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书提供用于长期治疗瘙痒症的植入物(implants),其包含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κ-阿片受体激动剂(其可以是肽)和任选的其他治疗剂。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可以是均质基质,或者可以包括芯(core)聚合物材料和一个或多个附加层。
背景技术:
0、发明背景
1、瘙痒(pruritus)或瘙痒的皮肤(itchy skin)是一种常见的皮肤病,可由许多局部或全身病症引起。轻度瘙痒可使用非处方药治疗,例如保湿霜或乳液、皮质类固醇霜和类似的局部治疗,或使用局部或口服抗组胺药。
2、严重或慢性瘙痒或者非处方药无法控制的瘙痒,需要更强化的治疗。已将抗抑郁药例如氟西汀和光疗用于治疗严重或慢性瘙痒。然而,所述治疗往往无法使其缓解。特别是,近一半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报告尿毒症性瘙痒(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瘙痒症或ckd-ap),所述瘙痒通常难以治疗,并可持续数月或数年。
3、因此,需要新的疗法来治疗瘙痒,例如尿毒症性瘙痒(uremic pruritus)。
4、f.m.hughes,jr.等人已经报道作为κ-阿片受体有效激动剂的短肽(open medchem j.2013;7:16-22),并提出将该肽用于疼痛控制。国际专利申请wo 2017/210668涉及κ-阿片受体激动剂的缓释组合物,包括hughes等人描述的化合物。
5、本公开书提供利用κ-阿片受体激动剂长期治疗瘙痒,所述κ-阿片受体激动剂包括在植入物中施用的κ-阿片受体激动剂肽和κ-阿片受体激动剂肽的衍生物。
技术实现思路
0、发明简述
1、本公开书提供包含κ-阿片受体激动剂(例如κ-阿片受体激动剂肽)的植入物(即可植入药物递送装置)。本公开书还提供利用所述植入物治疗瘙痒的方法。
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将植入物每层中κ-阿片受体激动剂的浓度进行设计,使得在一段时间内从植入物释放近似恒定或基本恒定量的κ-阿片受体激动剂。该时间段可以是至少约1个月、至少约2个月、至少约3个月、至少约6个月、至少约9个月、至少约12个月、至少约15个月、至少约18个月、至少约21个月或者至少约24个月。
3、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公开书提供治疗个体瘙痒的方法,其包括向个体施用包含缓释组合物的植入物,其中所述缓释组合物包含κ-阿片受体激动剂和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其中所述缓释组合物经配置以在施用后释放治疗有效量的所述κ-阿片受体激动剂。κ-阿片受体激动剂可以包括肽。κ-阿片受体激动剂可以包括式i化合物:
4、
5、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或立体异构体,其中r是
6、
7、其中n是1-4的整数;x是–nr2r3或r1、r2、r3和r4各自独立地是氢、c1-c5烷基、c1-c5取代的烷基、c2-c5烯基、c2-c5取代的烯基、c2-c5炔基、c2-c5取代的炔基、c3-c6环烷基、c6-c10芳基、c6-c10取代的芳基或–c1-c5烷基-c6-c10芳基;r7是氢、c1-c5烷基、c1-c5取代的烷基、c2-c5烯基、c2-c5取代的烯基、c2-c5炔基、c2-c5取代的炔基、c3-c6环烷基、c6-c10芳基、c6-c10取代的芳基、–c1-c5烷基-c6-c10芳基或–nr8r9;r5、r6、r8和r9各自独立地是氢、c1-c5烷基、c1-c5取代的烷基、c1-c5烯基、c1-c5取代的烯基、c1-c5炔基、c1-c5取代的炔基、c3-c6环烷基、c6-c10芳基、c6-c10取代的芳基或–c1-c5烷基-c6-c10芳基;或者替代地,r5和r9与它们所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杂环;或者替代地,r6和r9与它们所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杂环。
8、在式i的一些实施方案中,r是:
9、
10、在式i的一些实施方案中,r是:
11、
12、在式i的一些实施方案中,r是:
13、
14、在式i的一些实施方案中,r是:
15、
16、在式i的一些实施方案中,r是:
17、
18、在式i的一些实施方案中,r是:
19、
20、
21、在式i的一些实施方案中,r是:
22、
23、且式(i)化合物是化合物a:
24、
25、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可包含乙烯-乙酸乙烯酯(eva)共聚物、交联聚(乙烯醇)、聚(甲基丙烯酸羟乙基酯)、酰基取代的乙酸纤维素、水解的烯烃-乙酸乙烯酯共聚物(hydrolyzed alkylene-vinyl acetate copolymer)、聚氯乙烯、聚乙酸乙烯酯、聚乙烯烷基醚、聚氟乙烯、聚碳酸酯、聚氨酯、聚酰胺、聚砜、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交联聚(环氧乙烷)、聚(亚烷基)、聚(乙烯基咪唑)、聚(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聚磷腈、氯磺化聚烯烃、聚丙交酯(pla)、聚乙交酯(pga)、聚乳酸羟基乙酸共聚物(plga)或其组合。
26、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可包含乙烯-乙酸乙烯酯(eva)共聚物。在一些实施方案中,eva共聚物可包含约20%至约40%共聚物总重量的乙酸乙烯酯。在一些实施方案中,eva共聚物可包含约33%共聚物总重量的乙酸乙烯酯。
27、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κ-阿片受体激动剂占缓释组合物总重量的约10%至约85%,例如占缓释组合物总重的约30%至约70%。
28、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植入物可以是直径约0.5mm至约10mm、长度约0.5cm至约10cm的杆状装置。
29、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植入物可以是直径约2mm至约3mm、长度约2cm至约4cm的杆状装置。
30、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植入物每天可释放约0.1mg至约10mg的κ-阿片受体激动剂。
31、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可将植入物皮下植入。
32、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植入物可包含含有缓释组合物的芯,以及含有环绕芯的第一层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的第一层。
33、在具有第一层的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第一层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可包含乙烯-乙酸乙烯酯(eva)共聚物、交联聚(乙烯醇)、聚(甲基丙烯酸羟乙基酯)、酰基取代的乙酸纤维素、水解的烯烃-乙酸乙烯酯共聚物、聚氯乙烯、聚乙酸乙烯酯、聚乙烯烷基醚、聚氟乙烯、聚碳酸酯、聚氨酯、聚酰胺、聚砜、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交联聚(环氧乙烷)、聚(亚烷基)、聚(乙烯基咪唑)、聚(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聚磷腈、氯磺化聚烯烃、聚丙交酯(pla)、聚乙交酯(pga)、聚乳酸羟基乙酸共聚物(plga)或其组合。
34、在具有第一层的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第一层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可包含乙烯-乙酸乙烯酯(eva)共聚物。第一层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的eva共聚物可包含约20%至约40%共聚物总重量的乙酸乙烯酯。第一层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的eva共聚物可包含约33%共聚物总重量的乙酸乙烯酯。
35、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植入物可以进一步包含一个或多个附加层,该附加层包含生物相容性聚合物基质。
36、在含有芯、第一层,以及任选的一个或多个附加层的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所述芯、第一层以及一个或多个附加层中的任何一个(如果存在)还包含一种或多种其他药物物质。
37、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植入物可在个体中保留至少约3个月、至少约6个月、至少约9个月、至少约12个月、至少约15个月、至少约18个月、至少约21个月或至少约24个月。
38、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血浆中药物物质的浓度可以近似恒定或基本恒定至少约3个月、至少约6个月、至少约9个月、至少约12个月、至少约15个月、至少约18个月、至少约21个月或至少约24个月。
39、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κ-阿片受体激动剂可以是式(i)化合物。
40、在任何前述实施方案中,κ-阿片受体激动剂可以是化合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