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除尘装置及其除尘方法

文档序号:1527501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附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除尘装置及其除尘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明显提高除尘功效的除尘机理和方法以及按此种除尘机理和方法制成的除尘装置,即附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除尘装置。这种除尘装置所采用的除尘机理与方法和传统除尘刷类器具的有明显的不同,其上的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可在装置前后运动中的任意动态下有效地工作,尤其是对于清除粘附在地毯、衣物、床单等物体上的絮状尘屑如毛发、线头、棉絮等十分有效。故可制作包括吸尘器吸嘴毛刷、各种清洁刷以及笤帚、扫帚等在内的一切刷类器具。
现在流行的传统的刷类器具(包括吸尘器吸嘴毛刷、各种清洁刷以及笤帚、扫帚等在内的一切刷类器具,以下相同,简称为各种传统的刷类器具),其上的纤毛一般均为直立式、束状、成行排列的鬃式纤毛,虽然这些传统的刷类器具形状各异专门用途不同,但其除尘的机理则是基本相同的,即都是利用鬃式纤毛的直立尖端的刮扫作用来实现对尘屑的位移和集中,而且连制作的原材料也基本相同,如一般都是采用动物鬃毛或者棕、鬃式塑料纤毛、钢丝、以及高梁穗或黍子穗等来作为除尘纤毛,其基本形态都是“鬃式纤毛”。但是所有这些传统刷类器具上的鬃式纤毛对于清除粘附在地毯、衣物和床单等物体上的絮状尘屑则一般不起什么作用,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推拉力的关系,传统刷类器具上的鬃式纤毛,变垂直为倒伏状,一般都是从附着力极强的纤维类絮状尘屑上压了过去,而没有将其刮扫起来即使用缩短纤毛使用长度的办法或者其它能增大纤毛的强度和力度的办法,而使纤毛变得不易倒伏,或者倒伏角度较小,也依然对付不了这些絮状尘屑,至多是经反复推拉毛刷等器具而将这些絮状尘屑搓成了条状,但仍然粘在地毯等物体上,还得用手摘除,有的甚至连条状也搓不出来,而一旦纤毛变得不易倒伏,又会产生摩擦阻力加大的弊端,使得除尘工作变得繁重起来,且既易损坏被清扫物,又除尘效果依然不佳。
本发明的任务是要提供一种纤毛在倒伏后主干更能发挥除尘能力的除尘机理和方法和按此种机理和方法可制作成包括吸尘器吸嘴毛刷、清洁刷以及笤帚、扫帚等在内的一切刷类器具的新式除尘装置,该装置上的新式除尘纤毛应能在前后推拉运动中的任何动态下都能基本有效地工作,尤其是在倒伏状态下,更能对于清除絮状尘屑十分有效。
本发明的任务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利用除尘装置上的纤毛易在操作中倒伏的特性,而使全部或部分除尘纤毛排主干的两侧附有具有有效刮附能力的钩挂部位,这样当纤毛在工作中倒伏时,纤毛主干上的钩挂部位就可将各种尘屑主要是絮状尘屑刮扫起来,然后在运动中借助于纤毛整体的弹、剔力使其脱离与地毯、衣物、床单等物体的粘附状态,从而达到有效地清除各种尘屑,尤其是絮状尘屑的目的。从而产生出和传统的刷类器具的完全不同的除尘机理和方法,而按此种除尘机理和方法制作的除尘装置,应首先选用既柔韧(柔软但不易折断)又抗拉力强,抗衰老并具有一定弹性的塑料做为新式除尘装置上的除尘纤毛的材质原料。如有必要,为再增加纤毛的弹性和抗拉力,还可以在纤毛主体的中心处加上一根细金属丝。新式除尘装置纤毛排的基座材质不限,当然最好和纤毛的材质相同,以利于整体制作加工。然后,再从除尘装置的纤毛的造型、结构与组合的安排上来进一步完成上述任务,即本发明的除尘机理和方法以及除尘装置是当纤毛在操作中倒伏时,其装置上的主要除尘工作部位就由尖端转移到附有一定钩挂部位的主干上,从而使除尘的功效大增,而按此除尘机理和方法制作的新式除尘装置其基座上的全部或部分除尘纤毛是在主干的外侧带齿的,或者是带有倒钩(毛刺)的。带有齿或倒钩的纤毛的主体(即主干和根部)可采用任意柱形体中的一种,如三棱形柱体或者矩形柱体以及这两种柱形体之间的任意形态的等腰梯形柱体,或者是圆柱体等等。在纤毛主干的外侧附着一定造型的“齿”或“钩状毛刺”,其中圆柱形主干也可以直接将其尖端变型为一定形状的“倒钩”。
纤毛的尖端可以是棱锥形体或圆锥形体,或者是全斜切面柱体(主要是全斜切面圆柱体)或者截锥体以及和纤毛主干的形体相同的柱体。纤毛尖端的底平面和纤毛主干的横断面相同。
带齿纤毛上的齿其基本功能造型是三角形或者梯形以及矩形。钩状纤毛上的倒钩的形态可以是任意曲线中的一种,如半三角形或半圆形、半椭圆形、半抛物线形、半菱形以及半双曲线的一支形等等。而钩状毛刺的形态则可以如蒺藜上的毛刺一般。
带齿纤毛或者钩状纤毛一般应每两根齿端或者钩端向外,背对组合为一小束,然后再组合为排或者集若干这样的成对小束为一大整束,然后再组合为排,以制作成除尘装置,这样其除尘装置上的纤毛排的总排列的两侧主干部位上都带有齿或者倒钩。其中主干上遍布蒺藜状钩状毛刺的钩状纤毛也可以单株成束结构,组合成除尘纤毛排。可以这样组合成纯带齿纤毛型或者钩状纤毛型新式除尘装置,或者和传统的鬃式纤毛任意匹配混合制作成新式混合纤毛型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除尘装置。带齿纤毛或者钩状纤毛整体的长度和传统的鬃式纤毛基本相同,在与传统的鬃式纤毛混合使用时为了能够单独使用鬃式纤毛尖端,也可以使带齿纤毛或者钩状纤毛的使用长度,相当于鬃式纤毛使用长度的一半左右等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除尘装置上纤毛的基座和传统的刷类器具上纤毛的基座基本相同,其材质不限。
用带齿纤毛或者钩状纤毛除尘装置(刷类器具)除尘的方法已经完全不同于单独使用传统的鬃式纤毛除尘装置(刷类器具)除尘的方法。后者主要是借助于纤毛直立尖端的刮扫作用来除尘的,一旦纤毛在操作中倒伏,其尖端的刮扫作用就会极大地减弱。而纤毛在操作中倒伏通常是必然的,即使强制使其不倒伏或倒伏角度较小,也依然对付不了粘附在地毯、衣物、床单等物体上的絮状尘屑,同时这样反而增大了摩擦阻力,而且又容易损坏被清扫物。而前者则正是利用了纤毛易在操作中倒伏的特性,而借助于纤毛主干外侧所附着的一定造型的齿或一定形态的倒钩(毛刺)等的刮扫作用,并利用纤毛整体的弹、剔力来达到清除各种尘屑的目的。因为当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倒伏时,其尖端和主干外侧附着的若干齿或倒钩就依次接触到被清扫物,而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除尘装置上的除尘纤毛排的两侧主干部位或者纤毛排总排列的两侧主干部位都带有齿或者倒钩,这样在实际操作中,不论该装置(刷类器具)怎样前后推拉运动,而使其纤毛不论处于何种动态之中,都会有若干齿或倒钩以及纤毛的尖端依次对尘屑进行刮扫,而纤毛的尖端仍然起着和鬃式纤毛的尖端基本相同的作用,最后借助于纤毛整体的弹、剔力而使这些尘屑脱离与地毯、衣物、床单等物体的粘附状态,以达到实现对尘屑的位移和集中的清扫目的,这对于清除絮状尘屑十分有效,故带齿纤毛或者钩状纤毛除尘装置的除尘机理、方法和主要技术特征可应用于包括吸尘器吸嘴毛刷、各种清洁刷以及笤帚、扫帚等在内的一切刷类器具上去。
下面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除尘机理和方法以及除尘装置是充分利用纤毛易在操作中倒伏的特性,使纤毛的主要除尘工作部位由尖端转移到附有一定钩挂部位的主干上去。按此种除尘机理和方法而使除尘装置上的全部或部分纤毛的主干外侧附着一定造型和一定组合方式的齿或一定形状的和一定组合方式的倒钩及其毛刺,使得除尘装置纤毛排的两侧主干部位或者纤毛排总排列的两侧主干部位带有了具有有效刮附能力的钩挂部位,这样整个除尘纤毛排在前后推拉运动中不论处于何种动态,其纤毛排的各个部位在接触到被清扫物时都能基本有效地发挥各自独特的除尘作用,尤其是在倒伏状态下主干上附着的钩挂部位对刮扫絮状尘屑十分有效。这是因为当纤毛在除尘运动中趋于倒伏时,其主干上附着的某种齿或某种倒钩、毛刺等以及纤毛的尖端就会依次接触到被清扫物而将尘屑刮扫起来,并借助于纤毛整体的弹、剔力而使这些尘屑脱离与地毯、衣物、床单等物体的粘附状态,最后达到清除尘屑的目的。
依据本发明的除尘机理和方法,本发明的除尘装置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不同造型、结构与组合安排以及不同的纤毛排列组合方式,可以有若干不同的系列和种类,其中主要的有带齿纤毛除尘装置1.不同的纤毛主体带齿纤毛的主体(即主干和根部)可以是任意柱形体中的一种,其横断面的外接圆直径和原传统的除尘刷类器具上的整束鬃式纤毛的束直径或者和其中的单株直径基本相同或是其的一半左右。其主干的长度也是如此。如用于制作吸尘器吸嘴毛刷或各种清洁刷等,一般外接圆直径为0.1-2.5毫米左右,可以适当加大或缩小该尺寸。如用于制作笤帚、扫帚等,其外接圆直径可在1-10毫米之间,也可以加大或缩小此尺寸。其中比较实用的形体有三棱形柱体、任意等腰梯形柱体,矩形柱体和圆柱体等。
2.不同的纤毛尖端带齿纤毛的尖端可采用任意形体中的一种,如锥体或截锥体、柱体、全斜切面为内侧或外侧等的柱体等等。尖端的高为0.5毫米到2毫米之间,可以根据纤毛整体的长度比例适当加大或缩小该尺寸。尖端的底平面和纤毛的主干横断面相同。
3.不同造型的齿和不同的附着组合方式主干外侧附着的齿的基本形态正剖面(沿纤毛主干横向)是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直角三角形)或梯形(任意等腰梯形或半矩形腰半梯形腰之梯形)以及矩形,属于基本功能性造型。其附着方式可以是凹陷式或者是凸起式。由于齿有各种不同的造型,因此,可以为单一式齿带齿纤毛或者为混合式齿带齿纤毛。混合式齿在纤毛主干上排列时,两种齿的中间可以有不带任何齿的过渡带,或者没有过渡带。原则上,三角形齿或部分梯形齿的齿根相连,而矩型齿和部分梯形齿在两齿根之间应留出和齿根长度基本相同的空间以保证齿能正常地工作。齿的规格一般根据纤毛主体外接圆直径的大小,如在0.1-10毫米之间时,凹型齿的高(齿尖到齿根)在0.03毫米至3毫米之间(可以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凸型齿的高为0.05毫米至5毫米之间(可以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根据纤毛外接圆直径(0.1-10毫米之间)和整体长度(吸嘴毛刷或清洁刷的为短型纤毛,而笤帚或扫帚等的为长型或超长型纤毛)的不同,凹型齿和凸型齿齿根的下底边长在0.05毫米至10毫米之间(可以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如纤毛主干外接圆直径在0.1-10毫米以外,则齿高或齿根的长也可以随之发生变化。齿尖的上底边长三角形齿的为0;矩形齿的和齿根的下底边的长相同;梯形齿的齿尖上底边的长在与下底边的等长至0之间。齿的纵侧厚度剖面(纤毛主干自齿尖处横断面)为等腰三角形或矩形以及任意等腰梯形。凸形齿的附着方式是骑跨式,齿的根部垂直向与带齿一侧相对的纤毛主干的两个侧面延伸至最长连线的两端,从而骑跨式包含了纤毛主干带齿的侧面,在纵向上齿本身与整个包含体构成了两个连体的相似形体,第一个相似形体的下底边即第二个相似形体的上底边,也就是齿根的厚度,依纤毛主干外接圆直径(0.1-10毫米之间)的大小为0.03毫米至10毫米之间,如果纤毛主干外接圆直径在0.1毫米至10毫米以外,则可以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第一个相似形体上底边的长即齿尖的厚度三角形的为0;矩形的和齿根的厚度相同;任意等腰梯形的齿尖厚度在和齿根厚度等长至0之间。第二个相似形体的下底边即与带齿侧面平行相对的主干侧面体最长的两端连线,如齿的纵侧厚度剖面为三角形或等腰梯形时,为0.087-8.66毫米之间;如是矩形剖面,有意义的则在0.05毫米至7.07毫米之间 如是圆柱形纤毛主干,其上矩形齿的齿根厚度最大可和主干直径相同,即0.1-10毫米之间或其它尺寸。凹型齿的附着方式是凹陷式,即在纵向上,凹型齿在纤毛主干上垂直下凹与齿等高的深度处,其齿尖、齿根与齿腰(齿的厚度剖面)的形态和该处的纤毛主干的纵侧横断面的形态完全相同。其齿根厚度即是齿在纤毛主干上(外接圆直径在0.1-10毫米之间)垂直下凹时与齿等高深度处纤毛主干横截面之宽度。齿高,即齿垂直下凹的深度,一般在0.03毫米至3毫米之间,如纤毛主干外接圆直径在0.1-10毫米以外,则齿高可以加大或缩小此尺寸,齿根的厚度也随之变化。齿尖的厚度即纤毛主干带齿侧面横断面上底边之宽度,其中三角形横断面齿尖厚度为0,矩形横断面齿尖厚度与齿根厚度相同,而任意等腰梯形横断面齿尖厚度则在和齿根厚度等长至0之间。凹型齿由于在纤毛主干上的垂直下凹,而在纤毛主干不带齿的过渡带和/或纤毛尖端下底面的末端处产生出和该凹型齿的纵向单侧形态体完全相同的、并具有和完整的齿的功能基本相同的齿的单侧形态体。
在同一根带齿纤毛上,齿的正面功能造型可以是单一种类依次排列,或者是不同种类混合排列。通常不同种类的齿混合排列时,在两种齿的中间一般可以有不带齿的过渡带,过渡带的宽度一般为2-3个长型齿的距离,例如在同一根带齿纤毛上可将齿根较短的等腰三角形的齿安排在上,靠近纤毛的尖端,而将齿根较长(约长一倍)的直角三角形的齿安排在纤毛的中部以下靠近纤毛的根部。在两种齿的中间,可安排2-3个齿的空间距离作为不带任何齿的过渡带,或者没有过渡带而直接不同的齿混合排列。纤毛上齿的数量视纤毛主干的使用长度和/或齿的规格而定,一般纤毛主干较短和/或齿较长大(长与高在0.5毫米至10毫米之间)者为2-3个或5-7个不等;而纤毛主干较长和/或齿较短小(长与高在0.03毫米至0.5毫米之间)者为几十个或上百个不等。纤毛的根部一般不带齿。
在上述各种基本功能齿型中,以直角三角形齿的刮附力为最强,其它种类的齿则次之。这是由直角三角形齿的造型结构的力度和当纤毛主干倒伏时该型齿的齿尖和齿的直边垂直面向地毯等物体的角度所决定了的,因此可以轻易地将絮状尘屑刮扫起来,但这种齿的摩擦阻力稍大了些,故应对其使用适当加以限制。其它种类的齿对尘屑刮扫的机理、方法和直角三角形齿的基本相同,虽然刮附力因造型的力度和倾斜时的角度稍差了些,但摩擦阻力也较小,对付各种尘屑尤其是絮状尘屑也基本有效。
4.不同的纤毛排列组合方式带齿纤毛应每两根齿端向外,背对组合为一小束,然后再组合为排或者集若干这样的成对小束为一大整束,然后再组合为排,以制作成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纯带齿纤毛型刷类器具,其纤毛排的两侧都带有齿。背对的间距一般在0.1-0.5毫米之间,可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成对小束或者集若干成对小束为一大整束之带齿纤毛在横向成行组合为排时,每两束纤毛的间距一般在0.2毫米至2毫米之间,可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如果将这样组合的单列带齿纤毛排背对的或平均两部分的间隙适当增大,即将成束带齿纤毛背对的间隙适当加大,或将一大整束带齿纤毛平均两部分的中间适当加大间隙,在其中间也可以夹带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束状鬃式纤毛(动物鬃毛或棕、鬃式塑料纤毛、钢丝以及高梁穗或黍子穗等)以组合制作成既有带齿纤毛又有鬃式纤毛的混合纤毛型带齿纤毛刷类器具。或者在若干成束带齿纤毛排的中间夹带若干鬃式纤毛排以组合制作成混合纤毛型带齿纤毛除尘装置。或者在原来传统的除尘刷类器具上成行排列的若干束(最低两束)鬃式纤毛之间夹带这样的一束或一组带齿纤毛(应当预先留出夹带的适当空间),而这时的一束带齿纤毛其背对的平均两部分的间距就应适当加大到和成行排列的鬃式纤毛排总排列的横宽基本相同的距离;或者一组带齿纤毛则应占据该总排列的横宽间隙,以使除尘装置纤毛排总排列的两侧都带有齿。
5.不同的纤毛整体长度带齿纤毛整体的长度(尖端至根部)如果是完全纯带齿纤毛型除尘装置,可以和传统的除尘刷类器具上的鬃式纤毛的等长,或者稍长或稍短。如果是混合纤毛型带齿纤毛除尘装置则可以是等长或稍短,或者是其使用长度(主干和尖端)相当于传统鬃式纤毛使用长度(不含根部)的一半左右,特别是当为了能够单独使用鬃式纤毛的尖端时而特别安排较短的带齿纤毛来与鬃式纤毛匹配组合制成混合纤毛型带齿纤毛除尘装置。
6.带齿纤毛除尘装置纤毛排的基座和原传统的除尘刷类器具的基座基本相同,其制作材质不限。
钩状纤毛除尘装置1.不同的纤毛主体钩状纤毛的主体(主干和根部)一般是圆柱形体,其直径和传统的鬃式纤毛的基本相同,或者是其的一半左右(主干的长度也基本如此)。因单株直径过小,一般在0.1-0.2毫米左右,力度不够,可采用集百十株或数百株为一束的办法来加强力度,其集束纤毛的束直径约2-3毫米左右,可以加大或缩小此尺寸。或者采用增大纤毛单株直径的办法来加强力度,而使一束钩状纤毛的株数减少。或者是特殊类型的钩状纤毛如带蒺藜状钩状毛刺的钩状纤毛其纤毛主体可以是任意柱形体中的一种,其外接圆直径和整束传统的鬃式纤毛的束直径或和其中的单株直径基本相同,或者是其的一半左右(主干长度也是如此)。其中外接圆直径较大的整体带蒺藜状钩状毛刺的钩状纤毛也可以单株成束结构。一般约在0.1毫米至10毫米之间,可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
2.不同的倒钩形态倒钩的形态可以是任意曲线中的一种,即将圆柱形鬃式纤毛的尖端弯曲变型为半三角形或半矩形、半椭圆形、半圆形、半抛物线形、半双曲线的一支形以及半菱形等形状的倒钩。倒钩的长和钩端距纤毛主干的垂直距离各约为纤毛整体长度的十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之间。短纤毛除尘纤毛装置上的钩状纤毛倒钩一般长约1-2毫米左右,如吸尘器吸嘴毛刷或清洁刷等,其倒钩的钩端距纤毛主干的垂直距离约1毫米左右。上述尺寸均可适当加大或缩小。纤毛较长的除尘装置上的钩状纤毛,其倒钩长度可在2毫米至10毫米之间,如笤帚、扫帚等。其倒钩的钩端距纤毛主干的垂直距离可在1至8毫米之间,可适当加大或缩小此尺寸。
钩状纤毛的上端部位可以不带直立的尖端而只有一个倒钩,或者带有一个直立的尖端,尖端形态可和鬃式纤毛尖端的一样,长度不限,一般约为纤毛整体的三分之一左右,使其上端部位一如钩镰枪状。
任意柱形主干钩状纤毛,其蒺藜状毛刺较细,视主干外接圆直径的大小(0.1-10毫米),长约0.05-5毫米左右。
3.不同的纤毛排列组合方式钩状纤毛一般是集若干根成一束结构,其单株直径在0.1毫米到10毫米之间或其它尺寸。而集束的束直径在2-10毫米之间或其它尺寸。每束钩状纤毛中的所有纤毛可以等长以形成一个共同的倒钩;或者长短不一形成参差不齐的或多层次的倒钩分布局面。每两束这样的钩状纤毛应钩端向外,背对组合成一整束,然后再组合为排,制作成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完全(纯)钩状纤毛型除尘装置,其纤毛排的两侧都带有倒钩。或者将这样组合的单列钩状纤毛排的中间留出适当空间,即将整束钩状纤毛的两小束钩端向外背对组合的钩状纤毛束与束之间增加适当距离,可以夹带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传统的束状鬃式纤毛,以组合制作成混合纤毛型钩状纤毛除尘装置。或者在若干钩状纤毛排的中间夹带若干排鬃式纤毛或者在传统的除尘刷类器具上成行排列的若干束(最低两束)鬃式纤毛之间夹带这样的一整束或一组钩状纤毛(应当预先留出夹带的适当空间),而这时的一整束钩状纤毛,其每两小束之间背对的间隙就应适当加大到和成行排列的鬃式纤毛排总排列的横宽基本相同的距离;或者一组钩状纤毛则应占据该总排列的横宽间隙。
带有蒺藜状钩状毛刺的纤毛其组合制作除尘装置的方法也基本如此,或者外接圆直径较大(1-10毫米之间)而且整根纤毛主干上遍布这种钩状毛刺的纤毛,也可以单株成束结构组合制作钩状纤毛除尘装置。
4.不同的纤毛整体长度集束(整束中的一小束)或整束以及单株成束钩状纤毛的整体长度和原来传统的除尘刷类器具上的鬃式纤毛的基本相同,或者如在混合纤毛型除尘装置上为了能单独使用鬃式纤毛的尖端,钩状纤毛的使用长度也可以相当于鬃式纤毛的使用长度的一半左右。
5.钩状纤毛除尘装置上的纤毛排的基座和原传统的除尘刷类器具纤毛排的基座基本相同,其制作材质不限。
注本发明的除尘装置,下列情形在本专利申请中可暂按实际上的专利分案处理,待将来向外国申请专利时再合案作为共同专利。故请专利局在1年内做保密处理,暂不公开一、已经获得专利权的技术特征和记载范围1.《吸尘器吸头毛刷三棱带齿塑料纤毛》申请号92229728.2,其纤毛主体的横断面是每边长1.5毫米的三棱形。所带凸形直角三角形齿的高和底边长均为1毫米约7枚齿,纤毛尖端为高0.5毫米的棱锥体。是专为吸尘器吸头毛刷设计的新式纤毛。
2.《吸尘器吸头毛刷三棱带齿塑料纤毛》申请号92232481.6,其纤毛主体的横断面是上底边0.2毫米,下底边1.5毫米,高1.8毫米的等腰梯形,所带混合式凹型齿高0.5毫米,其中,等腰三角形齿长0.5毫米5枚,直角三角形齿长1毫米2枚,中间有2个长齿距离的过渡带。尖端为高2毫米的棱锥体。是专为吸尘器吸头毛刷设计的新式纤毛。
3.《除尘刷用带齿纤毛》申请号92243004.7,其纤毛主体为圆柱体,直径1毫米,尖端为高2毫米的内侧全斜切面圆柱体,所带混合式凸型齿高0.5毫米,齿尖厚度0.4毫米,齿根厚度0.7毫米,其中,等腰三角形齿长0.5毫米4枚;直角三角形齿长1毫米2枚。中间无过渡带。是专为吸尘器吸头毛刷设计的新式纤毛。
二、已经申请如将来能够获得专利权的技术特征和记载范围1.《除尘刷三棱带齿纤毛》申请号92235603.3,纤毛主体的横断面上底边0.2毫米,下底边1.5毫米,带凸型齿的高1.3毫米,带凹型齿的高1.8毫米的等腰梯形。凸型齿长1毫米,高1毫米3枚,纤毛尖端棱锥体高0.5毫米。凹型齿长1毫米,高0.5毫米2枚,纤毛尖端棱锥体高1毫米。与鬃式纤毛混合使用制刷,其使用长度是鬃式纤毛使用长度的一半左右。是专为吸尘器吸头毛刷设计的新式纤毛。
2.《带有钩状纤毛的鬃式纤毛除尘刷》申请号92113593.9,纤毛主体为圆柱形,其倒钩的半椭圆状或半圆状、半抛物线状、半双曲线的一支状以及半菱形状的钩长约1.5毫米,钩端距纤毛主干的垂直距离为1毫米;带有纤毛尖端的钩状纤毛的倒钩是半双曲线的一支状,纤毛尖端长3毫米。是专为吸尘器吸头毛刷发明的新式纤毛。
权利要求
1.利用纤毛易在操作中倒伏的特性,使全部或部分除尘纤毛排主干的外侧附有一定造型的齿或一定形状的倒钩而使纤毛排总排列两侧的主干部位带有了有效刮附能力的钩挂部位,这样整个除尘纤毛排在前后推拉运动中不论处于何种动态,纤毛排的各个部位尤其是主干上的钩挂部位在接触到被清扫物时,都能充分发挥出各自独特的除尘作用,而将各种尘屑,特别是絮状尘屑刮扫起来的除尘机理和方法,以及按此种机理和方法制作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a.所述除尘机理和方法是充分利用了纤毛易在操作中倒伏的特性,而使纤毛的主要除尘工作部位由尖端转移到附有一定钩挂部位的主干上。b.按上述除尘机理和方法制作的除尘装置基座上的全部或部分纤毛是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是,带齿纤毛的主体是任意柱形体中的一种,如三棱形柱体或矩形柱体、任意等腰梯形柱体以及圆柱体等等,其横断面的外接圆直径和整束传统鬃式纤毛的束直径或者和其中的单株直径基本相同或是其的一半左右,其主干长度也是如此,纤毛尖端是任意形体中的一种,如锥体或截锥体、内侧或外侧全斜切面柱体以及与纤毛主干相同的柱体等等,主干上附着的齿的横向正面基本功能造型是三角形或矩形以及任意梯形等等,如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矩形、任意等腰梯形、半矩形腰半梯形腰之梯形等等。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是,齿的附着方式可以是凸起式的或者是凹陷式的,在同一根纤毛主干上,可以单一式齿若干枚依次排列,或者不同的齿各若干枚混合排列,在两种不同的齿之间可以有不带齿的过渡带(相当于若干个齿的距离,如2-3个长齿)或者没有过渡带,带齿纤毛的根部一般不带齿。
4.按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是,齿的纵侧厚度剖面是等腰三角形或任意等腰梯形以及矩形,凸型齿的根部有延伸体垂直骑跨式包含了纤毛主干的带齿侧面,直至与其相对的主干侧面两端最长连线处,凹型齿则在纤毛主干上垂直下凹与齿等高的深度处,其齿尖、齿根与齿腰(齿的厚度剖面)的形态和该处的纤毛主干的纵侧横断面的形态完全相同,齿的数量视纤毛主干的使用长度和/或齿的规格而定,一般纤毛主干较短和/或齿较长大(长与高在0.5-10毫米之间)者为2-3个或5-7个不等,而纤毛主干较长和/或齿较短小(长与高在0.03-0.5毫米之间)者为几十个或上百个不等。
5.按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是,带齿纤毛一般应每两根齿端向外背对组合为一小束,再组合为排,或者集若干这样的成对小束为一大整束,然后再组合为排,以制作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纯带齿纤毛型刷类器具,其纤毛排的两侧主干上都带有齿,或者将这样组合的单列带齿纤毛排背对的或平均两部分的间距适当加大以夹带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束状鬃式纤毛(动物鬃毛或棕、鬃式塑料纤毛、钢丝以及高梁穗或黍子穗等等)以制作成混合纤毛型带齿纤毛刷类器具,或者在若干行带齿纤毛排的中间夹带若干行鬃式纤毛排或者在传统的刷类器具上若干束(最低两束)鬃式纤毛之间(应预留出适当空间)夹带一束或一组带齿纤毛,其一束带齿纤毛背对的或平均两部分的间距应适当加大到和鬃式纤毛排总排列的横宽基本相同的宽度,或者一组带齿纤毛应占据这个空间,以制作混合纤毛型带齿纤毛除尘装置,以使除尘装置纤毛排总排列的两侧都带有齿,带齿纤毛的整体长度可和鬃式纤毛的等长或者稍长或稍短,或者如为了能单独使用鬃式纤毛的尖端,带齿纤毛的使用长度也可以相当于鬃式纤毛使用长度的一半左右。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是,钩状纤毛的主体一般是圆柱形体,其直径和传统鬃式纤毛的基本相同或约是其的一半左右,主干长度也基本如此,主体的尖端可弯曲变型为任意曲线比例的倒钩中的一种,如半三角形或半矩形、半椭圆形、半圆形、半抛物线形、半双曲线的一支形以及半菱形等等,倒钩的长和钩端距纤毛主干的垂直距离各为纤毛整体长度的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之间,或者钩状纤毛主体的上端部位也可以带有一个直立的尖端,尖端的形态可和鬃式纤毛尖端的一样,长度不限,一般约为纤毛主体的三分之一左右,使其上端部位一如钩镰枪状,或者钩状纤毛主体是任意柱形体中的一种,其外接圆直径和整束传统的鬃式纤毛的束直径或和其中的单株直径基本相同或是其的一半左右,主干长度也是如此,并在其主干外侧或整体上附有较细的蒺藜状钩状毛刺。
7.按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是,钩状纤毛一般为集束结构,其束直径因除尘装置及其纤毛的整体长度的不同可在2毫米至10毫米之间(其中外接圆直径较大的整体带蒺藜状钩状毛刺的钩状纤毛也可以单株成束结构),可加大或缩小此尺寸,或者用加大单株直径的办法来增大单株力度并减少集束的株数,其集束中的所有纤毛可以等长以形成一个共同的倒钩,或者长短不一以形成参差不齐的或多层次的倒钩分布局面,集束钩状纤毛应每两束钩端向外背对组合为一整束,然后再组合为排,制作成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纯钩状纤毛型除尘装置,其纤毛排的两侧都带有倒钩,或者将这样组合的单列钩状纤毛排整束纤毛中背对的两小集束之间加大适当距离以夹带单行或双行、多行排列的束状鬃式纤毛(动物鬃毛或棕、鬃式塑料纤毛、钢丝以及高梁穗或黍子穗等)以制作成混合纤毛型钩状纤毛除尘刷类器具,或者在若干钩状纤毛排的中间夹带若干排鬃式纤毛或者在传统的刷类器具上若干(最低两束)鬃式纤毛之间(应预留出适当空间)夹带一整束或一组钩状纤毛,其一整束钩状纤毛中背对的两小集束的距离应适当加大到和鬃式纤毛排总排列的横宽基本相同的距离,或者一组钩状纤毛应占据这个空间,以制作混合纤毛型钩状纤毛除尘装置,其上的钩状纤毛的整体长度可和鬃式纤毛的等长或稍短,或者如为了能单独使用鬃式纤毛的尖端,钩状纤毛使用长度也可以相当于鬃式纤毛使用长度的一半左右。
8.按权利要求1、2、3、4、5、或1、6、7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是,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是既柔韧(柔软但不易折断)又抗拉力强并抗衰老有一定弹性的塑料制成,如有必要,为再增加其弹性和抗拉力还可以在纤毛主体的中心处加上一根细金属丝,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可单独或与鬃式纤毛任意匹配混合以组合制作a.附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吸尘器吸嘴毛刷。b.附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各种清洁刷。c.附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笤帚或扫帚等。d.附有带齿纤毛或钩状纤毛的所有其它各种刷类器具。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利用纤毛易在操作中倒伏的特性而使纤毛的主要除尘工作部位由尖端转移到附有一定钩挂部位的主干上的除尘机理和方法及其除尘装置,其装置上的全部或部分除尘纤毛排主干的外侧带有一定造型和一定组合方式的齿或一定形状的一定组合方式的倒钩,因此纤毛排总排列的两侧主干部位具有了有效的刮附能力而使纤毛在除尘运动中不论处于何种动态都能有效地清除尘屑,尤其是倒伏后对清除絮状尘屑十分有效,可制成一切刷类器具。
文档编号A46B3/04GK1101593SQ9311844
公开日1995年4月19日 申请日期1993年10月10日 优先权日1993年3月10日
发明者王龙善 申请人:王龙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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