤;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获取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获取器上运行的可执行程序,获取器执行程序时实现上述多单元联合开方审方的方法的步骤。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范例性实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说明,不过这些说明并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在不偏离本申请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申请技术方案及其实施方式进行多种等价替换、修饰或改进,这些均落入本申请的范围内。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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