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044009发布日期:2021-12-15 13:26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2.当儿童感觉到咽喉不适时,通常会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医生一般使用的二端圆形薄木片,对咽喉部位进行辅助观察,其中两端圆形的薄木片就是压舌板,压舌板是用来下压舌头以方便检查周围器官及组织的器材,有竹制,塑料,木制等品种,因此可知现在的咽喉观察辅助装置基本满足人们需求,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3.医护人员使用器械进行辅助观察时往往需要儿童张开嘴巴,但儿童的自主能力较差,使得儿童在检查时产生一定的抗拒心理,不将嘴部张开,或者张开弧度较小,而现有的装置往往不具有辅助支撑机构,使得医护人员在检查时较为麻烦不便,因此亟需一种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儿童的自主能力较差,使得儿童在检查时产生一定的抗拒心理,不将嘴部张开,或者张开弧度较小,而现有的装置往往不具有辅助支撑机构,使得医护人员在检查时较为麻烦不便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包括压舌板,所述压舌板右端固定连接有连板,且连板右端固定连接有握持板,所述连板前后两侧内部皆卡合有滑动块,且连板上开设有与滑动块相互配合的滑槽,两组所述滑动块互相远离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两组所述固定板互相远离的一侧上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活动支杆,且活动支杆上方设置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顶端内部开设有限位槽,且活动支杆底端固定有防护垫。
6.优选的,所述连板底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杆,且连接杆外部套设有固定环,所述固定环底端固定连接在防护垫顶端中部上,且固定环内部底端焊接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顶端焊接在连接杆底端上。
7.优选的,所述防护垫底端粘接有的防滑纹,且防滑纹的侧视截面皆为“圆弧形”。
8.优选的,两组所述活动支杆内部顶端皆插设有活动块,前侧所述活动支杆右端上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板,前侧所述活动支杆右端下侧固定连接有连接块,前侧所述活动块右端下侧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板,且第二连接板右端延伸至活动支杆外部,所述活动支杆上开设有与第二连接板相互配合的槽口,且第二连接板上螺纹连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顶端通过轴承活动连接在第一连接板底端上,且螺纹杆外部下侧通过轴承活动连接在连接块上,所述螺纹杆底端贯穿连接块并延伸至连接块底端下侧,且螺纹杆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锥形齿轮,所述连接块右端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转动杆,且转动杆靠近第一锥形齿轮的一端上固定连接有第二锥形齿轮,所述第二锥形齿轮与第一锥形齿轮互相啮合。
9.优选的,两组所述活动块内部皆插设有活动杆,两组所述活动杆顶端固定连接在限位块底端上,且活动杆外部皆套设有第二弹簧,两组所述第二弹簧的两端分别焊接在限位块底端和活动块顶端上。
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1.1、该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设置有限位槽和防护垫,通过限位槽和防护垫对儿童嘴部进行支撑,从而期待辅助支撑的作用,采用这种设计避免了儿童的自主能力较差,使得儿童在检查时产生一定的抗拒心理,不将嘴部张开,或者张开弧度较小,而现有的装置往往不具有辅助支撑机构,使得医护人员在检查时较为麻烦不便的问题,带来了当医护人员使用时可使用装置将儿童嘴部辅助撑开,从而便于医护人员使用压舌板,在使用压舌板过程中还可对压舌板进行前后调节和转动,使得装置更加灵活,便于医护人员使用装置对儿童咽喉部位进行观察,增加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便捷性;
12.2、该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设置有螺纹杆、第二连接板、第二弹簧和第一弹簧,通过转动转动杆带动第二连接板移动,从而完成调节,采用这种设计带来了对限位槽和防护垫撑开的距离进行调节,使得医护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少量调节,以增加儿童口部张开的大小,从而使得医护人员选择合适的撑开距离进行观察,增加了装置的灵活性,同时整个装置还具有一定的缓冲,使得装置即使在撑开后,儿童嘴部仍可进行少量活动,从而降低儿童的不适感,同时也对儿童嘴部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右侧俯视立体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仰视立体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右侧视剖面示意图;
16.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视剖面示意图;
17.图5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处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18.图6为本实用新型图4中b处结构的放大示意图。
19.图中:111、压舌板;211、连板;212、握持板;213、滑动块;214、固定板;215、活动支杆;216、限位块;217、限位槽;218、防护垫;219、连接杆;220、固定环;221、第一弹簧;222、防滑纹;311、活动块;312、第一连接板;313、连接块;314、第二连接板;315、螺纹杆;316、第一锥形齿轮;317、转动杆;318、第二锥形齿轮;319、活动杆;320、第二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请参阅图1

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儿科咽喉观察辅助装置,包括压舌板111,压舌板111右端固定连接有连板211,且连板211右端固定连接有握持板212,连板211前后两侧内部皆卡合有滑动块213,且连板211上开设有与滑动块213相互配合的滑槽,两组滑动块213互相远离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214,两组固定板214互相远离的一侧
上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活动支杆215,且活动支杆215上方设置有限位块216,限位块216顶端内部开设有限位槽217,采用这种设计便于使得医护人员使用装置对儿童嘴部进行支撑,使得医护人们使用压舌板111调节转动时更加便捷,便于医护人员使用,且活动支杆215底端固定有防护垫218,防护垫218的材质为“橡胶”,橡胶材质较软从而较好的对儿童舌头部位进行防护。
22.连板211底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杆219,且连接杆219外部套设有固定环220,固定环220底端固定连接在防护垫218顶端中部上,且固定环220内部底端焊接有第一弹簧221,第一弹簧221顶端焊接在连接杆219底端上,采用这种设计便于使得防护垫218可进行少量移动,使得儿童舌头部位可进行少量移动,从而降低儿童的不适感。
23.防护垫218底端粘接有的防滑纹222,且防滑纹222的侧视截面皆为“圆弧形”,采用这种设计便于增加使用时防滑纹222与舌头之间的摩擦力,使得装置放置更加稳定。
24.两组活动支杆215内部顶端皆插设有活动块311,前侧活动支杆215右端上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板312,前侧活动支杆215右端下侧固定连接有连接块313,前侧活动块311右端下侧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接板314,且第二连接板314右端延伸至活动支杆215外部,活动支杆215上开设有与第二连接板314相互配合的槽口,且第二连接板314上螺纹连接有螺纹杆315,螺纹杆315顶端通过轴承活动连接在第一连接板312底端上,且螺纹杆315外部下侧通过轴承活动连接在连接块313上,螺纹杆315底端贯穿连接块313并延伸至连接块313底端下侧,且螺纹杆315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锥形齿轮316,连接块313右端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转动杆317,且转动杆317靠近第一锥形齿轮316的一端上固定连接有第二锥形齿轮318,第二锥形齿轮318与第一锥形齿轮316互相啮合,采用这种设计便于使得对撑开距离进行调节,使得装置可根据实际使用中的情况进行调节,通过增加撑开距离,使得医护人员观察更加便捷。
25.两组活动块311内部皆插设有活动杆319,两组活动杆319顶端固定连接在限位块216底端上,且活动杆319外部皆套设有第二弹簧320,两组第二弹簧320的两端分别焊接在限位块216底端和活动块311顶端上,采用这种设计便于使得限位块216可进行轻微调节,使得儿童牙齿部位可进行轻微调节,降低儿童的不适感,避免调节过大对儿童嘴部造成伤害,通过缓冲对儿童对嘴部进行防护。
26.工作原理:当使用装置时,首先引导儿童张开嘴部,然后向后拉动压舌板111,然后将限位槽217对准儿童上部牙齿,将牙齿咬合至限位块216内部,随后伸出舌头,将防护垫218置于舌头上侧,从而然后儿童嘴部撑起,最后握持握持板212,向上移动握持板212,使得握持板212围绕连板211进行转动,使得压舌板111向下运动,从而对儿童咽喉进行观察,当需要增加按压深度时,只需向左移动握持板212,使得压舌板111向儿童嘴巴内部移动即可。
27.当需要调大嘴部撑开距离时,只需转动转动杆317,当转动转动杆317时会带动第二锥形齿轮318转动,当第二锥形齿轮318转动时会带动第一锥形齿轮316转动,当第一锥形齿轮316转动时会带动螺纹杆315转动,当螺纹杆315转动时有与第二连接板314无法转动,从而带动第二连接板314向上运动,当第二连接板314向上运动时会带动前侧活动块311向上运动,当前侧活动块311向上运动时会带动前侧活动杆319向上运动,从而带动限位块216向上运动,从而完成撑开距离增大调节。
28.当儿童咬合装置时,限位块216会向下运动,使得第二弹簧320发生形变,带动使活
动杆319向下运动,限位块216向下运动的同时还会使得防护垫218向上运动,从而带动固定环220向上运动使得第一弹簧221发生形变,从而起到缓冲作用。
29.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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