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82631发布日期:2023-01-31 20:24阅读:44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鼻整形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


背景技术:

2.鼻子整形术即对鼻部进行整形的外科手术。鼻子整形术可以缩小或增加鼻子的大小,改变鼻头或鼻梁的形状,使外扩的鼻翼变窄,或者改变鼻子和上嘴唇之间的三角区域,另外,它还可以校正鼻部的天生缺陷或伤害,甚至有助于减轻一些呼吸问题,有关鼻子的整形美容术,统称为鼻成形术。在隆鼻手术中为助于术后切口的恢复,会采用缝合器对切口进行缝合,现有的缝合器包括穿线用的缝合针和夹持缝合针进行缝线的缝合钳,然而在实际缝合的过程中切口可能被污染物覆盖,或切口处的血液凝固影响切口的缝合,现有缝合钳不具有冲洗功能,不能对切口进行清洗和对污染物进行清除,影响切口的缝合和术后切口的恢复。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用于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包括缝合钳和与缝合钳配合使用的缝合针,所述缝合针形状为弧形,所述缝合钳包括铰接式握把、柱形长管和夹持组件,所述夹持组件和铰接式握把分别设置在所述柱形长管的两端,所述夹持组件包括固定夹板和活动夹板,所述固定夹板固定连接在所述柱形长管的端部,所述活动夹板的尾部铰接在所述固定夹板上,所述固定夹板与活动夹板之间设置有冲洗管,所述冲洗管安装在所述固定夹板上。
5.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效果为,靠近固定夹板转动活动夹板,从而使固定夹板与活动夹板闭合夹持缝合针进行穿针缝线,在缝合前或缝合的过程中,通过冲洗管对切口处或鼻腔内的污秽物或血痂进行冲洗,使切口位置准确暴露,保证缝合的精准性,从而提高缝合效果,有助于术后恢复。
6.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夹板的沿宽度方向的截面形状为u字形,所述冲洗管安装在所述固定夹板形成的u形槽内。
7.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夹板远离柱形长管的一端固定有下夹块,所述下夹块贯穿开设有供冲洗管穿过的通孔,所述活动夹板靠近下夹块的一侧固定有上夹块。
8.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夹板的u形槽内设置有铰接轴,所述铰接轴与所述固定夹板固定连接,所述活动夹板通过扭簧转动套设在所述铰接轴上,所述活动夹板的尾部连接有牵引机构,所述牵引机构用于拉动所述活动夹板绕着铰接轴偏转。
9.进一步地,所述铰接式握把包括固定握把和活动握把,所述固定握把与所述柱形长管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握把远离柱形长管的一端设置有所述活动握把,所述活动握把的
上端通过销轴与所述固定握把的上端铰接,所述固定握把与活动握把之间设有“v”型弹簧条,所述“v”型弹簧条的开口朝下设置,所述“v”型弹簧条的两端采用螺钉分别固定连接固定握把的下端部以及活动握把的下端部。
10.进一步地,所述牵引机构包括牵引绳,所述牵引绳的一端连接在所述活动夹板的尾部,另一端穿过所述柱形长管与所述活动握把连接。
11.进一步地,所述柱形长管内壁转动设置有导向轮,所述牵引绳绕过导向轮与所述活动握把连接。
12.进一步地,所述冲洗管远离固定夹板的一端从所述柱形长管的顶部穿出。
13.进一步地,所述冲洗管远离固定夹板一端的内孔为圆锥形,且沿靠近所述固定夹板的方向直径逐渐减小。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5.靠近固定夹板转动活动夹板,从而使固定夹板与活动夹板闭合夹持缝合针进行穿针缝线,在缝合前或缝合的过程中,通过冲洗管对切口处或鼻腔内的污秽物或血痂进行冲洗,使切口位置准确暴露,保证缝合的精准性,从而提高缝合效果,有助于术后恢复。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中缝合钳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图2中a处放大图;
19.图中,1-缝合钳,2-缝合针,3-铰接式握把,4-柱形长管,5-固定夹板,6-活动夹板,7-冲洗管,8-下夹块,9-铰接轴,10-扭簧,11-固定握把,12-活动握把,13-牵引绳,14
‑“
v”型弹簧条,15-导向轮,16-上夹块。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21.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有助于隆鼻整形手术术后恢复的切口缝合器,包括缝合钳1和与缝合钳1配合使用的缝合针2,缝合针2形状为弧形,通过缝合针2穿过组织进行引线,使用缝合钳1夹持缝合针2穿透组织,如此循环实现切口处的缝合,然而在实际隆鼻手术中,容易出现鼻腔内被鼻涕等污秽物阻塞,或被血痂堵塞,减少了医生的缝合手术的操作空间,同时污秽物和血痂还会覆盖在切口处,从而阻挡医生的缝合视野。基于上述问题,本技术对缝合器中的缝合钳1进行改进,具体为,缝合钳1包括铰接式握把3、柱形长管4和夹持组件,夹持组件和铰接式握把3分别设置在柱形长管4的两端,夹持组件包括固定夹板5和活动夹板6,固定夹板5固定连接在柱形长管4的端部,活动夹板6的尾部铰接在固定夹板5上,固定夹板5与活动夹板6之间设置有冲洗管7,冲洗管7安装在固定夹板5上,靠近固定夹板5转动活动夹板,6从而使固定夹板5与活动夹板6闭合夹持缝合针2进行穿针缝线,在缝合前或缝合的过程中,通过冲洗管7对切口处或鼻腔内的污秽物或血痂进行冲洗,使切口位置准确暴
露,保证缝合的精准性,从而提高缝合效果,有助于术后恢复,而冲洗管7安装在固定夹板5上,固定夹板5位置固定不动,使用时可通过固定夹板5定位冲洗管7的位置,使冲洗管7能对准冲洗位置进行清洗,保证清洗的精准性。
22.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冲洗管7远离固定夹板5的一端从柱形长管4的顶部穿出,而柱形长管4靠近铰接式握把3的部分位于鼻腔的外部,冲洗管7的穿出位置位于柱形长管4处于鼻腔外部的位置,从而保证冲洗管7不会对鼻腔造成影响,医生在手术时都会配有助手,由医生对准清洗位置,通过助手持注射器等器械向冲洗管7内注射清洗液,从而在不取出缝合钳1更换其他清洗器械的前提下完成对鼻腔或切口的清洗,大大提高了清洗效率和清洗的精确性;冲洗管7远离固定夹板5一端的内孔为圆锥形,且沿靠近固定夹板5的方向直径逐渐减小,便于快速的将注射器的头部插入冲洗管7内,提高注射清洗效率。
23.进一步地,固定夹板5的沿宽度方向的截面形状为u字形,冲洗管7安装在固定夹板5形成的u形槽内,提供安装冲洗管7的安装空间,避免活动夹板6旋转的过程中与冲洗管7产生碰撞,固定夹板5远离柱形长管4的一端固定有下夹块8,下夹块8贯穿开设有供冲洗管7穿过的通孔,活动夹板6靠近下夹块8的一侧固定有上夹块16,通过下夹块8与上夹块16的接触闭合夹持缝合针2进行切口的缝合,从而使活动夹板6与固定夹板5之间具有安装冲洗管7的空间。
24.进一步地,如图1和图3所示,固定夹板5的u形槽内设置有铰接轴9,铰接轴9与固定夹板5固定连接,活动夹板6通过扭簧10转动套设在铰接轴9上,活动夹板6的尾部连接有牵引机构,牵引机构用于拉动活动夹板6绕着铰接轴9偏转,铰接式握把3包括固定握把11和活动握把12,固定握把11与柱形长管4固定连接,固定握把11远离柱形长管4的一端设置有活动握把12,活动握把12的上端通过销轴与固定握把11的上端铰接,固定握把11与活动握把12之间设有“v”型弹簧条14,“v”型弹簧条14的开口朝下设置,“v”型弹簧条14的两端采用螺钉分别固定连接固定握把11的下端部以及活动握把12的下端部,牵引机构包括牵引绳13,牵引绳13的一端连接在活动夹板6的尾部,另一端穿过柱形长管4与活动握把12连接,手部的大拇指作用在活动蜗杆12上,其余四指作用在固定握把11上,施力使活动握把12靠近固定握把11移动,从而使活动握把12绕着与固定握把11的铰接点旋转,其中,活动握把12的底部靠近固定握把11转动,而活动握把12的顶部远离固定握把11转动,牵引绳13连接在活动握把12的顶部,从而通过牵引绳13拉扯活动夹板6绕着铰接轴9旋转,由于牵引绳13连接在活动夹板6的尾部,而铰接轴9位于活动夹板6的头部与尾部之间,从而牵引绳13拉动活动夹板6的尾部远离固定夹板5偏转,进而使活动夹板6的头部靠近固定夹板5偏转,使下夹块8与上夹块16闭合进行夹持,当松开活动握把12时,活动握把12在“v”型弹簧条14的作用下使活动握把12回到原位,活动夹板6在扭簧10的作用下回到原位;优选的,柱形长管4内壁转动设置有导向轮15,牵引绳13绕过导向轮15与活动握把12连接,通过导向轮15对牵引绳13进行合理布线,使牵引绳13与活动夹板6的连接夹角接近90
°
,从而保证活动夹板6的偏转更加顺畅,使缝合钳1的运行更加稳定。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
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知,本实用新型所要达到的有益效果仅仅是在特定情况下与现有技术中目前的实施方案相比达到更好的有益效果,而不是要在行业中直接达到最优秀使用效果。
26.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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