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中空刷毛的用于板材及玻璃基板的清洁毛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11610发布日期:2019-10-19 02:49阅读:280来源:国知局
使用中空刷毛的用于板材及玻璃基板的清洁毛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板材的清洁毛刷,尤指一种使用中空刷毛的用于板材及玻璃基板的清洁毛刷,其能减轻该清洁毛刷的重量且提升清洁效果。



背景技术:

如图9、图10所示,常见用于板材或玻璃基板清洁的毛刷有滚轴式与盘式,由于液晶显示器的板材在尺寸方面越来越大,导致用来清洁板材的毛刷也必须跟着增加长度,但是在长度增加之后,毛刷的中间部分容易受到自身重量的影响而产生下垂情况,所以目前主要是利用加强毛刷的抗弯曲强度及减少毛刷的重量等两个方式来解决下垂的问题。然而在现有技术当中,为了制造方便而被大量使用,毛刷的刷毛通常采用实心圆柱体的设计,因此对于需要减轻重量的毛刷来说仍有改善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用中空刷毛的用于板材及玻璃基板的清洁毛刷,其能让该清洁毛刷达到减轻重量且提升清洁效果。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清洁毛刷包含有一基座,该基座上设有一刷毛,该刷毛的内部为中空,且本实用新型的刷毛具有至少一开放端,如此可以让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清洁毛刷达到减轻重量且提升清洁效果。

较佳地,该刷毛可以是圆形柱状体(该刷毛为一柱状体,且该刷毛的横断面形状为圆形)或椭圆形柱状体(该刷毛为一柱状体,且该刷毛的横断面形状为椭圆形),而且,该刷毛可以呈笔直延伸或不规则波浪状延伸。

较佳地,该刷毛具有一中空圆形柱状体(该柱状体的内部为中空且具有该开放端,该柱状体的横断面形状为圆形)与多个弧形翼部,该多个弧形翼部的一端连接于该中空圆形柱状体的外周面,且该多个弧形翼部相对于该中空圆形柱状体呈旋转对称。此外,各该弧形翼部远离该中空圆形柱状体的一端具有一凸部,该凸部用以增加与该板材之间的接触面积。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附图说明

图1a为本实用新型第1实施例的清洁毛刷的立体图。

图1b为本实用新型第1实施例的清洁毛刷的局部放大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1实施例的刷毛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1实施例的刷毛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2实施例的刷毛的立体图,主要显示刷毛呈不规则波浪状延伸。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3实施例的刷毛的立体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3实施例的刷毛的俯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4实施例的刷毛的立体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第4实施例的刷毛的俯视图。

图9为现有技术的立体图,显示滚轴式毛刷。

图10为现有技术的立体图,显示盘式毛刷。

其中,附图标记:

10刷毛

11基座

12顶端 20刷毛

30刷毛 40刷毛

42中空圆形柱状体 44弧形翼部

46凸部

具体实施方式

请先参阅图1a至图3,本实用新型第1实施例的清洁毛刷,包含一基座11,基座11上设有一刷毛10,刷毛10为中空圆形柱状体,且刷毛10具有一呈开放状的顶端12。此外,刷毛10在本实施例中呈笔直状延伸。

请参阅图4,在本实用新型第2实施例中,刷毛20的结构与前述第1实施例相同,主要差异在于刷毛20呈不规则波浪状延伸,如此可以增加刷毛20与板材之间的接触面积,进而提升对板材的清洁效果。

请参阅图5及图6,在本实用新型第3实施例中,刷毛30的结构与前述第1实施例相同的地方在于同样为以笔直状方式延伸的中空柱状体,然而与前述第1实施例的主要差异在于刷毛30的横断面形状为椭圆形,如此可以利用扁平状的表面来提升对板材的清洁效果。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刷毛30的横断面形状也可以是各种形状,只要能通过横断面的差异较传统刷毛对被清洁物的接触面积、接触方式改变,提升清洁效果与减轻重量的效果,即能够达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请参阅图7及图8,在本实用新型第4实施例中,刷毛40的结构与前述各实施例均不相同。在本实施例中,刷毛40具有一中空圆形柱状体42与四个弧形翼部44,中空圆形柱状体42的顶端呈开放状,且中空圆形柱状体42呈笔直状延伸,至于所有弧形翼部44相对于中空圆形柱状体42呈旋转对称,各弧形翼部44的一端连接于中空圆形柱状体42的外周面,各弧形翼部44的另一端具有一凸部46,凸部46主要用来增加弧形翼部44与板材之间的接触面积,进而提升刷毛40对板材的清洁效果。

综上所陈,本实用新型的清洁毛刷所运用的刷毛10~40利用内部中空的设计,使应用的刷毛10~40的清洁毛刷能够达到通过横断面的差异较传统刷毛对被清洁物的接触面积、接触方式改变,提升清洁效果与减轻重量的效果,另外再搭配不同的延伸方式及不同的表面形状来增加与板材之间的接触面积,进而提升对板材的清洁效果。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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