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实施例涉及牙齿正畸,特别涉及一种牙科矫治器及矫治系统。
背景技术:
1、错颌畸形是指牙齿、牙弓、颌骨和颅面位置及关系不调,常见症状包括牙列拥挤、牙列间隙、反颌等。大部分错颌畸形是指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由先天的遗传因素或后天的环境因素,如疾病、口腔不良习惯、替牙障碍等,也可在生长发育后因外伤、牙周病等原因造成的如牙齿排列不齐、上下牙弓牙合关系的异常、颌骨大小形态位置的异常、面部畸形等。
2、壳状牙齿矫治器是一种治疗错颌畸形的装置,采用安全的弹性透明高分子材料,使矫治过程几乎在旁人无察觉中完成。对于含有矢状向颌位因素的畸形病例,需要通过颌位重建纠正颌位,实现下颌前导或后导。
3、现有的颌位重建隐形矫治器包括:tb(twin-block的简称,也称为双阻板矫治器)和反式tb。其中,tb的作用是促进下颌骨生长,同时内收上前牙。通过调整了的咬合斜面功能性的前移下颌来矫正上、下颌骨间的错位关系,咀嚼肌系统必须通过引导下颌处于前伸位置以适应改变了的新的咬合平衡体系,通常用于引导下巴前伸。而反式tb主要通过调整咬合斜面,功能性的抑制下颌向前,促进上颌骨发育,达到反合的治疗。
4、现有设计方式为,基于下颌骨可以前伸或者后退的最大位置,进行设计上下颌的导板形态,同时以斜面引导下颌在佩戴过程中前伸或后退至最大的位置。但实际应用中,发现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颌位调整位置经常无法达到治疗目标,其治疗表达率不佳。
5、本技术中的“错颌”、“开颌”、“覆颌”、“颌平面”等中的“颌”均为“牙合”(hé),该字系生僻字,且由于一般输入法字库中没有该字,在日常中、网络中常作“颌”,本文为阅读方便,也写作“颌”。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实施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牙科矫治器及矫治系统,解决通过tb调整颌间关系时,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颌位调整位置经常无法达到治疗目标,其治疗表达率不佳的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一壳状本体和第二壳状本体,所述第一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一凸起部,所述第二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二凸起部,所述第一凸起部包括第一作用面,所述第二凸起部包括第二作用面,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所述第二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或抑制颌骨的发育。
3、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矫治系统,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包括:第一组矫治器,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一类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为上述的牙科矫治器。
4、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牙齿矫治系统,包括一系列牙科矫治器,渐进地实施用于具有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患者的治疗计划,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中至少部分为上述的牙科矫治器,所述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所述α2: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逐渐增大,直至等于所述α1;或者,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所述α2从所述α1开始逐渐减小,直至等于预设角度,所述预设角度大于或等于15度。
5、本技术实施方式中牙科矫治器用于调整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颌间关系,通过限定上下凸起部的作用面的形态,实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达到过矫治的效果,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颌骨的发育,尽可能使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上下颌牙齿稳定咬合在目标位置,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
6、进一步地,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与所述预设移动量之差小于或等于5mm。限定本技术中矫治器实现下颌牙齿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5mm之内,在矫治过程中,尽可能兼顾用户的舒适度及矫治效果,同时避免过矫治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可控因素。
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一个作用面包括第一斜面和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靠近对颌设置,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连接,所述第二斜面靠近矫治器表面的端部为所属作用面靠近所述矫治器表面的端部;其中,所述第一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1大于所述第二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2。通过对作用面设计两个斜面,改变作用面和颌平面的锐夹角,延长作用面的长度,延长上下颌的相对移动距离,使得下颌移动至底的过程中,充分刺激髁突生长或吸收,进一步帮助颌位重建。另外,通过第一作用面中倾角较小的部分延长上下颌的相对移动距离,倾角较大的部分保证在牙齿咬合过程中对咀嚼肌的锻炼。
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中的另一个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与颌平面的锐夹角α3大于或等于所述α2,且小于或等于所述α1。限定上下凸起部中至少一个作用面为整体斜面,保持导斜面中的准确移动,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9、进一步地,所述α1小于或等于75度,且大于或等于65度。进一步地,所述α2小于或等于70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进一步地,所述α1和所述α2之差大于或等于5度,小于或等于45度。通过限定斜面不同倾角的范围平衡用户的舒适度及矫治效果,同时进一步避免过矫治幅度过大造成的不可控因素。
10、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斜面靠近所述第一斜面的端部与所述第一斜面远离对颌的端部弧形连接。通过弧形连接进一步保持导斜面中的准确移动,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11、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为一整体斜面,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不同时,较小的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4,所述α4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相同时,相对颌平面的锐夹角为α5,所述α5小于或等于6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限定上下凸起部的作用面都为整体斜面,通过减小作用面的倾角,实现作用面相对移动的行程加长,以便准确实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超过预设移动量,同时还可以避免行进过程中干扰用户的咬合体验。
12、进一步地,所述α4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所述α5小于或等于45度,且大于或等于15度。
13、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凸起部在近远中向的长度。由于咬合运动中,主要为下颌运动,限定下凸起部的长度更小,尽可能避免下颌运动时和其他组织的干扰,保证下颌运动的灵活性。
14、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前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下颌骨的发育。限定作用面和凸起部的位置关系,以便准确实现导下颌向前,提升治疗计划的表达率。
15、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在上颌4-6号牙位范围内,所述第二凸起部在下颌5号牙位范围内。
16、进一步地,所述第二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二凸起部的近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位于所述第一凸起部的远中侧,所述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二凸起部在矢状向上向后移动,以使所述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刺激,促进上颌骨的发育。限定作用面和凸起部的位置关系,以便准确实现导下颌向后,提升治疗计划的表达率。
1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作用面设有第一稳固部,所述第二作用面设有第二稳固部,咬合时,所述第一稳固部和所述第二稳固部相作用以使上下颌在一预设位置处稳定咬合。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摩擦结构,或者,所述第一稳固部和第二稳固部为形成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上的凹凸匹配的结构。进一步地,所述凹凸匹配的结构为设置在所述第一作用面和第二作用面的锯齿状结构。限定第一作用面和所述第二作用面分别包括稳固部,可以咬合时增加凸起部的相互稳定性,提升咬合稳定位置的保持能力。
1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的机械强度大于所述壳状本体的其它部位的机械强度。通过限定上下凸起部具有更大的机械强度,尽量避免在咬合中上下凸起部的损坏。
19、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的颊侧面和/或舌侧面设置有加强结构,所述加强结构由所述第一凸起部的颊侧面和/或舌侧面向外凸起或向内凹入形成。限定上下凸起部设置加强结构以增加凸起部的强度,进一步避免凸起部的损坏。
20、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面向对颌牙列的面为接触面,所述接触面的结构为与对颌牙齿咬合面解剖特征相同的凹凸结构。限定上下凸起部相接触的表面为解剖式结构,提升接触的稳定性。
21、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部和/或第二凸起部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凸起形成,或由所述壳状本体的咬合面向对颌增厚形成。进一步限定上下凸起部的形成形式,准确实现凸起部的结构。
22、进一步地,所述预设移动量为到达患者治疗目标时所需的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移动量。
23、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一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一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所述第二壳状本体上包括两个所述第二凸起部,所述两个第二凸起部所属牙位相同。限定上下凸起部分别有两个,且所在牙位对称设置,以便在咬合时提升咬合稳定性。
24、进一步地,矫治系统中第一组矫治器用于实施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一阶段,所述矫治系统还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二阶段的第二组矫治器,其中,所述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包括:分别用于容纳上颌牙齿和下颌牙齿的第三壳状本体和第四壳状本体,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三凸起部,所述第三壳状本体在对应于后牙区的位置处向对颌方向凸出设有用于调整上下颌之间相对位置关系的第四凸起部,所述第三凸起部包括第三作用面,所述第四凸起部包括第四作用面,所述第三作用面和所述第四作用面相互作用时,引导所述第三凸起部和所述第四凸起部相对移动,以调整所述上颌牙齿和所述下颌牙齿的颌间关系,且所述下颌牙齿在矢状向上的实际移动量等于所述预设移动量。
25、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先于所述第二阶段;或者,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二阶段。进一步限定部分矫治系统中可实现过矫治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先于常规牙科矫治器使用,通过过矫治使得矫治过程中下颌牙齿的髁突关节被充分刺激,促进颌骨的发育,同时通过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保持第一类牙科矫治器的矫治目标,尽可能使新的咬合平衡体系中上下颌牙齿稳定咬合在目标位置,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另外,进一步限定部分矫治系统中可实现过矫治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晚于常规牙科矫治器使用,在前期矫治效果不达标后,采用可实现过矫治的牙科矫治器进行补偿矫治,进一步提升矫治方案的表达率。
26、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进一步地,各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一凸起部和各第二凸起部的高度低。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组矫治器中所有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一类牙科矫治器。限定在第一阶段的治疗计划中上下凸起部的高度逐渐降低,以便在新的咬合稳定关系中上下颌位置逐渐趋于正常后,可以尽量减少上下凸起部对咬合的干扰。
27、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组矫治器中至少两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各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满足:实施时间在后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相对实施时间在先的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中各第三凸起部和各第四凸起部的高度低。进一步限定在第二阶段的治疗计划中上下凸起部的高度逐渐降低,以便在新的咬合稳定关系中上下颌位置逐渐趋于正常后,可以尽量减少上下凸起部对咬合的干扰。
28、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一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二阶段时,所述一系列牙科矫治器还包括:实施用于所述治疗计划中第三阶段的第三组牙科矫治器,所述第三阶段在所述治疗计划中对应的时间晚于所述第一阶段,所述第三组牙科矫治器中至少一个牙科矫治器为所述第二类牙科矫治器。进一步限定治疗计划中包括需实施的第三阶段,第三阶段中包括第二类牙科矫治器,且晚于第一类牙科矫治器使用,实现矫治后的保持治疗,充分锻炼咀嚼肌的运动,减少复发可能性。
29、进一步地,部分矫治系统中所述部分牙科矫治器中各所述α2随着治疗计划的进行逐渐减小至等于所述预设角度后,再增大为所述α1。进一步限定在利用过矫治进行咬合位置调整的补偿矫治后,再利用部分牙科矫治器实现对颌位关系调整的保持作用,充分锻炼咀嚼肌的运动,减少复发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