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骨科植入物,特别是指一种组合式融合器。
背景技术:
1、椎间融合术能有效的治疗腰椎退变和不稳等特征,它可以融合上下椎体,维持椎间隙高度,减轻神经根压力,维持脊柱稳定。其临床效果满意,操作方便,广泛的应用于腰椎、颈椎等部位。
2、近年来,随着临床应用的推广和理论研究的进步,椎间融合器也在不断的发展,所用材料从最开始的自体骨移植,到骨长入较好的金属钛,因金属钛在手术中会产生伪影,且在术后易造成椎间塌陷,逐渐淘汰,再到peek(聚醚醚酮)材料,该材料因不会产生伪影,且生物相容性好,随之受到医生追捧,但之后也发现其容易造成融合器不融合现象。
3、现有技术公开了各种各样的椎间融合器,例如高度不可调节的融合器(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2021462069.3),再例如高度可调节的融合器(如发明专利申请202111496485.4)。经研究发现,现有技术大多均未针对椎间融合器的弹性模量进行研究和改进,导致现有融合器的弹性模量与人体皮质骨的弹性模量相差较大,融合器的长期稳定性较差,骨融合率低。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弹性模量与人体皮质骨的弹性模量相近,稳定性好,骨融合率高的组合式融合器。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技术方案如下:
3、一种组合式融合器,包括融合器主体,所述融合器主体在周向上由至少三个沿轴向延伸的支撑体构成,其中:
4、每个支撑体只使用一种材质,至少三个支撑体至少包含两种材质;
5、相邻支撑体相对的端面上均设有榫卯结构,以使各支撑体组合后形成自锁,从而成为一个无法通过单一方向分离的整体。
6、进一步的,每个支撑体至少与两个支撑体相接触;
7、和/或,至少一个支撑体为聚醚醚酮材质,其余支撑体为金属材质,金属材质的支撑体上设有多孔结构;
8、和/或,所述融合器主体的顶面和底面分别位于一个支撑体上;
9、和/或,每个支撑体上,其一个内表面前部设有用于与一个相邻支撑体的榫眼相配合的榫头,另一个内表面前部设有用于与另一相邻支撑体的榫头相配合的榫眼。
10、进一步的,各支撑体上的榫头均沿所述融合器主体长度方向延伸;
11、和/或,各支撑体上的榫头和榫眼均沿所述融合器主体的轴线旋转对称设置;
12、和/或,各支撑体上的榫头的截面均为四边形。
13、进一步的,每个支撑体上,其前端面一侧设有用于与一个相邻支撑体的嵌入槽相配合的延长板,前端面另一侧设有用于与另一相邻支撑体的延长板相配合的嵌入槽。
14、进一步的,各支撑体上的延长板和嵌入槽均沿所述融合器主体的轴线旋转对称设置;
15、和/或,所述延长板和榫头倾斜设置在所述支撑体上,倾斜角度为30-60度。
16、进一步的,每个支撑体上,延长板的高度小于榫头的高度,延长板的宽度大于榫头的宽度。
17、进一步的,其中一个支撑体的内表面后部设有尾部凸起,其余支撑体的内表面后部设有用于避让所述尾部凸起的避让槽,所述尾部凸起的后端设有螺纹通道;
18、和/或,位于所述融合器主体两侧的相对两个支撑体的后端侧面设有持取槽;
19、和/或,各支撑体上均设有植骨窗。
20、进一步的,所述多孔结构由三角立体锥构成。
21、进一步的,所述三角立体锥为正三角立体锥,所述正三角立体锥的每面均由正三角形构成;
22、和/或,所述多孔结构的孔隙率为45%-90%,孔径为300-1000μm。
23、进一步的,所述金属材质为钛合金、钽或铌锆合金;
24、和/或,所述支撑体为3d打印件;
25、和/或,所述支撑体包括实体区域和具有所述多孔结构的多孔区域;
26、和/或,所述支撑体的外表面设有锯齿或金字塔状的凸起结构。
27、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8、本发明的组合式融合器,包括融合器主体,融合器主体在周向上由至少三个沿轴向延伸的支撑体构成,每个支撑体只使用一种材质,至少三个支撑体至少包含两种材质,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组合式融合器的弹性模量容易设计为与人体皮质骨弹性模量接近,增强了融合器的长期稳定性,减弱或消除了应力屏蔽;相邻支撑体相对的端面上均设有榫卯结构,以使各支撑体组合后形成自锁,从而成为一个无法通过单一方向分离的整体,此结构装配后,具有防止各支撑体在融合器高度及宽度方向脱离的作用,以方便组装融合器,融合器自身稳定性好。
1.一种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融合器主体,所述融合器主体在周向上由至少三个沿轴向延伸的支撑体构成,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每个支撑体至少与两个支撑体相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各支撑体上的榫头均沿所述融合器主体长度方向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每个支撑体上,其前端面一侧设有用于与一个相邻支撑体的嵌入槽相配合的延长板,前端面另一侧设有用于与另一相邻支撑体的延长板相配合的嵌入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各支撑体上的延长板和嵌入槽均沿所述融合器主体的轴线旋转对称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每个支撑体上,延长板的高度小于榫头的高度,延长板的宽度大于榫头的宽度。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支撑体的内表面后部设有尾部凸起,其余支撑体的内表面后部设有用于避让所述尾部凸起的避让槽,所述尾部凸起的后端设有螺纹通道;
8.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孔结构由三角立体锥构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立体锥为正三角立体锥,所述正三角立体锥的每面均由正三角形构成;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合式融合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材质为钛合金、钽或铌锆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