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人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9886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木人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习武器具,特别是习武用的木人桩。技术领域木人桩是一种供练武者,特别是咏春拳练习者使用的器具。木人桩的结构如图1 所示,包括庄身1和设置在庄身上的桩手和桩脚5,桩脚5具有朝下弯曲的一段fe。在现有的木人桩中,桩脚的朝下弯曲的一段是斜向外伸出的,而且该斜向外伸出的一段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β远大于10度,明显阻碍了人体在桩前的左右移动。为了不被桩脚绊倒, 习武者必须作迂回移动,然而这种迂回移动方式与咏春拳所要求的“两点之间取直线”的运动方式有很大冲突,因此现有的这种木人桩阻碍了习武者练习咏春拳的走位动作,难以达到练习目的。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有助于咏春拳练习者练习走位动作的木人桩。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木人桩,包括庄身和设置在庄身上的桩手和桩脚, 桩脚具有朝下弯曲的一段,所述桩脚的朝下弯曲的一段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不大于10度。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改变了木人桩的桩脚的弯曲角度,避免了桩脚阻碍人体在桩前的左右移动,使咏春拳练习者能够更顺利地练习走位动作,取得咏春拳的练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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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是现有木人桩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参见图2,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木人桩包括一条竖立的柱形庄身1,庄身1 既可以固定在地面,也可以吊起来。庄身1设置有两根上桩手2、3、一根中桩手4和一根桩脚5。各根桩手和桩脚可以固定在桩身上,也可以与庄身可拆式连接。桩脚5具有朝下弯曲的一段fe,该朝下弯曲的一段fe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β不大于10度。夹角β可等于10度实施例二参见图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方式,桩脚5的朝下弯曲的一段如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为0度,亦即桩脚5的朝下弯曲的一段fe与水平面垂直。本实施例的其他结构与实施例一相同,不再赘述。实施例三参见图4,本实施例的桩脚5的朝下弯曲的一段如拐向庄身1,该朝下弯曲的一段 fe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β不大于10度。本实施例的其他结构与实施例一相同,不再赘述。
权利要求1.一种木人桩,包括庄身和设置在庄身上的桩手和桩脚,桩脚具有朝下弯曲的一段,其特征是所述桩脚的朝下弯曲的一段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不大于10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人桩,其特征是所述桩脚的朝下弯曲的一段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为0度。
专利摘要一种木人桩,包括庄身和设置在庄身上的桩手和桩脚,桩脚具有朝下弯曲的一段,所述桩脚的朝下弯曲的一段与水平面垂线的锐角夹角不大于10度。本实用新型改变了木人桩的桩脚的弯曲角度,避免了桩脚阻碍人体在桩前的左右移动,使咏春拳练习者能够更顺利地练习走位动作。
文档编号A63B69/34GK202270326SQ20112041530
公开日2012年6月13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27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27日
发明者王庭威 申请人:王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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