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骨折复位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5112阅读:51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下肢骨折复位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器械,特别是一种能对骨折的下肢进行牵拉旋转等使之迅速复位的器械。
对于下肢骨折后,由于肌群的收缩作用,常会使骨折断端发生错位和扭曲,在接骨复位时,为了克服肌群的收缩力,传统方法是靠医生的体力硬拉,很费时费力,中国专利公开的一种CN2031662U号“长骨骨折复位器”专利,采用安装在两个连接块上的挂钩分别钩住断骨的两个断面,再转动拨轮使活动连接块沿着与另一连接块固定连接的齿条上移动,用机械的方法将骨折断端从错位重叠处拉开复位,但此法仍需将肌肉切开后才能操作,使患者出血量较多,易患感染。另一种CN2211256Y号“四肢牵引复位机”专利,其结构主要是在一个底座上装有一个固定支架和一个活动支架,用螺杆转动方式将活动支架在底座的滑道上移动,使用时将骨折处两边的患肢分别固定在两个支架上,移动活动支架的位置便可使断骨复位对合,可以不用切开复位,减少患者痛苦,但因为是靠紧固带捆绑等方法将患肢固定在支架上,绑的松些容易滑动,绑的紧些则影响血液流通,捆绑时间也不能太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接骨复位设计一种能避免切开手术、又不影响血液流通的结构简单合理、携带使用方便、能够根据接骨的需要对下肢进行牵拉旋转使断骨复位的下肢骨折复位器。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利用患者跨间的定位关系,在复位器的前端安装一个鞍座夹在患者跨间而无需捆绑,只需将脚象穿鞋似的固定在复位器后部的固足板上,利用改变固足板的角度等和与鞍座之间的距离即可在不开刀又不影响血液流通的情况下完成对下肢骨折的复位工作。其结构包括支架、手轮、螺杆、套杆、伸缩杆、鞍座、固足板、足板座、足板内臂、足板外臂和弯曲装置,其安装位置及连接关系是鞍座装在伸缩杆的前端,伸缩杆上开有滑槽,伸缩杆后部装在套杆内并经内螺纹与螺杆联接,螺杆后部与套杆后端铰接并伸出套杆与手轮固定联接,套杆前部与伸缩杆滑槽之间装有限位销,套杆后部经定位销与支架联接,支架两侧装有足板内臂,弯曲装置装在足板内臂与足板外臂之间,足板外臂上开有足板滑槽,固足板经足板座安装在足板滑槽上。
附图
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参见附图,图中的1是鞍座,2是加长杆,3是伸缩杆,4是滑槽,5是限位销,6是套杆,7是螺杆,8是定位销,9是支架,10是手轮,11是足板内臂,12是弯曲装置,13是足板外臂,14是足板滑槽,15是固足板,16是足板座。鞍座1装在伸缩杆3的前端,为了适合不同高度人的需要,可在鞍座和伸缩杆之间接一根不同长度的加长杆2,伸缩杆上开有滑槽4,伸缩杆后部装在套杆6内并经内螺纹与螺杆7联接,螺杆后部与套杆后端铰接并伸出套杆与手轮10固定联接,套杆前部与滑槽4之间装有限位销5,套杆后部经定位销8与支架9联接,支架两侧装有足板内臂11,弯曲装置12装在足板内臂11与足板外臂13之间,足板外臂13上开有足板滑槽14,固足板15经足板座16安装在足板滑槽14上。使用时,将复位器的支架置于患者两腿之间的床上,前端的鞍座置于患者的跨间,两脚分别固定在后端的固足板上,调节足板座在足板滑槽中的位置使两腿分开适当角度,转动手轮使伸缩杆伸长即可将骨折断端拉开,再转动足板座的角度使骨折断端对接啮合即可完成复位,必要时,可利用弯曲装置12将固足板上升或下降。为了与X光机配合,可将加长杆和伸缩杆用非金属材料制成,可另配支架将健肢屈曲架高则效果更好。
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合理、携带使用方便等优点,能避免切开手术而使下肢骨折复位,可在医院使用,也可作现场急救或转运伤员使用。
权利要求1.一种下肢骨折复位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手轮、螺杆、套杆、伸缩杆、鞍座、固足板、足板座、足板内臂、足板外臂和弯曲装置,其安装位置及连接关系是鞍座装在伸缩杆的前端,伸缩杆上开有滑槽,伸缩杆后部装在套杆内并经内螺纹与螺杆联接,螺杆后部与套杆后端铰接并伸出套杆与手轮固定联接,套杆前部与滑槽之间装有限位销,套杆后部经定位销与支架联接,支架两侧装有足板内臂,弯曲装置装在足板内臂与足板外臂之间,足板外臂上开有足板滑槽,固足板经足板座安装在足板滑槽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下肢骨折复位器,其特征在于鞍座与伸缩杆之间可装有加长杆。
专利摘要一种下肢骨折复位器,主要由支架、手轮、螺杆、套杆、伸缩杆、鞍座、固足板、足板座、足板内臂、足板外臂和弯曲装置组成,使用时,将鞍座置于患者的跨间,两脚分别固定在后端的固足板上,调节伸缩杆伸长即可将骨折断端拉开,再转动足板座使骨折断端对接啮合即可完成复位,具有结构简单合理、携带使用方便等优点,能避免手术使骨折复位,可在医院使用,也可作现场急救和转运伤员使用。
文档编号A61F5/04GK2354522SQ9922706
公开日1999年12月22日 申请日期1999年1月12日 优先权日1999年1月12日
发明者张国发 申请人:张国发, 张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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