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镜及其被动弯曲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980640发布日期:2022-10-29 03:21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肠镜及其被动弯曲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肠镜及其被动弯曲结构。


背景技术:

2.现有肠镜的弯曲结构一般包括多个铆接的弯曲块。当肠镜伸入至肠道内并遇到肠道折弯时,被动弯曲结构的前端受到肠壁的挤压,相邻两个弯曲块之间会形成一定转动角度,从而使得被动弯曲结构前端产生弯曲,便于肠镜沿着肠道的方向伸入至肠道内。
3.参阅图1,但是现有技术中的被动弯曲结构经过挤压后,容易导致多个依次连接的弯曲块形成类圆弧状弯曲,从而将肠壁顶起,对被检者造成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技术中的被动弯曲件在插入时将肠壁顶起,对被检者造成伤害的问题,提出一种肠镜及其被动弯曲结构。
5.一种肠镜的被动弯曲结构,具有首先插入被检者肠道内的前端和最后插入被检者肠道内的后端,所述被动弯曲结构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转动连接的多组弯曲组件,相邻两组弯曲组件转动时具有第一最大夹角;沿着所述被动弯曲结构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所述第一最大夹角依次减小。
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弯曲组件包括转动连接的至少两个弯曲块,所述弯曲组件包括抵接面,相邻两个弯曲组件的所述抵接面相对设置,所述弯曲块具有轴线,所述抵接面与垂直于所述弯曲块的轴线的平面之间存在预设角度,沿着所述被动弯曲结构从所述前端到所述后端的方向,所述预设角度逐渐减小。
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被动弯曲结构包括多个抵接块,相邻两个所述弯曲组件之间设置有所述抵接块,所述抵接块用于限制相邻两个所述弯曲组件之间的第一最大夹角,沿着所述被动弯曲结构从所述前端到所述后端的方向,后一个所述抵接块相对于前一个所述抵接块沿第一方向的尺寸变大。
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每个所述弯曲组件的同一侧分别与一个抵接块对应连接。
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每个所述弯曲组件的两侧分别连接有所述抵接块。
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弯曲组件包括转动连接的两个弯曲块,所述两个弯曲块的转动方向与相邻所述弯曲组件的转动方向呈角度设置,所述两个弯曲块转动时具有第二最大夹角;沿着所述被动弯曲结构从所述前端到所述后端的方向,所述第二最大夹角依次减小。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沿着所述被动弯曲结构从所述前端到所述后端的方向,位于最前端的所述第一最大夹角大于位于最前端的所述第二最大夹角,且所述第一最大夹角的减小幅度大于所述第二最大夹角的减小幅度。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被动弯曲结构包括第一转动件,所述第一转动件转动连接于相邻两个所述弯曲组件之间。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被动弯曲结构还包括第一接头和第二接头,所述第一接头与最前端的弯曲组件转动连接,所述第二接头与最后端的弯曲组件转动连接,所述第一接头与最前端的弯曲组件之间的最大夹角、第一最大夹角以及所述第二接头与最后端的弯曲组件之间的最大夹角依次减小。
14.一种肠镜,包括插入管,所述插入管包括上述的被动弯曲结构。
15.上述的肠镜及其被动弯曲结构,通过设置多组弯曲组件,相邻两组弯曲组件转动连接。当向被检者的肠道内插入插入管,且被动弯曲结构伸入至肠道的弯折位置时,首先伸入到肠道内的弯曲组件受到肠壁的挤压,而能够发生折弯,即相邻两组弯曲组件之间发生转动以形成第一最大夹角。由于沿着所述被动弯曲结构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第一最大夹角依次减小,从而使得弯曲结构从前端到后端的弯曲曲率半径逐渐增大,即不容易形成类圆弧状弯曲,从而不容易导致肠壁顶起,能够减少对被检者的伤害,更利于插入管插入被检者肠道内。
附图说明
16.图1为现有技术中的插入管插入肠道中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一实施例中的肠镜的被动弯曲结构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一实施例中的插入管插入肠道中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相邻两个弯曲组件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20.图5为单个弯曲块的结构示意图。
21.附图标记:10-插入管;11-被动弯曲结构;12-主动弯曲结构;13-头端部;
22.100-弯曲组件;110-第一耳部;120-弯曲块;121-第二耳部;130-抵接面;300-第一转动件;400-第二转动件;500-第一接头;600-第二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8.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9.参阅图2-图4,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肠镜的被动弯曲结构11,被动弯曲结构11设置在肠镜的插入管10上,插入管包括依次连接的头端部13、主动弯曲部12以及被动弯曲部,被动弯曲结构11具有首先插入被检者肠道内的前端和最后插入被检者肠道内的后端,前端用于与主动弯曲部12连接。
30.被动弯曲结构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转动连接的多组弯曲组件100,相邻两组弯曲组件100转动时具有第一最大夹角θ。沿着被动弯曲结构11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第一最大夹角θ依次减小。
31.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多组弯曲组件100,相邻两组弯曲组件100转动连接。当向被检者的肠道内插入插入管10,且被动弯曲结构11伸入至肠道的弯折位置时,首先伸入到肠道内的弯曲组件100受到肠壁的挤压,而能够发生折弯,即相邻两组弯曲组件100之间发生转动以形成第一最大夹角θ。结合图3,由于沿着被动弯曲结构11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第一最大夹角θ依次减小,从而使得弯曲结构从前端到后端的弯曲曲率半径逐渐增大,即不容易形成类圆弧状弯曲,从而不容易导致肠壁顶起,能够减少对被检者的伤害,更利于插入管10插入被检者肠道内。
32.在一些实施例中,被动弯曲结构11包括第一转动件300,两个弯曲组件100通过第一转动件300连接。其中第一转动件300可以是铆钉或者销轴。
33.具体的,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分别设置有相互伸出的第一耳部110,第一转动件300穿过第一耳部110将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连接。例如使用铆钉依次穿过两个第一耳部110,从而将两个弯曲组件100连接。即通过第一耳部110的设置,从而使得相邻两组弯曲组件100之间存在间隙,即相邻两组弯曲组件100能够围绕第一转动件300转动。
34.同时为了增加被动弯曲结构11的稳定性,结合图5,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具有两对相互伸出的第一耳部110,且同一个弯曲组件100上的第一耳部110相对设置。
35.在一些实施例中,参阅图2,弯曲组件100包括转动连接的至少两个弯曲块120,弯曲组件100包括抵接面130,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的抵接面130相对设置,弯曲块120具有轴
线,抵接面130与垂直于弯曲块120的轴线oa的平面之间存在预设角度。沿着被动弯曲结构11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预设角度逐渐减小。
36.在本实施例中,抵接面130在弯曲块120上切削形成的面,且沿着弯曲块120的径向,抵接面指从两个弯曲组件的转动连接位置到两个弯曲块的转动连接位置的面。当抵接面130与垂直于弯曲块的轴线的平面之间存在预设角度时,沿着被动弯曲结构11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预设角度逐渐减小,例如图2中的α1>α2>α3,即抵接面130逐渐靠近与弯曲块的轴线oa垂直的平面,则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的抵接面130更容易靠近,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的第一最大夹角θ逐渐减小,从而使得被动弯曲结构11的弯曲曲率半径逐渐增大,更有利于插入被检者肠道内。
37.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还可以是,被动弯曲结构包括多个抵接块,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设置有抵接块,抵接块用于限制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的第一最大夹角θ,且沿着被动弯曲结构11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后一个抵接块相对于前一个抵接块第一方向的尺寸变大,从而使的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的第一最大夹角θ变小。
38.在一些实施例中,每个所述弯曲组件100沿第一方向的同一侧分别与一个抵接块对应连接。例如,第一方向可以是水平方向,当多组弯曲组件100沿第一方向依次转动连接时,每个所述弯曲组件100的右侧面上分别设置有一个抵接块。即可保证每组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均设置有抵接块,当抵接块的尺寸变化时,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的第一最大夹角θ也随之变化。
39.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还可以是,每个所述弯曲组件100沿第一方向的两侧分别连接有所述抵接块,即每组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均设置两个抵接块,当抵接块的尺寸变化时,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的第一最大夹角θ也随之变化。
40.在一些实施例中,弯曲组件100包括转动连接的两个弯曲块120,两个弯曲块120的转动方向与相邻弯曲组件100的转动方向呈角度设置,两个弯曲块120转动时具有第二最大夹角;沿着被动弯曲结构11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第二最大夹角依次减小。其中,相邻两个弯曲块120的转动方向与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的转动方向之间的夹角可以是30
°
、45
°
、60
°
或者90
°

41.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第一最大夹角θ指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之间的最大夹角;第二最大夹角指同一弯曲组件100中两个弯曲块120之间转动连接时的第二最大夹角。
42.结合图4和图5,具体的,同一弯曲组件100中的两个弯曲块120之间分别设置有相互伸出的第二耳部121,第二转动件400穿过第二耳部121将两个弯曲块120连接。此处,以相邻两个弯曲块120的转动方向与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的转动方向之间的夹角为90
°
为例,则两个第二耳部121与两个第一耳部110呈十字交叉,即相邻两个弯曲块120的转动方向与相邻两个弯曲组件100的转动方向垂直,从而便于被动弯曲结构11能够在四个方向灵活弯曲,例如可以是向上下两个方向弯曲以及向左右两个方向弯曲,从而便于顺利插入被检者体内,减少对被检者的伤害。
43.需要说明的是,结合图5,弯曲块120内开设有通孔,即弯曲块120为环形结构,且弯曲块120具有轴线oa,通孔内用于安装检测肠道的电子原件。
44.在实际的应用场景中,插入部在插入被检者肠道内时,被动弯曲结构通常只需要在垂直方向进行弯曲,但由于肠道的形状的限制,被动弯曲结构在垂直方向进行弯曲时,也
同时会在水平方向上产生较小的弯曲变形。为了限制水平方向上的弯曲,本技术一个的实施例将被动弯曲结构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设置不同的曲率半径,从而便于提高进镜效率。具体的,可以采用,沿着被动弯曲结构11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位于最前端的第一最大夹角θ大于位于最前端的第二最大夹角,且第一最大夹角θ的减小幅度大于第二最大夹角的减小幅度,以使得被动弯曲结构具有两种不同的曲率半径。
45.在一些实施例中,被动弯曲结构还包括第一接头500和第二接头600,第一接头500与最前端的弯曲组件100转动连接,第二接头600与最后端的弯曲组件100转动连接,第一接头500与最前端的弯曲组件100之间的最大夹角、第一最大夹角θ以及第二接头600与最后端的弯曲组件100之间的最大夹角依次减小。其中,第一接头500和第二接头600均可以是一个弯曲块,即被动弯曲结构上的所有夹角均满足:沿着被动弯曲结构从前端到后端的方向,被动弯曲结构上夹角的最大值依次减小,从而弯曲结构从前端到后端的弯曲曲率半径逐渐增大,更利于插入管10插入被检者肠道内。
46.参阅图3,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肠镜,包括插入管10,插入管10具有被动弯曲部,被动弯曲部包括由外向内依次设置的软管、网管以及被动弯曲结构11,被动弯曲结构11弯曲时能够带动软管以及网管同时发生转动。
47.肠镜的插入管采用转动角度依次减小的被动弯曲结构11,能够使得弯曲结构从前端到后端的弯曲曲率半径逐渐增大,更利于插入管10插入被检者肠道内。
48.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9.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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