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770490发布日期:2021-09-25 10:27阅读:86来源:国知局
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耳鼻喉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


背景技术:

2.喉部炎症等疾病使喉部产生大量的痰液,目前通过雾化器和药物可实现治疗,但不管是雾化器和药物治疗均存在治疗效果缓慢的问题,更加快捷有效的操作是直接将喉部的痰液去除,直接减少病人的痛苦,采用这种方法去除时就会用到临床清洁器,比如公告号为cn210409098u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通过设置刮痰气囊、刮痰片、呼吸导管、三通导气管、进气管、辅助呼吸气囊、出气管、消毒箱、充气导管、充气注射器、硅胶保护套和防咬塞,带来了通过储水槽和出水孔的设置,当对刮痰气囊充气时,刮痰气囊会将储水槽内的水从出水孔挤出,从而对喉部的浓痰进行稀释,便于将其刮出好处,因此可知现在的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基本满足人们需求,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3.现有的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在从患者咽喉部将浓痰拉出后,一般没有专门的收集装置与之配合,只能直接导致拉出浓痰滴落至病床上或者患者身上,使得医护人们需要进行清洁,加大医护人员的工作量;
4.现有的装置不设有专门放置刮痰气囊的位置,当气囊从患者口腔部拉出时,由于浓痰较为黏稠,可能会粘附在刮痰气囊表面,在放置时会粘附到其他位置,使得放置时较为麻烦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克服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在从患者咽喉部将浓痰拉出后,一般没有专门的收集装置与之配合,只能直接导致拉出浓痰滴落至病床上或者患者身上,使得医护人们需要进行清洁,加大医护人员的工作量的问题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7.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包括装置主体,所述装置主体外侧中部固定连接有固定环,且固定环底端固定连接有收纳机构,所述收纳机构包括连接杆、固定块、移动杆、收纳槽、第一弹簧、连接板、插入销、拉动板、第二弹簧、限位槽和防护板,所述固定环底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块,且固定块内部插设有移动杆,所述固定块上开设有与移动杆相互配合的槽口,且左端固定连接有收纳槽,所述移动杆外部套设有第一弹簧,且第一弹簧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收纳槽和固定块上,所述固定块右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且连接板内部插设有插入销,所述插入销顶端固定连接有拉动板,且插入销外部套设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拉动板和连接板上,且插入销底端延伸至移动杆内部,所述移动杆顶端左侧和右侧皆开设有与插入销相互配合的限位槽,且移动杆右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环上方设置有防护机构。
8.进一步在于:所述防护机构包括连接带、第一防护壳、第二防护壳、扭力弹簧、把
手、连接块、槽孔和吸附片,所述固定环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带,且连接带另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防护壳,所述第二防护壳右端上侧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第一防护壳,且第一防护壳顶端前后两侧皆设置有扭力弹簧,所述扭力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第一防护壳和第二防护壳上,且第一防护壳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块。
9.进一步在于:所述收纳槽俯视截面前端为圆弧形设计。
10.进一步在于:所述第二防护壳顶端固定连接有把手,且把手为字母“c”字形设计。
11.进一步在于:所述第一防护壳和第二防护壳前端开设有槽孔,且槽孔的直径大于装置主体中部的直径。
12.进一步在于:所述把手左端胶粘有吸附片。
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4.1、该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设置有拉动板、防护板和第一弹簧,当医护人员使用装置,可向上拉动拉动板,在向后拉动防护板,使得第一弹簧发生形变,当需要将装置主体从患者体内拉出时,使得收纳槽与患者口部下侧抵接,在向外拉动装置主体,第一弹簧恢复形变,始终与患者抵接,当装置主体拉出时,即可收集拉出的痰液,采用这种设计避免了现有的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在从患者咽喉部将浓痰拉出后,没有专门的收集装置与之配合,只能直接导致拉出浓痰滴落至病床上或者患者身上,使得医护人们需要进行清洁,加大医护人员的工作量的问题,带来了在拉出时始终对患者进行防护,从而很好的将拉出的痰液进行收集,使其不会滴落,便于医护人员使用,增加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便捷性;
15.2、该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设置有把手、连接块和第一防护壳,当刮痰气囊从患者体内拉出时,首先握持把手,在按动连接块,使得第一防护壳向上运动,即可将第一防护壳和第二防护壳分离,在将刮痰气囊放置在第二防护壳上,在松开连接块即可完成收纳,采用这种设计避免了有的装置不设有专门放置刮痰气囊的位置,当气囊从患者口腔部拉出时,由于浓痰较为黏稠,可能会粘附在刮痰气囊表面,在放置时会粘附到其他位置,使得放置时较为麻烦不便的问题,带来了将刮痰气囊进行存储,使其表面粘附的痰液不会沾附到其他位置,便于后续对装置主体的转移和放置。
附图说明
1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右侧俯视立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视剖面示意图;
19.图3是本实用新型图1中收纳机构的局部结构体示意图;
20.图4是本实用新型图2中a处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21.图5是本实用新型图1中防护机构的局部结构体示意图。
22.图中:1、装置主体;2、固定环;3、收纳机构;311、连接杆;312、固定块;313、移动杆;314、收纳槽;315、第一弹簧;316、连接板;317、插入销; 318、拉动板;319、第二弹簧;320、限位槽;321、防护板;4、防护机构;411、连接带;412、第一防护壳;413、第二防护壳;414、扭力弹簧;415、把手; 416、连接块;417、槽孔;418、吸附片。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请参阅图1

5所示,一种耳鼻喉科临床清洁器,包括装置主体1,装置主体 1外侧中部固定连接有固定环2,且固定环2底端固定连接有收纳机构3,收纳机构3包括连接杆311、固定块312、移动杆313、收纳槽314、第一弹簧315、连接板316、插入销317、拉动板318、第二弹簧319、限位槽320和防护板321,固定环2底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块312,且固定块312内部插设有移动杆313,固定块312上开设有与移动杆313相互配合的槽口,且左端固定连接有收纳槽314,移动杆313外部套设有第一弹簧315,且第一弹簧315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收纳槽314和固定块312上,固定块312右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板316,且连接板316 内部插设有插入销317,插入销317顶端固定连接有拉动板318,且插入销317 外部套设有第二弹簧319,第二弹簧319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拉动板318和连接板316上,且插入销317底端延伸至移动杆313内部,移动杆313顶端左侧和右侧皆开设有与插入销317相互配合的限位槽320,且移动杆313右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块312,固定环2上方设置有防护机构4,采用这种便于使得为装置提供防护,避免其拉出时,导致拉出的痰液滴落,医护人员清洁较为麻烦不便的问题。
25.防护机构4包括连接带411、第一防护壳412、第二防护壳413、扭力弹簧 414、把手415、连接块416、槽孔417和吸附片418,固定环2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带411,且连接带411另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防护壳413,第二防护壳413 右端上侧通过转轴活动连接有第一防护壳412,且第一防护壳412顶端前后两侧皆设置有扭力弹簧414,扭力弹簧414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第一防护壳412和第二防护壳413上,且第一防护壳412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块416,采用这种设计便于对刮痰气囊进行防护,使得装置使用后也便于放置,不会使得痰液沾附到放置处。
26.收纳槽314俯视截面前端为圆弧形设计,采用这种设计使得收纳槽314更加贴合患者,便于收纳。
27.第二防护壳413顶端固定连接有把手415,且把手415为字母“c”字形设计,采用这种设置便于对第二防护壳413进行握持,从而便于按动连接块416。
28.第一防护壳412和第二防护壳413前端开设有槽孔417,且槽孔417的直径大于装置主体1中部的直径,便于对气管进行防护,避免夹伤气管,影响装置正常使用。
29.把手415左端胶粘有吸附片418,且吸附片418的主要材质由聚酯纤维棉构成,便于对滴落的痰液进行吸附,避免转移时从内部洒出。
30.工作原理:当需要使用装置时,首先向上拉动拉动板318,使得第二弹簧 319发生形变,从而使得插入销317向上运动,解除移动杆313的限位,在向右拉动防护板321,使得移动杆313向右运动,从而使得收纳槽314向右运动,同时使得第一弹簧315发生形变,在松开拉动板318使得插入销317与移动杆313 顶端左侧的限位槽320卡合,在使用刮痰气囊进行痰液刮出,当需要从患者口部拉出气囊时,向上拉动拉动板318,再次解除移动杆313的限位,握持固定环 2,将收纳槽314与患者口部下侧抵接,在拉出气囊的同时,第一弹簧315逐渐恢复形变,始终与患者口部下侧抵接,进行拉出的痰液收集。
31.当需要对拉出的气囊进行防护时,握持把手415,在按动连接块416,使得第一防护壳412围绕转轴转动,同时使得扭力弹簧414发生形变,即可将气囊放置到第二防护壳413内部,在松开连接块416使得扭力弹簧414恢复形变,从而完成刮痰气囊的放置。
32.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33.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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