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疫情防控的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21599发布日期:2022-07-02 03:21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疫情防控的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疫情防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疫情防控的电子信息采集系统。


背景技术:

2.在疫情防控过程中,采用对防控区域的精准管控十分必要。
3.现有的技术中,在对防控区域进行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对于防控区域内的人员的监管不够及时和简便,但是现有的防控手段想要细致的进行防控则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和物力。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疫情防控的电子信息采集系统,能够对防控区域的人员进行精准的防控,并能基于防控区域内的人员信息进行侧重监管,以解决疫情防控区域内的监管智能性不足且监管不够便捷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疫情防控的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所述信息采集系统包括第一采集模块、采集分析模块以及第二采集模块;
6.所述第一采集模块用于对防控区域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所述第二采集模块用于对人员信息进行再采集;
7.所述采集分析模块配置有采集分析策略,所述采集分析策略包括将第一采集模块获取到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处理,得到第二采集模块的采集方法,并控制第二采集模块按照处理后的采集方法进行人员信息的再次采集。
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采集模块配置有第一采集策略,所述第一采集策略包括:先将防控区域划分为若干分管区域,然后获取每个分管区域内人员的基础信息,所述基础信息包括年龄以及聚居人数。
9.进一步地,所述采集分析模块包括第一分析单元,所述第一分析单元配置有第一分析策略,所述第一分析策略包括:将每个人员的基础信息带入人员基础公式中求得人员基础防控值;
10.当人员基础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一人员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一等级防控人员;
11.当人员基础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二人员防控阈值且小于第一人员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二等级防控人员;
12.当人员基础防控值小于第二人员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三等级防控人员;
13.对第一等级防控人员采取第一监管方式,对第二等级防控人员采取第二监管方式,对第三等级防控人员采取第三监管方式。
14.进一步地,所述人员基础公式配置为:其中,pjr为人员基础防控值,α为第一防控参考值,β为第二防控参考值,n为年龄,r为聚居人数。
15.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采集模块配置有第二采集策略,所述第二采集策略包括:对第一等级防控人员进行二次信息采集,每间隔第一时间获取一次第一等级防控人员的体温、体重以及心率。
16.进一步地,所述采集分析模块还包括第二分析单元,所述第二分析单元配置有第二分析策略,所述第二分析策略包括:将第二采集模块采集到的信息代入到二次防控公式中求得重点防控值;
17.当重点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一重点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一重点防控等级人员;
18.当重点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二重点防控阈值且小于第一重点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二重点防控等级人员;
19.当重点防控值小于第二重点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三重点防控等级人员;
20.对第一重点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一重点防控策略,对第二重点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二重点防控策略,对第三重点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三重点防控策略。
21.进一步地,所述二次防控公式配置为:
22.pz=a1
×
(tw-37)+a2
×
(w1-ws)+a3
×
(xl-xz);其中,pz为重点防控值, tw为体温,w1为人员首次测量的体重,ws为实时测量的人员的体重, xl为心率,xz为正常心率参考值,a1为体温转换系数,a2为体重转换系数,a3为心率转换系数。
23.进一步地,所述采集分析模块还包括第三分析单元,所述第三分析单元配置有第三分析策略,所述第三分析策略包括:将第一重点防控等级人员的其他聚居人员的信息进行获取,将聚居人员的重点防控值代入聚居监控公式中求得聚居监控值;
24.当聚居监控值大于等于第一聚居监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一聚居防控等级人员;
25.当聚居监控值大于等于第二聚居监控阈值且小于第一聚居监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二聚居防控等级人员;
26.当聚居监控值小于第二聚居监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三聚居防控等级人员;
27.对第一聚居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一聚居防控策略,对第二聚居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二聚居防控策略,对第三聚居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三聚居防控策略。
28.进一步地,所述聚居监控公式配置为:其中, pjj为聚居监控值,pz1到pzi分别为聚居人员的重点防控值。
29.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通过第一采集模块能够对防控区域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采,然后通过第二采集模块能够对人员信息进行再采集,其中,通过所述采集分析模块能够将第一采集模块获取到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处理,得到第二采集模块的采集方法,并控
制第二采集模块按照处理后的采集方法进行人员信息的再次采集,该方法能够基于对防控区域的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得到防控区域内的人员信息再采集的方向,从而提高对防控区域内人员监控的精准度和智能性,并且能够提高人员监控的效率。
附图说明
30.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31.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原理框图;
32.图2为本发明的防控区域的划分示意图;
33.图3为本发明的第一等级防控人员的划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4.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35.请参阅图1-图3,一种用于疫情防控的电子信息采集系统,所述信息采集系统包括第一采集模块、采集分析模块以及第二采集模块;
36.所述第一采集模块用于对防控区域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所述第一采集模块配置有第一采集策略,所述第一采集策略包括:先将防控区域划分为若干分管区域,然后获取每个分管区域内人员的基础信息,所述基础信息包括年龄以及聚居人数,其中在第一次进行信息采集的过程中,只需要对人员的年龄和其聚居人员进行获取,当年龄大于65或者小于18时,并且还是独居的情况时,需要进行着重监控。所述第二采集模块用于对人员信息进行再采集;所述第二采集模块配置有第二采集策略,所述第二采集策略包括:对第一等级防控人员进行二次信息采集,每间隔第一时间获取一次第一等级防控人员的体温、体重以及心率,在第二次进行精准防控时,需要对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监控,通过对人员身体的监控能够获取该防控区域内人员的身体状态,从而实现精准的防控。
37.所述采集分析模块配置有采集分析策略,所述采集分析策略包括将第一采集模块获取到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处理,得到第二采集模块的采集方法,并控制第二采集模块按照处理后的采集方法进行人员信息的再次采集。
38.所述采集分析模块包括第一分析单元,所述第一分析单元配置有第一分析策略,所述第一分析策略包括:将每个人员的基础信息带入人员基础公式中求得人员基础防控值;
39.当人员基础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一人员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一等级防控人员;当人员基础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二人员防控阈值且小于第一人员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二等级防控人员;当人员基础防控值小于第二人员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三等级防控人员;其中,第一人员防控阈值大于第二人员防控阈值,第二人员防控阈值大于第三人员防控阈值。
40.对第一等级防控人员采取第一监管方式,对第二等级防控人员采取第二监管方式,对第三等级防控人员采取第三监管方式。其中第一监管方式的监管力度和频率大于第二监管方式的监管力度和频率,第二监管方式的监管力度和频率大于第三监管方式的力度
和频率。
41.所述人员基础公式配置为:其中,pjr为人员基础防控值,α为第一防控参考值,β为第二防控参考值,n为年龄,r为聚居人数,其中,α的取值范围为1.5到2,β的取值范围为1到1.25。
42.所述采集分析模块还包括第二分析单元,所述第二分析单元配置有第二分析策略,所述第二分析策略包括:将第二采集模块采集到的信息代入到二次防控公式中求得重点防控值;
43.当重点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一重点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一重点防控等级人员;当重点防控值大于等于第二重点防控阈值且小于第一重点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二重点防控等级人员;当重点防控值小于第二重点防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三重点防控等级人员;其中,第一重点防控阈值大于第二重点防控阈值,第二重点防控阈值大于第三重点防控阈值。
44.对第一重点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一重点防控策略,对第二重点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二重点防控策略,对第三重点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三重点防控策略。其中,第一重点防控策略中才有的防控力度和频率大于第一监管方式和第二重点防控策略的防控力度和频率,第二重点防控策略的防控力度和频率大于第三重点防控策略的防控力度和频率。
45.所述二次防控公式配置为:
46.pz=a1
×
(tw-37)+a2
×
(w1-ws)+a3
×
(xl-xz);其中,pz为重点防控值, tw为体温,w1为人员首次测量的体重,ws为实时测量的人员的体重, xl为心率,xz为正常心率参考值,a1为体温转换系数,a2为体重转换系数,a3为心率转换系数。其中,a1、a2和a3的取值均大于0,xz的取值在70-100之间。
47.所述采集分析模块还包括第三分析单元,所述第三分析单元配置有第三分析策略,所述第三分析策略包括:将第一重点防控等级人员的其他聚居人员的信息进行获取,将聚居人员的重点防控值代入聚居监控公式中求得聚居监控值;
48.当聚居监控值大于等于第一聚居监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一聚居防控等级人员;当聚居监控值大于等于第二聚居监控阈值且小于第一聚居监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二聚居防控等级人员;当聚居监控值小于第二聚居监控阈值时,将该人员划分为第三聚居防控等级人员;其中第一聚居监控阈值大于第二聚居监控阈值,第二聚居监控阈值大于第三聚居监控阈值。
49.对第一聚居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一聚居防控策略,对第二聚居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二聚居防控策略,对第三聚居防控等级人员采用第三聚居防控策略。其中,第一聚居防控策略中采用的防控力度和频率大于第二聚居防控策略中的防控力度和频率,第二聚居防控策略中的防控力度和频率大于第三聚居防控策略中的防控力度和频率。
50.所述聚居监控公式配置为:其中,pjj为聚居监控值,pz1到pzi分别为聚居人员的重点防控值,当聚居人数为1 人时,此时分母会相对较小,得到的聚居监控值就行相对较大,i可以代表一户人家中的人数。
51.工作原理:本发明通过第一采集模块能够对防控区域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采,然后通过第二采集模块能够对人员信息进行再采集,其中,通过所述采集分析模块能够将第一采集模块获取到的人员基础信息进行处理,得到第二采集模块的采集方法,并控制第二采集模块按照处理后的采集方法进行人员信息的再次采集,对二次采集的信息进行再次的处理后,能够进一步的缩小监控人员的范围,通过缩小重点监控人员的范围,能够给提高监控的精准度和准确度。
5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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