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灯及其制造和耍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7726阅读:116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龙灯及其制造和耍法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娱乐舞蹈的龙灯,特别是涉及一种龙灯及其制造和耍法。
背景及术已有技术的龙灯它的形像与画的或塑的还有一定的距离,例如都是一段硬的一段软的,在拐弯或首尾相接时形成一个多边形,在耍法上也嫌单调,例如不能做蛇盘体、莽翻身的动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酷似画的或塑的龙,并且可以丰富它的耍法。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首先是改变原来的制造材料和工艺,在材料方面按着龙身截面的形状,用一根钢丝螺旋式的由头绕到尾,再被以磷片。这样在拐弯或首尾相接时它就形成一个弧形,它的样子就酷似画的或塑的龙的形像了,在耍的时候就可以做蛇盘体、莽翻身等动作。
这样无论是在静态还是在动态都提高了美感的水平,在动态方面还增加了一些优美的姿式,增加娱乐的程度。


图1是螺旋钢丝绕的龙身的侧视图。
图2是龙身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龙身是螺旋钢丝1绕成的,龙身的中央有一条直钢丝2,螺旋钢丝1与直钢丝2有定位绳3把两者连结,首先是改变原来的制造材料和工艺,在材料方面按着龙身截面的形状,用一根钢丝螺旋式的由头绕到尾,再被以鳞片。这样在拐湾或首尾相接时它就形成一个弧形,它的样子就酷似画的或塑的龙的形像了,在耍的时候就可以做蛇盘体、莽翻身等动作。所用的钢丝的直径要以龙身的直径而定,例如一个五十厘米直径的龙身,一般用四毫米直径的钢丝既可以了,每相邻的两根钢丝在二十五厘米左右,在形成龙身的螺旋钢丝上,上下左右各有一根纵向绳,两根钢丝之间的纵向绳的长度是四十厘米,这样如果在不伸不缩的情况下,十节螺旋钢丝形成的龙身,它的长度是二百五十厘米,如果把它伸长可伸至四百厘米,如果把它压缩可缩至五十厘米,在耍的时候可以是一会长一会短增加观赏性;鳞片是用四十五厘米宽的,零点五毫米厚的既柔韧又挺实的塑料,或与此性能相仿的纸和布都可以,用此塑料或纸或布和钢丝顺行同步缠绕,塑料或纸或布的靠龙首的这个边和钢丝固定,靠龙尾的这个边游离着,以便于它的伸缩,塑料或纸或布上的图案在此就不谈了;在耍的方面,由于以上的结构将龙头举起龙身就可以象蛇一样盘起来完成蛇盘体的动作和造型,再就是莽翻身、蛇行龙游,这些动作难度较大,要完成这些动作,先给螺旋式钢丝的龙体的中央再加一条钢丝,中央的这条钢丝由系线与螺旋式龙体的钢丝相联系,借以把钢丝定位在中央,这时的龙体可以盘卷,不能伸缩,以支持莽翻身、蛇行龙游的动作,具体操作是,先把举着龙体的棍子摘在龙嘴叼住彩珠时耍彩珠的人不要放手,而举龙头的人要顺势把棍子摘下来,耍彩珠的人就可以,以彩珠发力做出莽翻身、蛇行龙游的节目来。
权利要求
1.一种龙灯及其制造和耍法,其特征是首先是改变原来的制造材料和工艺,在材料方面按着龙身截面的形状,用一根钢丝螺旋式的由头绕到尾,再被以鳞片,龙身是螺旋钢丝1绕成的,龙身的中央有一条直钢丝2,螺旋钢丝1与直钢丝2有定位绳3把两者连结。
2.一种龙灯及其制造和耍法,其特征是先把举着龙体的棍子摘下来,在龙嘴叼住彩珠时耍彩珠的人不要放手,而举龙头的人要顺势把棍子摘下来,耍彩珠的人就可以,以彩珠发力做出莽翻身、蛇行龙游的节目来。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娱乐舞蹈的龙灯,特别是龙灯及其制造和耍法。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这样做的首先是改变原来的制造材料和工艺,在材料方面按着龙身截面的形状,用一根钢丝螺旋式的由头绕到尾,再被以鳞片。这样在拐湾或首尾相接时它就形成一个弧形,它的样子就酷似画的或塑的龙的形像了,在耍的时候就可以做蛇盘体、莽翻身等动作。具体操作是,先把举着龙体的棍子摘下来,在龙嘴叼住彩珠时耍彩珠的人不要放手,而举龙头的人要顺势把棍子摘下来,耍彩珠的人就可以,以彩珠发力做出莽翻身、蛇行龙游的节目来。这样无论是在静态还是在动态都提高了美感的水平,增加娱乐的程度。
文档编号A63J99/00GK1672760SQ20031010710
公开日2005年9月28日 申请日期2003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03年11月25日
发明者赵淑珍 申请人:赵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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