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牙刷设备,其包括:
电动牙刷手柄,所述电动牙刷手柄沿着手柄轴线延伸,所述电动牙刷手柄包括:
手柄部分,所述手柄部分包括使用者可致动电源开关;
杆部分,所述杆部分从所述手柄部分轴向突出,所述杆部分被配置来将可替换牙刷头部联接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
电源;以及
运动诱导组件;
盖体,所述盖体包括:
管状侧壁,所述管状侧壁围绕盖体轴线形成腔,所述腔具有开放底端;以及
保护构件,所述保护构件以悬臂方式从所述管状侧壁的底部边缘轴向延伸;并且
所述盖体可拆卸地联接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以便可在以下状态之间变化:(1)保护状态,其中所述盖体安装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以使得所述杆部分位于所述腔内并且所述保护构件覆盖所述使用者可致动电源开关;以及(2)使用状态,其中所述盖体从所述电动牙刷手柄移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盖体还包括包封所述腔的顶端的顶壁。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使用者可致动电源开关位于距离所述手柄部分的底端的第一轴向距离处;并且其中当所述盖体处于所述保护状态时,所述管状侧壁的所述底部边缘位于距离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底端的第二轴向距离处,所述第二轴向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轴向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杆部分从所述手柄部分的顶端轴向突出,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顶端包括横向台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管状侧壁包括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腔的内表面,所述管状侧壁的所述内表面包括横向肩部;并且其中当所述盖体处于所述保护状态时,所述管状侧壁的所述横向肩部邻接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横向台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横向台阶位于距离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底端的第三轴向距离处,所述第三轴向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轴向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还包括在所述保护构件的内表面与所述使用者可致动电源开关之间形成的间隙。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盖体包括一个或多个孔,所述一个或多个孔用于当所述盖体处于所述保护状态时使所述腔通气。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管状侧壁包括接合部分,所述接合部分包括所述底部边缘;并且其中当所述盖体处于所述保护状态时,所述接合部分与所述手柄部分的接合部分进行表面接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管状侧壁的所述接合部分和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接合部分具有非圆形横剖面,以使得当所述盖体处于所述保护状态时,所述管状侧壁的所述接合部分和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接合部分之间的所述表面接触防止所述电动牙刷手柄与所述盖体之间的相对旋转。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当所述盖体处于所述保护状态时,所述手柄部分的下部保持暴露。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还包括联接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的所述杆部分的可替换牙刷头部;并且其中当所述盖体处于所述保护状态时,所述可替换牙刷头部位于所述腔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可替换牙刷头部包括套筒部分、头部部分,所述套筒部分包括具有开放底端的套筒腔,所述头部部分包括多个牙齿清洁元件,所述头部部分联接到所述套筒部分的远端,并且所述电动牙刷手柄的所述杆部分设置在所述套筒腔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保护构件包括平板。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保护构件终止于自由端,所述保护构件的所述自由端被定位成比所述使用者可致动电源开关的最下部分更靠近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底端。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手柄部分包括状态指示器元件,并且其中所述保护构件终止于自由端,所述状态指示器元件被定位成比所述保护构件的所述自由端更靠近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底端。
17.一种电动牙刷设备,其包括:
电动牙刷手柄,所述电动牙刷手柄沿着手柄轴线延伸,所述电动牙刷手柄包括:
手柄部分,所述手柄部分包括使用者可致动输入装置;
牙刷头部,所述牙刷头部联接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
电源;以及
运动诱导组件;
盖体,所述盖体可拆卸地联接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所述盖体包括:
管状侧壁,所述管状侧壁围绕盖体轴线形成腔,所述腔具有开放底端,所述牙刷头部位于所述腔内;以及
保护构件,所述保护构件以悬臂方式从所述管状侧壁的底部边缘轴向延伸,所述保护构件覆盖所述使用者可致动输入装置以防止其致动。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使用者可致动输入装置位于距离所述手柄部分的底端的第一轴向距离处;并且其中当所述盖体联接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时,所述管状侧壁的所述底部边缘位于距离所述手柄部分的所述底端的第二轴向距离处,所述第二轴向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轴向距离。
19.根据权利要求17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还包括:
在所述保护构件的内表面与所述使用者可致动输入装置之间形成的间隙;并且
其中所述保护构件终止于自由端,所述自由端与所述手柄部分的外表面间隔开,从而形成进入所述间隙中的通道。
20.一种电动牙刷设备,其包括:
电动牙刷手柄,所述电动牙刷手柄沿着手柄轴线延伸,所述电动牙刷手柄包括:
手柄部分,所述手柄部分包括使用者可致动输入装置;
牙刷头部,所述牙刷头部联接到所述手柄部分,所述牙刷头部具有位于其上的清洁元件;
电源;以及
运动诱导组件;
盖体,所述盖体可拆卸地联接到所述电动牙刷手柄,所述盖体包括:
侧壁,所述侧壁具有形成腔的内表面,所述腔具有开放底端和封闭顶端,所述牙刷头部定位在所述腔内;以及
孔,所述孔形成从环境大气到所述腔的顶部的第一通道;以及
第二通道,所述第二通道从所述环境大气延伸到所述腔的底部。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电动牙刷设备,其中所述第二通道在所述手柄部分的外表面与所述盖体的保护构件之间形成,所述保护构件以悬臂方式从所述侧壁的底部边缘延伸,其中所述保护构件覆盖所述使用者可致动输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