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癌症的口服给药紫杉醇和P-gp抑制剂的治疗组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469010发布日期:2023-03-15 07:42阅读:42来源:国知局
用于治疗癌症的口服给药紫杉醇和P-gp抑制剂的治疗组合的制作方法
用于治疗癌症的口服给药紫杉醇和p-gp抑制剂的治疗组合
1.本技术是申请日为2016年7月21日的中国专利申请201680054929.x“用于治疗癌症的口服给药紫杉醇和p-gp抑制剂的治疗组合”的分案申请。
2.相关申请本技术要求2015年7月21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62/195,243的优先权和权益,其内容全文通过引用结合到本文中。


背景技术:

3.紫杉醇(taxol
®
)由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和bristol-myers squibb共同研发,1992年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为抗癌药物,并以商品名taxol
®
销售。紫杉醇使细胞中的微管稳定,从而干扰微管在有丝分裂期间正常断裂。由于抑制癌细胞分裂而不有害影响dna合成的这种独特机制,表明紫杉醇治疗很多类型癌症,包括肺癌、卵巢癌和乳腺癌。
4.然而,紫杉醇对p-糖蛋白泵(p-gp)的亲和性导致紫杉醇回流入肠腔,从而使药物在口服时生物不可利用。其通过肠上皮的不良吸收,与其不利的溶解性,使紫杉醇静脉给药成为必要。赋形剂,如cremophor
®
,用于紫杉醇静脉给药,通常导致耐受性问题,例如,过敏型输液反应。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需要术前用药,术前用药有其自身的副作用。另外,静脉给药紫杉醇也可与增加神经毒性的发生率或严重性相关。
5.因此,包括紫杉醇口服制剂与p-gp抑制剂口服给药的有效治疗方案可能是有利的,可预料其改善癌症的治疗效果。通过抑制紫杉醇由p-gp回流到肠腔,口服给药允许药物的治疗相关浓度现在有效,也避免使用使用赋形剂,如聚乙氧基化蓖麻油,例如cremophor
®
,因此,产生宽治疗窗提升抗肿瘤响应,同时减轻或避免直接与药物或赋形剂相关的反应和毒性。另外,口服给药紫杉醇提供更便利和安全的方法。本技术满足口服给药紫杉醇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6.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治疗癌症,或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或由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方法。
7.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8.本技术涉及用于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9.本技术涉及用于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10.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
,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11.本技术涉及用于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12.本技术涉及用于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13.本技术也涉及与化合物a组合口服给药使用的紫杉醇,
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减小血液毒性、神经毒性和减轻或防止过敏型输液反应。
14.本技术也涉及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用于制备药物的用途,该药物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减小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和减小或防止过敏型输液反应,。
15.本技术也涉及在组合治疗中与化合物a一起使用的紫杉醇,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减小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和减小或防止过敏型输液反应,。
16.本技术也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的用途,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17.本技术也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药物的用途,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
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18.本技术也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药物的用途,该药物用于减小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19.本技术也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0.本技术也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1.本技术也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2.本技术也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3.本技术也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药物,其中药物为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4.本技术也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药物,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5.发明详述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方法。
26.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方法。
2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 ,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 ,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29.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
30.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化合物。
3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3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33.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的用途。
34.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药物的用途。
3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的用途,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3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药物的用途,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37.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
38.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化合物。
3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4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41.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
42.本技术至少部分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药物。
4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4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药物,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
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4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输液。
4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6小时时间输液。
4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9小时时间输液。
4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12小时时间输液。
4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15小时时间输液。
5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18小时时间输液。
5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21小时时间输液。
5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每3周一次经约24小时时间输液。
5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与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紫杉醇静脉给药相关的血液毒性包括贫血和骨髓抑制。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骨髓抑制可来自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或其任何组合。
5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与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紫杉醇静脉给药相关的神经毒性包括例如麻木、麻刺、剧痛、刺痛、灼痛、极度敏感、协调障碍、摔倒、虚弱、瘫痪、出汗、热耐受不良、眩晕、血压改变、肠病、膀胱病等的症状或其任何组合。
5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

,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5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5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药物的用途,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5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5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药物,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6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与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紫杉醇静脉给药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包括在紫杉醇静脉给药第一天的任何征候或症状。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受试者的征候或症状包括发烧、皮疹、荨麻疹、痒症、面红、肿胀、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喘鸣、肺呼气流量减少、缺氧、高血压、低血压、张力减退、昏厥、摔倒、失禁、腹痛、呕吐、风疹、面部肿胀、眼病、头痛、心律不齐、心动过速、恶心、胸痛、过敏反应或其任何组合。
61.本技术的以上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以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口服给药的实例。
6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10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6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6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6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200mg/m2至约300mg/m2量给药。
6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2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6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100mg/m2量给药。
6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量给药。
6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200mg/m2量给药。
7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250mg/m2量给药。
7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300mg/m2量给药。
7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350mg/m2量给药。
7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以约400mg/m2量给药。
74.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1-7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75.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2-7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76.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2-6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2-5次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2-4次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2-3次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77.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3-6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3-5次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3-4次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78.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4-6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4-5次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79.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5-6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80.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至少2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8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2次以约150mg/m2至约400mg/m2量给药。
8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2次以约200mg/m2至约400mg/m2量给药。
8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2次以约2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8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2次以约150mg/m2、约175mg/m2、约200mg/m2、约225mg/m2、约250mg/m2、约275mg/m2、约300mg/m2、约325mg/m2、约350mg/m2、约375mg/m2或约400mg/m2量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2次以约250mg/m2、约275mg/m2、约300mg/m2、约325mg/m2或约350mg/m2量给药。
85.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至少3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8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3次以约1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8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3次以约150mg/m2至约300mg/m2量给药。
8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3次以约150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8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3次以约150mg/m2、约175mg/m2、约200mg/m2、约225mg/m2、约250mg/m2、约275mg/m2、约300mg/m2、约325mg/m2或约350mg/m2量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3次以约150mg/m2、约175mg/m2、约200mg/m2、约205mg/m2、约210mg/m2、约215mg/m2、约220mg/m2、约225mg/m2或约250mg/m2量给药。
90.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至少4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
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9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4次以约10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9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4次以约125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9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4次以约125mg/m2至约200mg/m2量给药。
9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4次以约100mg/m2、约125mg/m2、约150mg/m2、约175mg/m2、约200mg/m2、约225mg/m2、约250mg/m2、约275mg/m2、约300mg/m2、约325mg/m2或约350mg/m2量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4次以约125mg/m2、约150mg/m2、约175mg/m2或约200mg/m2量给药。
95.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至少5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9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5次以约10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9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5次以约100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9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5次以约100mg/m2至约200mg/m2量给药。
9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5次以约100mg/m2、约125mg/m2、约150mg/m2、约175mg/m2、约200mg/m2、约225mg/m2、约250mg/m2、约275mg/m2、约300mg/m2、约325mg/m2或约350mg/m2量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5次以约100mg/m2、约125mg/m2、约150mg/m2、约175mg/m2或约200mg/m2量给药。
100.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紫杉醇每周至少6次给药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在连续的几天给药。
10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6次以约100mg/m2至约300mg/m2量给药。
10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6次以约100mg/m2至约200mg/m2量给药。
10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6次以约100mg/m2至约150mg/m2量给药。
10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6次以约100mg/m2、约125mg/m2、约150mg/m2、约175mg/m2、约200mg/m2、约225mg/m2、约250mg/m2、约275mg/m2或约300mg/m2量给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紫杉醇每周至少6次以约100mg/m2、约125mg/m2或约150mg/m2量给药。
105.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化合物a以约1mg/m2至约500mg/m2量口服给药的实例。
10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1mg至400mg口服给药。
10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1mg至300mg口服给药。
10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5mg至200mg口服给药。
10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10mg至100mg口服给药。
11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15mg至50mg口服给药。
11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15mg口服给药。
11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20mg口服给药。
11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25mg口服给药。
11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30mg口服给药。
11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35mg口服给药。
11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45mg口服给药。
11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约50mg口服给药。
118.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化合物a和紫杉醇在同一天给药的实例。
119.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给药的实例。
12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5分钟给药。
12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10分钟给药。
12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15分钟给药。
12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30分钟给药。
12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45分钟给药。
12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60分钟给药。
12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2小时给药。
12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3小时给药。
12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4小时给药。
12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6小时给药。
13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约8小时给药。
131.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的实例。
13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等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13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13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或100%。
13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10%(例如,大至少10%)。
13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20%(例如,大至少20%)。
13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30%(例如,大至少30%)。
13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40%(例如,大至少40%)。
13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50%(例如,大至少50%)。
14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60%
(例如,大至少60%)。
14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70%(例如,大至少70%)。
14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80%(例如,大至少80%)。
14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90%(例如,大至少90%)。
14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100%(例如,大至少100%)。
14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100%。
14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90%。
14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80%。
14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70%。
14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60%。
15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50%。
15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40%。
15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35%。
15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
30%。
15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25%。
15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0%至约20%。
15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约15%至约25%。
157.本技术的方法包括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2,000ng
·
h/ml至约10,000ng
·
h/ml的实施方案。
15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2,000ng
·
h/ml至约9,000ng
·
h/ml。
15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3,000ng
·
h/ml至约9,000ng
·
h/ml。
16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3,000ng
·
h/ml至约8,000ng
·
h/ml。
16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3,000ng
·
h/ml至约7,000ng
·
h/ml。
16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4,000ng
·
h/ml至约7,000ng
·
h/ml。
16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5,000ng
·
h/ml至约7,000ng
·
h/ml。
16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2,000ng
·
h/ml。
16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3,000ng
·
h/ml。
16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4,000ng
·
h/ml。
16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5,000ng
·
h/ml。
16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6,000ng
·
h/ml。
16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7,000ng
·
h/ml。
17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8,000ng
·
h/ml。
17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9,000ng
·
h/ml。
17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10,000 ng
·
h/ml。
173.本技术的方法包括其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2,000mg/m2的实施方案。
17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900mg/m2。
17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800mg/m2。
17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700mg/m2。
17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600mg/m2。
17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500mg/m2。
17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400mg/m2。
18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300mg/m2。
18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200mg/m2。
18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100mg/m2。
18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1,000mg/m2。
18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900mg/m2。
18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50mg/m2至约850mg/m2。
18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400mg/m2至约800mg/m2。
18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450mg/m2至约750mg/m2。
18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500mg/m2至约700mg/m2。
18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550mg/m2至约650mg/m2。
19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325、350、375、400、425、450、475、500、525、550、575、600、605、610、615、620、625、630、635、640、645、650、655、660、665、670、675、680、685、690、695、700、725、750、775、800、825、850、875、900、925、950、975、1,000、1,025、1,050、1,075、1,100、1,125、1,150、1,175、1,200、1,225、1,250、1,275、1,300、1,325、1,350、1,375、1,400、1,425、1,450、1,475、1,500、1,525、1,550、1,575、1,600、1,625、1,650、1,675、1,700、1,725、1,750、1,775或1,800mg/m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300mg/m2(例如,至少300mg/m2)。
19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350mg/m2(例如,至少350mg/m2)。
19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400mg/m2(例如,至少400mg/m2)。
19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450mg/m2(例如,至少450mg/m2)。
19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500mg/m2(例如,至少500mg/m2)。
19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525mg/m2(例如,至少525mg/m2)。
19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550mg/m2(例如,至少550mg/m2)。
19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00mg/m2(例如,至少600mg/m2)。
19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15mg/m2(例如,至少615mg/m2)。
19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25mg/m2(例如,至少625mg/m2)。
20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30mg/m2(例如,至少
630mg/m2)。
20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45mg/m2(例如,至少645mg/m2)。
20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50mg/m2(例如,至少650mg/m2)。
20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60mg/m2(例如,至少660mg/m2)。
20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675mg/m2(例如,至少675mg/m2)。
20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700mg/m2(例如,至少700mg/m2)。
20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750mg/m2(例如,至少750mg/m2)。
20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800mg/m2(例如,至少800mg/m2)。
20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825mg/m2(例如,至少825mg/m2)。
20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875mg/m2(例如,至少875mg/m2)。
21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900mg/m2(例如,至少900mg/m2)。
21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975mg/m2(例如,至少975mg/m2)。
21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000mg/m2(例如,至少1,000mg/m2)。
21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050mg/m2(例如,至少1,050mg/m2)。
21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100mg/m2(例如,至少1,100mg/m2)。
21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125mg/m2(例如,至少1,125mg/m2)。
21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200mg/m2(例如,至少1,200mg/m2)。
217.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250mg/m2(例如,至少1,250mg/m2)。
218.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300mg/m2(例如,至少1,300mg/m2)。
219.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350mg/m2(例如,至少1,350mg/m2)。
220.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375mg/m2(例如,至少1,375mg/m2)。
221.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400mg/m2(例如,至少1,400mg/m2)。
22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500mg/m2(例如,至少1,500mg/m2)。
22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625mg/m2(例如,至少1,625mg/m2)。
22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650mg/m2(例如,至少1,650mg/m2)。
22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750mg/m2(例如,至少1,750mg/m2)。
226.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至少约1,800mg/m2(例如,至少1,800mg/m2)。
227.本技术的方法包括其中在治疗癌症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等于或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auc
(0

∞)
的实施方案。
228.本技术涉及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方法,和/或用于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方法。
229.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和/或用于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化合物。
230.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的用途,和/或化合物用于制备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药物的用途。
231.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用途,和/或化合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用途。
232.本技术涉及药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受试者的癌症的用途,和/或药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毒性、过敏型输液反应和由患有癌症受试者的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其它负面结果的用途。
233.本技术的实施方案包括其中静脉给药紫杉醇在包含紫杉醇和促进紫杉醇静脉给药的药用赋形剂或载剂的组合物中配制的实例。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用聚乙氧基化蓖麻油配制,例如cremophor
®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为taxol
®
,或其所属种类。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用蛋白载剂配制。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静脉给药紫杉醇在包含蛋白结合紫杉醇的组合物中配制,例如abraxane
®

234.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癌症为牵涉异常细胞生长并有侵入或扩散到身体其它部分可能性的疾病。
235.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癌症为恶性肿瘤或瘤。
236.在其它实施方案中,癌症为乳腺癌、胰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食道癌、黑素瘤、淋巴瘤、子宫癌、腹膜癌、输卵管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甲状腺癌、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泌尿上皮癌、膀胱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头颈癌、生殖细胞癌/瘤、前列腺癌、结肠癌、直肠癌、肾癌、白血病或非霍奇金氏淋巴瘤。
237.在其它实施方案中,癌症为乳腺癌、胰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食道癌、黑素瘤、淋巴瘤、子宫癌、腹膜癌、输卵管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甲状腺癌、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泌尿上皮癌、膀胱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头颈癌或生殖细胞癌/瘤。
238.在其它实施方案中,癌症为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食道癌、膀胱癌、前列腺癌或黑素瘤。
23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癌症为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或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
24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癌症为乳腺癌。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乳腺癌为转移性乳腺癌。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乳腺癌为乳房恶性肿瘤。
24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癌症为肺癌。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肺癌为非小细胞肺癌。
24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癌症为卵巢癌。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该癌为卵巢恶性肿瘤。
24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癌症为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
24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癌症为胰腺癌。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胰腺癌为胰腺的腺癌。
24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的方法包括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转移性乳腺癌的方法,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26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4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的方法包括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方法,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0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4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的方法包括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方法,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4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的方法包括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胰腺癌的方法,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至约4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2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4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的方法包括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卵巢癌的方法,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
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的方法包括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乳腺癌的方法,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静脉给药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的方法包括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的方法,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35mg/m2的量或每2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00mg/m2的量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转移性乳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26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0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胰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至约4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2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卵巢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乳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静脉给药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35mg/m2量或每2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00mg/m2量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5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转移性乳腺癌的药物的用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26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的用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0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的用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胰腺癌的药物的用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至约4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2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卵巢癌的药物的用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乳腺癌的药物的用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静脉给药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化合物用于制备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的药物的用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35mg/m2量或每2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00mg/m2量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转移性乳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26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0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6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胰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至约4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2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卵巢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乳腺癌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静脉给药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35mg/m2量或每2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00mg/m2量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转移性乳腺癌的药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26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00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胰腺癌的药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至约4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2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卵巢癌的药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乳腺癌
的药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静脉给药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79.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技术涉及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的药物,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35mg/m2量或每2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00mg/m2量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28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受试者在紫杉醇和/或化合物a口服给药之前禁食。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受试者禁食至少3小时、至少4小时、至少6小时、至少8小时、至少12小时、至少18小时或至少24小时。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受试者在紫杉醇和/或化合物a口服给药之前禁食至少12小时、至少18小时或至少24小时。
281.除非另外明确规定,词语“近似”和“约”同义。在一个实施方案中,“近似”和“约”指所列量、剂量、数值(例如,auc
(0

∞)
)或持续时间
±
20%、
±
15%、
±
10%、
±
8%、
±
6%、
±
5%、
±
4%、
±
2%、
±
1%或
±
0.5%。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近似”和“约”指所列量、数值或持续时间
±
10%、
±
8%、
±
6%、
±
5%、
±
4%或
±
2%。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近似”和“约”指所列量、数值或持续时间
±
5%。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近似”和“约”指所列量、数值或持续时间
±
2%。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近似”和“约”指所列量、数值或持续时间
±
1%。在叙述温度或温度范围使用词语“近似”和“约”时,这些词语指所述温度或温度范围
±
5℃、
±ꢀ
2℃或
±
1℃。在另一个实施方案中,词语“近似”和“约”指所述温度或温度范围
±
2℃。
282.术语“紫杉醇”指具有(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的5,20-环氧-1,2,4,7,10,13-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酯,即,具有以下结构的化合物:除非另外指明,术语“紫杉醇”包括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和/或溶剂化物。
283.适用于静脉给药的紫杉醇或静脉给药紫杉醇包括包含紫杉醇和促进紫杉醇静脉给药的药用赋形剂或载剂的组合物。此类药用赋形剂或载剂包括聚乙氧基化蓖麻油,例如cremophor
®
。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适用于静脉给药的紫杉醇或静脉给药紫杉醇包括taxol
®
商标名产品及其一般种类。在一个实施方案中,适用于静脉给药的紫杉醇或静脉给药紫杉醇包括包含蛋白结合紫杉醇的组合物,例如abraxane
®

284.适用于口服给药的紫杉醇或口服给药紫杉醇指口服给药紫杉醇的制剂。在一个实
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为胶囊剂型。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胶囊包含紫杉醇和表面活性剂,例如聚山梨酯8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胶囊包含30mg-200mg紫杉醇。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胶囊包含30mg、45mg、60mg、75mg、90mg、100mg、125mg、150mg、175mg或200mg紫杉醇。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胶囊包含30mg紫杉醇。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胶囊包含500mg聚山梨酯8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胶囊包含30mg紫杉醇和500mg聚山梨酯80。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口服给药紫杉醇为片剂剂型。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片包含30mg-200mg紫杉醇。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片包含30mg、45mg、60mg、75mg、90mg、100mg、125mg、150mg、175mg或200mg紫杉醇。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各片包含30mg紫杉醇。
285.可通过在本领域已知的任何适合方法配制紫杉醇的口服制剂(例如胶囊或片剂)。
286.术语“化合物a”指一种p-gp泵抑制剂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和/或溶剂化物,该化合物具有以下结构:除非另外指明,术语“化合物a”、“hm30181甲磺酸盐单水合物”、“hm30181a”、“hm30181ak”和“hm30181ak-us”完全等同,并可互换使用。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指化合物a的甲磺酸盐单水合物: 。
28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指化合物a的甲磺酸盐单水合物。化合物a可购得,例如,以适用于口服给药的片剂剂型。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化合物a以适用于口服给药的15mg片剂给药。
288.可通过在本领域已知的任何适合方法配制化合物a。
289.术语“受试者”包括任何患癌或处于发生癌症风险的活生物体。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术语“受试者”指患癌或处于发生癌症风险的哺乳动物。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术语受试者指患癌或处于发生癌症风险的人。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术语受试者指癌症患者,即患者。
290.术语“auc
(0

∞)”指对药物的总暴露,以浓度时间单位表示。在一个实施方案中,它是药物在身体中循环一定时间间隔的浓度,例如,在血浆、血液或血清中。在一个实施方案中,auc
(0

∞)
=auc
(0

t最后) + (c
t最后
/k
清除
),其中c
t最后
为最后可测定药物浓度,k
清除
为终端清除速率常数,以时间-1
单位表示。
291.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1天至约21天测定。
292.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2天至约14天测定。
293.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3天至约7天测定。
294.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3天测定。
29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4天测定。
296.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5天测定。
297.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6天测定。
298.在一个实施方案中,c
t最后
可在紫杉醇口服给药后约7天测定。
299.与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紫杉醇静脉给药相关的血液毒性可由医学专业人员或健康护理工作人员通过分析受试者的血液样品评价,即,测定细胞计数,包括白细胞、绝对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和血红蛋白。
300.过敏型输液反应和与患有癌症受试者的紫杉醇静脉给药相关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相关的症状可由医学专业人员或健康护理工作人员评价。
301.本文所用短语“药学上可接受的”是指在可靠医疗判断范围内,适合用于与人和动物的组织接触而没有过分毒性、刺激、过敏反应或其它问题或并发症、与合理的效益/风险比相称的化合物、材料、组合物、载剂和/或剂型。
[0302]“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指可用于制备一种药物组合物的赋形剂,一般安全、无毒且在生物学上或在其它方面都合乎需要,并且包括对于兽医用途和人药物用途可接受的赋形剂。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包括一种和多于一种这样的赋形剂。
[0303]
本文所用术语“治疗有效量”指治疗、改善或预防已确定疾病或病症或显示可检测治疗或抑制效果的药剂的量。效果可通过在本领域已知的检验方法检测。用于受试者的精确有效量取决于受试者的体重、体型和健康状况;病症的性质和程度;及对于给药选择的治疗或治疗组合。关于特定情况的治疗有效量可通过常规试验确定,这在临床医师的技术和判断内。
[0304]
对于任何化合物,治疗有效量可最初在细胞培养检验或在动物模型中评价,通常大鼠、小鼠、兔、狗或猪。也可用动物模型确定适合浓度范围和给药途径。然后可用这些资料确定用于人给药的可用剂量和途径。可在细胞培养或试验动物中通过标准药物步骤测定治疗/预防效果和毒性,例如ed
50
(在群体的50%中治疗有效的剂量)和ld
50
(对群体的50%致死的剂量)。在毒性和治疗效果之间的剂量比为治疗指数,其可表示为ld
50
/ed
50
比。显示大治疗指数的药物组合物是优选的。剂量可根据所用剂型、患者的敏感性和给药途径在此范围内变化。
[0305]
调节剂量和给药,以提供足够水平活性成分或保持所需效果。可考虑的因素包括病症的严重程度、受试者的一般健康状况、受试者的年龄、体重和性别、饮食、给药时间和次数、药物组合、反应敏感性和对治疗的耐受/反应。长效药物组合物可每3至4天、每周或每两周给药一次,这取决于特定制剂的半衰期和清除率。
[0306]
可以一般已知的方式制备包含紫杉醇的药物组合物,例如,通过常规混合、溶解、制粒、制成糖锭剂、粉碎、乳化、包囊、夹带或冻干过程。使用帮助处理活性成分进入可药用制剂的包含赋形剂和/或助剂的一种或多种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可以常规方式配制药物
组合物。当然,适合制剂取决于选择的给药途径。
[0307]
适用于可注射用途的药物组合物包括无菌水溶液(在其中为水溶性)或分散体和用于无菌可注射溶液或分散体的临时制剂的无菌粉剂。对于静脉给药,适合载剂包括生理盐水、抑菌水、cremophor el
tm (basf, parsippany, n.j.)或磷酸盐缓冲盐水(pbs)。在所有情况下,组合物必须无菌,并且应在存在易注射性的程度上为流体。它必须在制备和储存条件下稳定,必须保持抗微生物污染作用,例如细菌和真菌。载剂可以为溶剂或包含例如例如水、乙醇、多元醇(例如,甘油、丙二醇和液体聚乙二醇等)及其适合混合物的分散介质。例如通过使用涂料(如卵磷脂)、保持所需的粒径(在分散体的情况下)及使用表面活性剂,可保持适合的流动性。通过各种抗菌剂和抗真菌剂,例如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三氯叔丁醇、苯酚、抗坏血酸、硫柳汞等,可达到抑制微生物作用。在很多情况下,优选在组合物中包含等渗剂,例如糖、多元醇(如甘露糖醇、山梨糖醇)、氯化钠。通过在组合物中包含延迟吸收的药剂,例如单硬脂酸铝和明胶,可延长可注射组合物的吸收。
[0308]
通过根据需要在具有一种以上列举成分或成分组合的适合溶剂中加入所需量紫杉醇,随后无菌过滤,可制备无菌可注射溶液。通常,通过将紫杉醇加入包含碱性分散介质和来自以上列举的所需其它成分的无菌媒介物,制备分散体。在用于制备无菌可注射溶液的无菌粉剂的情况下,制备方法为真空干燥和冷冻干燥,从其先前无菌过滤的溶液得到紫杉醇与任何所需添加成分的粉剂。
[0309]
口服组合物一般包含惰性稀释剂或食用的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可将它们封入明胶胶囊或压成片。为了口服治疗给药,剂型可结合赋形剂,并以片剂、含锭剂或胶囊剂型使用。也可用流体载剂制备口服组合物用作漱口剂,其中口服施用流体中的载剂,漱口并且吐出或吞下。可包括药学上相容的结合剂和/或辅助物质作为组合物的部分。片剂、丸剂、胶囊剂、含锭剂等可包含任何以下成分或类似性质的化合物:结合剂,如微晶纤维素、黄蓍胶或明胶;赋形剂,如淀粉或乳糖;崩解剂,如藻酸、primogel或玉米淀粉;润滑剂,如硬脂酸镁或sterotes;助流剂,如胶态二氧化硅;甜味剂,如蔗糖或糖精;或增香剂,如薄荷、水杨酸甲酯或橘子香料。
[0310]
可在容器、包装或分配器中包含本文所述药物组合物与给药说明书。
[0311]
除非另外指明,本文所用的所有百分比和比例均以重量计。
[0312]
通过不同实施例,本技术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显而易见。提供的实施例说明用于实施本技术的不同组分和方法。
[0313]
实施例不限制要求保护的申请。基于本公开,熟练的技术人员可确定和利用用于实施本技术的其它组分和方法。
具体实施方式
[0314]
本发明还涉及以下实施方案:1. 一种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15]
2. 一种用于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通过auc(0→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16]
3. 实施方案2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经约3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17]
4. 实施方案2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经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18]
5. 一种用于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19]
6.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400mg/m2量给药。
[0320]
7.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0321]
8.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0322]
9.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200mg/m2至约300mg/m2量给药。
[0323]
10.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2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0324]
11.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量给药。
[0325]
12.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200mg/m2量给药。
[0326]
13.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250mg/m2量给药。
[0327]
14.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300mg/m2量给药。
[0328]
15.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350mg/m2量给药。
[0329]
16.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每周给药2-6次。
[0330]
17.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每周给药2-5次。
[0331]
18.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每周给药至少2次。
[0332]
19.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400mg/m2量给药。
[0333]
20.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200mg/m2至约400mg/m2量给药。
[0334]
21.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2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0335]
22.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每周给药至少3次。
[0336]
23.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0337]
24.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300mg/m2量给药。
[0338]
25.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50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0339]
26.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每周给药至少4次。
[0340]
27.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0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0341]
28.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25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0342]
29.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25mg/m2至约200mg/m2量给药。
[0343]
30.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每周给药5次。
[0344]
31.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00mg/m2至约350mg/m2量给药。
[0345]
32.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00mg/m2至约250mg/m2量给药。
[0346]
33.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紫杉醇以约100mg/m2至约200mg/m2量给药。
[0347]
34.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48]
35.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0349]
36.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10%。
[0350]
37.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20%。
[0351]
38.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30%。
[0352]
39.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40%。
[0353]
40.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50%。
[0354]
41.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80%。
[0355]
42.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至少约100%。
[0356]
43.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2,000ng
·
h/ml至约10,000ng
·
h/ml。
[0357]
44.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3,000ng
·
h/ml至约7,000ng
·
h/ml。
[0358]
45.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为约5,000ng
·
h/ml至约7,000ng
·
h/ml。
[0359]
46.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每周口服给药紫杉醇的总量为约300mg/m2至约2,000mg/m2。
[0360]
47.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a和紫杉醇在同一天给药。
[0361]
48.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在治疗癌症中口服给药紫杉醇的auc
(0

∞)
等于或大于经约6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80mg/m2量的紫杉醇的auc
(0

∞)

[0362]
49.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正患有转移性乳腺癌,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260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63]
50.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正患有非小细胞肺癌,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00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64]
51.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正患有胰腺癌,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经3周每周一次经约30分钟至约40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2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65]
52.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正患有卵巢癌,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约17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66]
53.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正患有乳腺癌,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静脉给药约175 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67]
54.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正患有非小细胞肺癌,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24分钟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68]
55.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受试者正患有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
(0

∞)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35mg/m2的量或每2周一次经约3小时时间以约100mg/m2的量静脉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
[0369]
56.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癌症选自乳腺癌、胰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食道癌、黑素瘤、淋巴瘤、子宫癌、腹膜癌、输卵管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甲状腺癌、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泌尿上皮癌、膀胱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头颈癌、生殖细胞癌/瘤、前列腺癌、结肠癌、直肠癌、肾癌、白血病和非霍奇金氏淋巴瘤。
[0370]
57.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癌症选自乳腺癌、胰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食道癌、黑素瘤、淋巴瘤、子宫癌、腹膜癌、输卵管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甲状腺癌、胃癌、胃食管结合部癌、泌尿上皮癌、膀胱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头颈癌和生殖细胞癌/瘤。
[0371]
58.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癌症选自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食道癌、膀胱癌、前列腺癌和黑素瘤。
[0372]
59.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癌症选自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和aids-相关卡波西肉瘤。
[0373]
60.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a以约5mg至约200mg量口服给药。
[0374]
61.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a以约10mg至约100mg量口服给药。
[0375]
62.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a以约15mg至约50mg量口服给药。
[0376]
63.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a以约15mg量口服给药。
[0377]
64.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给药之前给药。
[0378]
65.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为聚乙氧基化蓖麻油中的紫杉醇。
[0379]
66. 前述实施方案中任一项的化合物,其中静脉给药紫杉醇为蛋白结合紫杉醇。
[0380]
67. 一种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 ,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1]
68. 一种用于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 ,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2]
69. 一种用于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和b. 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口服给药化合物a
;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3]
70. 一种化合物用于制备药物的用途,该药物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4]
71. 一种化合物用于制备药物的用途,该药物用于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5]
72. 一种化合物用于制备药物的用途,该药物用于减轻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其中受试者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
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6]
73. 一种化合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7]
74. 一种化合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
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8]
75. 一种化合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其中化合物为化合物a: ,该化合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化合物a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89]
76. 一种用于在组合治疗中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癌症的药物,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90]
77. 一种药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患有癌症并经历紫杉醇治疗的受试者的血液毒性和/或神经毒性,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 ,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
醇;其中通过auc
(0

∞)
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血浆暴露等于或大于通过auc(0→

)测定每3周一次经约3至约24小时时间静脉给药约135mg/m2至175mg/m2量的紫杉醇的血浆暴露;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0391]
78. 一种药物,用于在组合治疗中减小或防止患有癌症的受试者与静脉给药紫杉醇治疗相关的过敏型输液反应,其中药物包含化合物a:,该药物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对受试者给药;并且其中受试者也一日一次且每周1-7次口服给药约100mg/m2至约400mg/m2量的紫杉醇;并且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受试者中达到治疗血液或血浆水平,并且其中药物在紫杉醇同时或之前给药。
实施例
[0392]
实施例1
ꢀ‑ꢀ
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的肿瘤细胞植入小鼠模型的体内抗癌活性在小鼠的7个体内试验中,研究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抑制不同人肿瘤移植细胞系生长的能力。用单独iv或腹膜内(ip)给药紫杉醇作为对照。研究的概括和结果提供于下表中。
[0393]
表1
在这些研究中,肿瘤抑制率(ir%)计算为([1
ꢀ‑ꢀ
在治疗组中的相对肿瘤生长/在对照组中的相对肿瘤生长] x 100)。肿瘤退化计算为(平均肿瘤重量
治疗结束
/平均肿瘤重量
治疗开始
) x100。因此,关于肿瘤退化的值《100%表示经研究过程肿瘤重量减小,值》100%表示肿瘤重量增加。肿瘤生长延缓计算为达到两倍肿瘤质量的平均天数。
[0394]
在所有研究中,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对移植人肿瘤细胞系有活性。ip或iv给药紫杉醇一般较少活性。由于剂量水平差异,在缺乏血浆或组织暴露水平下,可能不能可靠估计口服给药紫杉醇与iv或ip给药紫杉醇的比较性活性。
[0395]
这些结果显示,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有效在植入小鼠后抑制不同人肿瘤细胞系的生长。另外在cns、呼吸和心血管安全药理学研究组中没有观察到不利影响。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在大鼠cns安全药理学研究中引起体温较小降低,在狗的心血管安全药理学研究中pr和qrs间隔减小。这些影响解释为由紫杉醇引起,因为在化合物a单独给药时其不存在。
[0396]
实施例2
ꢀ‑ꢀ
口服给药紫杉醇的剂量依赖性在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给药的大鼠和狗中,关于紫杉醇的c
max
和auc增加比剂量比例方式更大,如下表所示。
[0397]
表2:在与化合物a组合单剂量口服给药后大鼠的紫杉醇药物动力学的剂量依赖性
表3:在与化合物a组合单剂量口服给药后狗的紫杉醇药物动力学的剂量依赖性实施例3
ꢀ‑ꢀ
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的生物利用率测定设计研究测定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的绝对生物利用率。合格受试者是对其指示以每周一次经1小时以80mg/m2剂量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治疗的成年人。
[0398]
前6个受试者分开接受以下治疗约1个周:80mg/m2静脉给药紫杉醇(作为taxol
®
或该类)输液1小时(在第1天或第8天)加上根据标准本地操作规程术前用药;或15mg化合物a 加上270mg(约150mg/m2)口服给药紫杉醇(第1天和2天或第8天和9天)。在口服给药紫杉醇前1小时给药化合物a。在此治疗序列期间允许不术前用药。
[0399]
基于前6个受试者的初步结果修改规程,以认为可能满足生物等效标准的剂量由auc
(0

∞)
比较口服给药紫杉醇的吸收程度与80mg/m2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吸收程度。
[0400]
修改允许研究在交叉设计中研究2个额外受试者,比较经连续2天274mg/m2日剂量口服紫杉醇和经1小时80mg/m2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在初始270mg剂量组完成第6个受试者后,进一步修改规程,比较2个受试者的最多2个额外同龄组的暴露,分别以增加最多25%或减小(如果需要)的口服给药紫杉醇剂量,以达到类似于经1小时80mg/m
2 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紫杉醇暴露。
[0401]
基于经2天每天270mg的 6个受试者和经连续2天274mg/m2日剂量的2个受试者的初步数据,估计口服给药紫杉醇的生物利用率为约13.4%。因此,每周连续2天每日313mg/m2剂量口服给药紫杉醇,即,每周626mg/m2剂量口服给药紫杉醇,预料产生类似于经1小时
80mg/m2静脉给药紫杉醇(例如,taxol
®
或用cremophor
®
配制的紫杉醇)的暴露(在80%至125%内)。
[0402]
实施例4
ꢀ‑ꢀ
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测定为了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的mtd,对有晚期实体癌的24个受试者进行1期研究。以28天周期在第1、8和15天给予紫杉醇口服液体制剂。紫杉醇剂量为60至420mg/m2,片剂中化合物a剂量为紫杉醇剂量的一半(30至210mg/m2),并在紫杉醇之前1小时给药。
[0403]
表4剂量水平紫杉醇剂量(mg/m2)化合物a剂量(mg/m2)160302120603180904240120530015063601807420210在此研究中未达到mtd,由于在高于300mg/m2的紫杉醇剂量pk非线性,停止剂量升级。结果显示,紫杉醇c
max
和auc
inf
随剂量至300mg/m2而增加(表5)。在高于300mg/m2的剂量,c
max
和auc
inf
二者均达到稳定水平。随着剂量水平增加,紫杉醇的清除率和消除半衰期未显示显著变化。在60至300mg/m2紫杉醇剂量,平均表观清除率(cl/f)为131.7l/h至178.4,但在较高剂量增加到244.9l/h。t
1/2
为19.9-32.1小时,与紫杉醇的公布数值一致。p-3-羟基紫杉醇和6α-羟基紫杉醇代谢物的代谢比分别为0.1~0.25和0.04~0.13。紫杉醇药物动力学为线性,并且与剂量至300mg/m2成比例。在与化合物a组合口服给药时,紫杉醇的总毒性分布与紫杉醇一致,中性白细胞减少症为与治疗临时或永久中断相关的不利事件。
[0404]
表5
ꢀ‑ꢀ
紫杉醇剂量水平的药物动力学参数紫杉醇剂量水平的药物动力学参数实施例5
ꢀ‑ꢀ
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的mtd测定
对有晚期恶性肿瘤的受试者进行测定口服给药紫杉醇mtd的研究。用每天270mg(约150mg/m2)紫杉醇口服剂量治疗连续同龄组。经4周周期中的3周,每周2天每天270mg治疗初始同龄组。随后同龄组对各用药周接受额外治疗日。在前2个同龄组(arm 1)的受试者接受15mg化合物a,且只在第1天伴随口服给药紫杉醇,在取研究药疗之前不需要禁食。随后同龄组(arm 2)伴随各紫杉醇剂量接受化合物a,并明确指示在用药前禁食。到此为止,前3个受试者已在arm 2完成5天用药(总剂量1350mg,或经4周中的3周,每周约750mg/m2紫杉醇)。
[0405]
实施例6
ꢀ‑ꢀ
口服给药紫杉醇与化合物a组合的临床研究对有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胃癌的受试者进行2部分研究。初始阶段包括28天周期mtd评价口服给药紫杉醇(经2天每天以90、120或150mg/m2剂量,作为液体填充胶囊),且在第1天以15mg剂量伴随给予化合物a。在此研究的第二部分,在4周周期中的每3周,经每周2天给予选择剂量紫杉醇,每天150mg/m2。在一些情况下,在各用药周在第2天给予额外15mg化合物a片剂。在此研究中登记总共56个受试者:在第1部分有晚期恶性肿瘤的10个受试者,在第2部分有晚期胃癌的46个受试者。
[0406]
从这两个研究的药物动力学结果显示,在紫杉醇给药后紫杉醇最大浓度(c
max
)和外推到无限的曲线下面积(auc
inf
)随剂量至300mg/m2增加。在高于300mg/m2的剂量,c
max
和auc
inf
二者均达到稳定水平。半衰期(t
1/2
)为19.9至32.1小时,与紫杉醇的公布数值一致。p-3-羟基紫杉醇和6α-羟基紫杉醇代谢物的代谢比分别为0.1~0.25和0.04~0.13。在60、90或150mg/m2剂量的2个连续紫杉醇日剂量后,在紫杉醇c
max
和auc中出现最小至无积累。c
max
和auc
0-24
分别为202-280(第1天)和159-315ng/ml(第2天),和611-894(第1天)和735-1081ng
·
h/ml(第2天),跨剂量水平的c
max
增加最小。在第2天的总暴露为约20至30%。t
1/2
为18.3至19.7小时,与紫杉醇的公布数值一致。结果显示于以下表6和表7中。
[0407]
表6:在两个连续日口服剂量后的紫杉醇c
max
剂量(mg/m2)天n平均(sd)(ng/ml)9012202(111)12013280(65.3)15013251(100)9022315(83.6)12023159(114)15023276(73.3)表7:在两个连续日口服剂量后的紫杉醇auc
0-24
剂量(mg/m2)天n平均(sd)(ng-hr/ml)9012611(124)12013627(207)15013894(159)9022735(171)12023904(137)150231081(234)实施例7:食物效果
对狗通过食物抑制口服给药紫杉醇吸收。与喂食组比较,在禁食组中紫杉醇c
max
和auc近似为2倍高。
[0408]
表8:在与化合物a组合单剂量口服紫杉醇后狗的食物影响剂量:紫杉醇6mg/kg与化合物a 3mg/kg组合通过引用结合本文中提到的各专利文献和科学文章的全部公开内容出于所有目的通过引用结合到本文中。
[0409]
等同范围在不脱离其精神或基本特征下,本技术的公开内容可以其它具体形式体现。因此,前述实施方案在所有方面均应被认为是说明性,而不是对本文所述申请公开内容的限制。因此,本技术的公开范围由附加权利要求而非前述说明指明,在权利要求的相等意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旨在包含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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