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洗净剂的制作方法
洗净剂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以植物性化学成分(Phytochemical)所构成的具有保存稳定性的天然洗净剂。更具体的说,是关于以植物性的成分为主,能在常温下保存而且不包含美国或日本禁止使用的成分,或所包含的限制使用的成分未超过最大调配量的洗净剂。
背景技术:
植物性化学成分是植物性食品所含有的物质的总称,广义而言,是指植物性的化合物。近年来,这类含有植物性的成分为主要组成的无毒害性的食品、化妆品、洗净剂等,正备受世人的关注。
针对这类的植物性食品等的提供、美国的天然产品协会(NPA, Natural ProductsAssociation)制订了以下的审查标准。原料中,植物性原料需占95%以上,而且,除了不得使用既定的禁止使用的成分、限制使用成分(参照非专利文献I)之外,亦不可使用下述表I中所列的成分。
日本的法律虽然尚未制定自然化妆品以及有机化妆品(OrganicCosmetics)的认证标准,但是,除了化妆品基准(参照非专利文献2)所列的禁止使用的成分、以及用量不得超过最大调配量的限制使用成分之外,目前是以不可使用对羟基苯甲酸酯(Paraben)、苯氧基乙醇(2-phenoxyethanol)、苯甲酸钠(sodium benzoate)、酒精(alcohol)、娃氧树脂(silicone)、矿物油(mineral oil)、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以及油品(oil)作为基准。(参照日文版维基自由百科,「有机(organic)化妆品」)。
本发明在以下的说明中,会将非专利文献2所列的限制使用成分(102种(包括了红219号、黄色204号的焦油类着色剂以及文献中的附表2,3,4中所列的成分))以「旧指定标示成分」的惯称来表示。
另外,有关日文版维基自由百科的「有机化妆品」说明,揭载在下述网页:
http://ia.wikipedia.0r g/wiki/% E3% 82% AA% E3% 83% BC% E3% 82% AC%E3% 83% 8B% E3% 83% 83% E3% 82% AF% E5% 8C% 96% E7% B2% A7% E5% 93% 81
[表 I]
权利要求
1.一种洗净剂,其特征在于,是将无患子果皮与丙三醇的质量比调配为1: 9至1:1的比例,且以丙三醇萃取无患子果皮中所含的皂苷而制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净剂,其特征在于,直接包含无患子果皮作为去角质材料,或在萃取出皂苷后将无患子果皮予以去除。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洗净剂,其特征在于,添加有具有防腐性能的植物萃取物。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洗净剂,其特征在于,植物萃取物为酚系数I以上者。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洗净剂,其特征在于,植物萃取物选自柠檬醛、香叶醇、丁香酚、或瑞香草酚中的一种以上。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洗净剂,其特征在于,添加有无患子果皮以外的去角质材料。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洗净剂,其特征在于,还包含水溶性生物聚合物、保湿成分、抗氧化剂、生理活性成分或天然香料。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洗净剂,其以植物性化学成分所构成,能在常温下保存,而且不包含美国或日本禁止使用的成分,此外,在所包含的限制使用的成分未超过最大调配量的状态下,可兼顾洗净力与防腐性者。本发明的上述课题的解决方式是将无患子果皮与丙三醇的质量比以在1∶9至1∶1的比例进行调配,通过以丙三醇萃取包含在无患子果皮的皀苷,可制得由植物性化学成分所制成,能在常温下保存,而且在不包含美国或日本禁止使用的成分,此外在所包含的限制使用的成分未超过最大调配量的状态下,可兼顾洗净力与防腐性的洗净剂。
文档编号A61Q19/10GK103142430SQ20111041192
公开日2013年6月12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7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7日
发明者梁天赐, 本多秀夫 申请人:横浜油脂工业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