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末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9812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锯末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涉及肥皂的改进,主要是用于洗手部的油污的肥皂的改进。
通常人们是用肥皂洗去手上的脏污,但对油污就难以洗除。有时就用汽油擦洗手部,再以肥皂洗涤,这不仅浪费了汽油、不安全,而且长时间使用会引起皮肤干裂,另外,汽油中的有害物质也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再就是人们用肥皂蘸上锯沫或沙子,肥皂与锯沫或沙子是呈分离状态,在手部反复搓擦,这对手部刺激较大,而且去污效果也并不好。
为增加肥皂对手部的去油污效果,同时对皮肤避免较大的刺激,本发明提供一种锯沫皂。
本发明的目的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实现的首先将肥皂(或皂脚)置于水中溶解后,再与锯沫均匀混合后即成。这样,当用本皂洗油污的手部时,由于锯沫与肥皂很好地结合,增加了肥皂的硬度及摩擦力,就可增加去污效果。另外,由于部分的肥皂渗透到锯沫中,锯沫外部也充满肥皂,人们在用本皂洗手时,不会因锯沫的作用会对皮肤有较大刺激。
本发明的锯沫皂除油污能力强,因此,可大大节省肥皂的用量。
本发明的锯沫皂的关键制取方法正如上述就是将锯沫与溶解后的肥皂液充分混合即成,因此制取方法极其简单,所需设备也极其简单(主要是搅拌机)。
本发明对肥皂、水、锯沫之间的配比并不严格,但为了简化制作工艺,提高使用效果,经反复实验,可采用以下几个最佳实施方案,就可得到更满意的效果。
实施例1皂脚∶水∶锯沫的比值(按重量比)为2-2.5∶10-16∶3-5。均匀混合后,静置成块即可。
皂脚即成块前的肥皂,此时肥皂未经干燥处理工序,含水份较大,易作水溶解的处理。
实施例2皂脚∶水∶锯沫的比值(按重量比)为2.5∶12∶3,锯沫的目数为8-40目。将其均匀混合后,静置成块即可。
实施例3皂脚∶水∶锯沫的比值(按重量比)为2.5∶14∶3,锯沫的目数为8-40目。为促使肥皂与水更好地混合,将肥皂与水混合后,加热至沸腾;在锯沫加到肥皂水溶液后再加热,以促使肥皂液渗透到锯沫中。
为增进去污效果,按上述比例混合的皂脚、水、锯沫(实施例1-实施例3)总量的0.02-0.04再加入碱量,以弥补肥皂因加入水和锯沫稀释后所失去的洗涤能力。
权利要求
1.锯沫皂,包括肥皂,其特征在于是由肥皂水溶液、锯沫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沫皂,其特征在于皂脚∶水∶锯沫的比值(按重量比)为2-2.5∶10-16∶3-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锯沫皂,其特征在于皂脚∶水∶锯沫的比值(按重量比)为2.5∶12∶3。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锯沫皂,其特征在于皂脚∶水∶锯沫的比值(按重量比)为2.5∶14∶3。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锯沫皂,其特征在于锯沫的目数为8-40目。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或5所述的锯沫皂,其特征在于以皂脚、水、锯沫混合后总量的0.02-0.04再加入碱量。
全文摘要
锯末皂是属于肥皂的改进,主要是用于洗手部的油污肥皂的改进。本发明的锯末皂主要就是由肥皂液与锯末所混合制成的。本发明具有除油污能力强,制作方法简单等特点。
文档编号C11D9/04GK1055199SQ9010507
公开日1991年10月9日 申请日期1990年3月30日 优先权日1990年3月30日
发明者刘怀远 申请人:刘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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