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系统

文档序号:32692670发布日期:2022-12-27 19:35阅读:280来源:国知局
区域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系统

1.本发明涉及区域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系统,属于软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助力健身信息化、智慧化发展尤为迫切。首先,应围绕民众实际需求,提高民众健身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民众健身提供科普知识推荐服务和科学健身指导。其次,应统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健身设施的利用率,增加营运效益。此外,应为政府服务和监管数字化、精细化治理提供决策支持,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3.现有系统的服务模式无法满足不同主体需求。现有系统主要面向体育场馆运营者和场馆用户提供服务,所提供场馆端重点围绕体育场馆的开放预定、费用支付、会员管理等业务管理系统开展,目的是提升体育场馆服务能力、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
4.由此可见,现有系统缺少面向政府监管部门和健身个体的服务内容,政府层面缺少高效途径对场地设施使用效率统筹监管,无法满足全民健身行为监测和健身人口统计的实际需求,政府层面难以有针对性的作出区域健康促进决策等实际问题。公众层面健身信息的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健身指导体系,不同种类健身设施信息相对分散,难以满足公众对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和健身步道不同种类健身设施信息的一站式查询的实际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针对上述背景技术所提及的技术问题,旨在创新服务,面向不同主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监管,面向公众提供场馆设施信息查询、个体健身行为监测、个性化健身科普知识推送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面向健身设施运营者提供为信息展示的渠道,提升健身设施利用率,增加营运效益;面向政府提供市、区两级数字化监管服务和区域健康促进智慧决策支持服务,具体而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6.区域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系统,包括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包括“互联网+”健身科普知识发布系统子模块和健身个体一站式服务系统子模块;
7.提供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基础的健身科普专家库和健身科普资源库;
8.以及基于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的数据进行监控的多级健身设施数字化管理模块,用于监控区域内各级各类场地设施、健身器材的总量、分布及资源配置情况;
9.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用于对区域内场地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利用效率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源调配;
10.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模块,用于对区域内全民健身行为监测和健身人口统计的实际需求的分析,进而有针对性的作出区域健康促进决策;
11.上述监控的三个模块的数据能够反馈至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
12.优选的,多级健身设施数字化管理模块分为依照地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市、区、馆”三级健身设施的数字化管理,即市级,区级和健身馆级的健身设施;
13.所述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和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模块均依照地域分级进行数字化管理。
14.需要说明的是,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为市级,区级和健身馆级的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
15.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为市级,区级和健身馆级的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
16.优选的,所述“互联网+”健身科普知识发布系统子模块包括科普知识多维度自主查询分模块,用于当用户通过在前台网站和客户端小程序中填写关键词搜索和栏目筛选的方式时,自主获取信息资源;
17.科普知识多渠道定向推送分模块,用于当用户所授权的基本信息以及所选取健康标签与健身科普资源库所创建的健身科普知识标签相一致时,实现科普信息的定向推荐。
18.采用上述方案,目的是提升科普知识与健身个体的相关度,切合其需求,实现科普新型效用最大化。
19.需要说明的是,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身高和体重。
20.还需要说明的是,定向推荐和自主查询的内容分别包括运动与营养、运动与健康促进、运动与能量代谢、运动与损伤。
21.优选的,所述健身个体一站式服务系统子模块包括健身设施信息查询服务分模块,用于支持按照区域、项目和场地类型字段,查询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及健身步道的各类健身设施信息;
22.需要说明的是,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及健身步道信息相同,例如,体育场馆信息分别包括名称、实时客流、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运动项目/健身器材、开放时间和收费标准信息,并支持前台网站和小程序多渠道查询;
23.体育赛事信息检索服务分模块,用于根据区域和赛事类型进行赛事检索,包括赛事名称、比赛时间、比赛地点、主办单位、报名费用和赛事规程信息,支持前台网站和小程序多渠道查询;
24.个体健身行为监测服务分模块,用于记录用户在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及健身步道的不同类型健身设施的运动数据。
25.需要说明的是,运动数据包含运动项目、运动时长、能量消耗、健步时长和健步里程信息。
26.优选的,所述多级健身设施数字化管理模块,包括项目器材统计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篮球、游泳、羽毛球在内的运动项目场地和太空漫步机、上肢牵引器、背腹训练器、压腿按摩器在内的健身器材的数量及比例,能依据建成年份和健身设施类型进行筛选;
27.健身设施统计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和健身步道的不同类型健身设施的数量及比例,能依据建成年份和健身设施类型进行筛选;
28.低免开放情况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节假日在内的每天低免开放时间、每周低免开放时间和全年低免开放天数,能依据建成年份和健身设施类型进行筛选。
29.优选的,所述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包括人流客流热力分布子模块,用于
监测包含人流客流量排行榜和热力分布图,能选取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查询结果;
30.人流客流增长趋势子模块,用于监测通过同比增长率和环比增长率指标,对比不同年份、月份间人流客流增长趋势进行分析;
31.实施人流客流监测子模块,用于监测包含今天、昨天、近7天和近30 天不同时间维度的各类型健身设施、运动项目和健身器材人流客流量的分析监测。
32.优选的,所述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模块包括健身人群属性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健身人群的性别和年龄段的分布情况;
33.健身设施偏好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不同属性的人群对于健身设施、运动项目、健身器材的选择人数和比例,能依据性别和年龄段进行筛选分析;
34.需要说明的是,年龄段分为≤17岁、18~24岁、35~44岁、45~54岁、 55~64岁和≥65岁;
35.群体运动情况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不同属性的人群平均每周运动频次统计、平均每周运动时间统计、不同运动习惯人群的就诊次数和医疗支出费用,能依据性别和年龄段进行筛选分析。
36.优选的,所述健身科普专家库包括专家上报模块,用于以专业协会、院校、科研单位推荐的方式新增或批量导入专家基本信息,专家可通过前台个人中心完善相关信息;
37.需要说明的是,专家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工作单位;
38.专家审核模块,用于对专业协会、院校、科研单位上报并已完善信息的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纳入健身科普专家库,审核不通过则注明退回原因;
39.专家库模块,用于为所组建的专家团队,负责梳理健身科普知识资源结构,构建资源库知识体系框架。
40.优选的,所述健身科普资源库包括健身科普知识主题创建模块,用于根据专家组梳理的健身科普知识结构,从体育运动与营养、体育运动与健康促进、体育运动与安全损伤方面拓展并添加资源栏目,在相应的栏目下创建同主题的健身科普知识;
41.健身科普知识内容管理模块,用于包含标题、信息来源、所属栏目、资源封面、内容和标签信息的创建、修改和提交审核功能;
42.健身科普知识审核管理模块,用于查看知识内容,进行批量通过或批量退回操作;
43.健身科普知识发布管理模块,用于对审核通过的知识内容进行多渠道批量发布,同时对已发布的文章可执行批量撤回操作。
44.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围绕“服务”和“监管”的核心功能需求,构建区域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实现多场景健身信息数据集成、相关大数据分析等监管服务,形成动态数据可视化健身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提供健身知识科普、健身设施查询、体育赛事检索、多场景健身设施信息数字化监管、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群体健身行为可视化分析和运动促进健康决策支持等服务功能。
附图说明
45.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架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6.为了对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47.区域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系统,包括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包括“互联网+”健身科普知识发布系统子模块和健身个体一站式服务系统子模块;
48.提供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基础的健身科普专家库和健身科普资源库;
49.以及基于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的数据进行监控的多级健身设施数字化管理模块,用于监控区域内各级各类场地设施、健身器材的总量、分布及资源配置情况;
50.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用于对区域内场地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利用效率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源调配;
51.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模块,用于对区域内全民健身行为监测和健身人口统计的实际需求的分析,进而有针对性的作出区域健康促进决策;
52.上述监控的三个模块的数据能够反馈至所述全民健身服务系统模块。
53.优选的,多级健身设施数字化管理模块分为依照地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市、区、馆”三级健身设施的数字化管理,即市级,区级和健身馆级的健身设施;
54.所述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和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模块均依照地域分级进行数字化管理。
55.需要说明的是,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为市级,区级和健身馆级的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
56.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为市级,区级和健身馆级的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
57.优选的,所述“互联网+”健身科普知识发布系统子模块包括科普知识多维度自主查询分模块,用于当用户通过在前台网站和客户端小程序中填写关键词搜索和栏目筛选的方式时,自主获取信息资源;
58.科普知识多渠道定向推送分模块,用于当用户所授权的基本信息以及所选取健康标签与健身科普资源库所创建的健身科普知识标签相一致时,实现科普信息的定向推荐。
59.采用上述方案,目的是提升科普知识与健身个体的相关度,切合其需求,实现科普新型效用最大化。
60.需要说明的是,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身高和体重。
61.还需要说明的是,定向推荐和自主查询的内容分别包括运动与营养、运动与健康促进、运动与能量代谢、运动与损伤。
62.优选的,所述健身个体一站式服务系统子模块包括健身设施信息查询服务分模块,用于支持按照区域、项目和场地类型字段,查询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及健身步道的各类健身设施信息;
63.需要说明的是,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及健身步道信息相同,例如,体育场馆信息分别包括名称、实时客流、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运动项目/健身器材、开放时间和收费标准信息,并支持前台网站和小程序多渠道查询;
64.体育赛事信息检索服务分模块,用于根据区域和赛事类型进行赛事检索,包括赛
事名称、比赛时间、比赛地点、主办单位、报名费用和赛事规程信息,支持前台网站和小程序多渠道查询;
65.个体健身行为监测服务分模块,用于记录用户在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及健身步道的不同类型健身设施的运动数据。
66.需要说明的是,运动数据包含运动项目、运动时长、能量消耗、健步时长和健步里程信息。
67.优选的,所述多级健身设施数字化管理模块,包括项目器材统计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篮球、游泳、羽毛球在内的运动项目场地和太空漫步机、上肢牵引器、背腹训练器、压腿按摩器在内的健身器材的数量及比例,能依据建成年份和健身设施类型进行筛选;
68.健身设施统计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路径和健身步道的不同类型健身设施的数量及比例,能依据建成年份和健身设施类型进行筛选;
69.低免开放情况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节假日在内的每天低免开放时间、每周低免开放时间和全年低免开放天数,能依据建成年份和健身设施类型进行筛选。
70.优选的,所述多级人流客流动态化监测模块包括人流客流热力分布子模块,用于监测包含人流客流量排行榜和热力分布图,能选取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查询结果;
71.人流客流增长趋势子模块,用于监测通过同比增长率和环比增长率指标,对比不同年份、月份间人流客流增长趋势进行分析;
72.实施人流客流监测子模块,用于监测包含今天、昨天、近7天和近30 天不同时间维度的各类型健身设施、运动项目和健身器材人流客流量的分析监测。
73.优选的,所述多级群体健康行为可视化分析模块包括健身人群属性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健身人群的性别和年龄段的分布情况;
74.健身设施偏好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不同属性的人群对于健身设施、运动项目、健身器材的选择人数和比例,能依据性别和年龄段进行筛选分析;
75.需要说明的是,年龄段分为≤17岁、18~24岁、35~44岁、45~54岁、 55~64岁和≥65岁;
76.群体运动情况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包含不同属性的人群平均每周运动频次统计、平均每周运动时间统计、不同运动习惯人群的就诊次数和医疗支出费用,能依据性别和年龄段进行筛选分析。
77.优选的,所述健身科普专家库包括专家上报模块,用于以专业协会、院校、科研单位推荐的方式新增或批量导入专家基本信息,专家可通过前台个人中心完善相关信息;
78.需要说明的是,专家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工作单位;
79.专家审核模块,用于对专业协会、院校、科研单位上报并已完善信息的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纳入健身科普专家库,审核不通过则注明退回原因;
80.专家库模块,用于为所组建的专家团队,负责梳理健身科普知识资源结构,构建资源库知识体系框架。
81.优选的,所述健身科普资源库包括健身科普知识主题创建模块,用于根据专家组梳理的健身科普知识结构,从体育运动与营养、体育运动与健康促进、体育运动与安全损伤方面拓展并添加资源栏目,在相应的栏目下创建同主题的健身科普知识;
82.健身科普知识内容管理模块,用于包含标题、信息来源、所属栏目、资源封面、内容和标签信息的创建、修改和提交审核功能;
83.健身科普知识审核管理模块,用于查看知识内容,进行批量通过或批量退回操作;
84.健身科普知识发布管理模块,用于对审核通过的知识内容进行多渠道批量发布,同时对已发布的文章可执行批量撤回操作。
85.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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