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腿步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1735阅读:43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四腿步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模仿可进行真实的动作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特别涉及其内部构造。
背景技术
人偶服装是人体穿着用人偶服装的略称,意味着人能够穿着的大型的人偶服装。人偶服装利用特殊衣服、材料制成,人进入其内部而被覆盖全身,改变拟人化的动物、怪兽等虚构生物的姿态,通过此类演出而被广泛用于各类活动、游乐园的文艺表演、电视节目等中。另ー方面,恐龙这样的大型动物的实物大小的复原模型在各类博览会和博物馆等中多用于展示。并且,在需要大型动物的动作影像的情况下,目前能够通过电脑绘图(c G) 来实现真实的动作,这在电影的特效摄影中被频繁利用。但是,在游乐园、主题公园、舞台戏剧等场所,当需要大型动物的真实动作吋,需要实物大小的人偶服装。以往,模仿恐龙这样的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由于其沿前后左右较长且较大的形状而难以取得平衡,強行动作时存在跌倒的危险,因此难以制作供实际使用的人偶服装。本发明人为解决该课题而努力钻研,结果发现首先,在躯体部与腿部内部连通而形成的空腔内的相当于人偶服装的大致平衡点的位置,若将进入空腔内操作人偶服装的操纵者所背负的背架固定设置于人偶服装的骨骼部分,则即使人偶服装全长约6米,也能够以非常稳定的动作实现真实的动作,该发现在各国已取得专利(专利文件I)。但是,在专利文献I所记载的发明中,进入人偶服装的操纵者仅限一人,因此仅适用于双腿步行动物,而且如果人偶服装变得更加大型化,则ー个人无法支承该载荷,进而难以安全地行动。另外,据本发明者所知,针对大型人偶服装的操纵方法所记载的现有例几乎不存在,仅在专利文献I中记载有“可以在人偶服装的适当位置设置电视摄像机,ー边在内部观察监视器一边自发地进行动作,或者也可以与外部的引导人员之间进行基于无线的相互通讯,根据其指令进行动作”,以及在专利文献I的产品获得“2009年东京都风险投资技术大奖”时的介绍报道中记载有“操纵者通过利用两台内部监视器与无线通信来确保安全性”(非专利文献I)。专利文献I:国际公开第2009/037741号小册子非专利文献1:2009年东京都风险投资技术大奖(东京都产业劳动局商工部创业支援科,2009年发行)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课题在于提供能够进行真实的动作的四腿歩行的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本发明是一种四腿歩行的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能够进行真实的动作,且是具有头ロ部、颈部、躯体部、前腿部、后腿部及尾部,整体上构成为包括骨骼部件与覆盖该骨骼部件的表皮部件的模仿四腿歩行的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于,躯体部、前腿部以及后腿部连通而形成ー个空腔,该空腔具有进入前腿部的前腿操纵者以及进入后腿部的后腿操纵者能够直立进入的大小,在该空腔内,前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以及后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固定设置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前腿操纵者用背架设置于在空腔的头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后腿操纵者用背架与前腿操纵者用背架对置设置于在空腔的尾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在上述人偶服装中,前腿操纵者用背架设置于在空腔的头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后腿操纵者用背架与前腿操纵者用背架对置设置于在空腔的尾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在本发明的ー种方式中,在上述人偶服装中具备用于操作头ロ部与颈部的动作的颈部操作単元。在本发明的其它方式中,在上述人偶服装中具备用于操作头ロ部的动作的头ロ部操作単元。在本发明的另一方式中,在上述人偶服装中具备用于操作头ロ部的ロ开闭的ロ部操作単元。以下依次说明本发明的其他方式。本发明的模仿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在由前腿部、后腿部与躯体部形成的空腔中,在与前腿部、后腿部相当的位置分别形成ー个大人能够直立进入的程度的空腔,因为是两 名操纵者分担人偶服装的前后的载荷,因此能够使更大型的四腿歩行的人偶服装稳定地进行动作。另外,通过采取一个操纵者操作头ロ部与颈部而另ー个操纵者操作尾部的分エ方式,与ー个人操作的情况相比,能够实现更加真实的动作。根据本发明,形成为两名操纵者彼此面对的形式,因此在操作人偶服装时便于进行思想沟通,而且因为前腿操纵者的前进步行是向后进行的,因此人偶服装的前腿膝关节的动作与四腿歩行的大型动物所特有的步行时的膝盖动作更为接近。另外,根据其他方式,能够操作头ロ部与颈部的动作、头ロ部的动作或者头ロ部的ロ的开闭,从而能够更加真实地实现四腿歩行的大型动物的动作。


图I是示出四腿歩行的恐龙的人偶服装的整体形象且用于说明内部构造的图。图2是用于说明图I所示的恐龙的人偶服装的颈部操作単元、头ロ部操作单元以及ロ部操作单元的一例的图。图3是用于说明在图2所示的头ロ部操作単元中操作头ロ部的左右动作的単元的图。图4是用于说明在图2所示的头ロ部操作単元中操作头ロ部的上下动作的单元以及ロ部操作单元的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发明的人偶服装是具有头ロ部、颈部、躯体部、腿部及尾部,整体上由构成外形的骨骼部件与覆盖该骨骼部件的表皮部件构成的模仿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大型动物可以是实际存在的动物,可以是各种动漫角色、怪兽等虚构的动物,或者也可以是恐龙等通过科学方式证实其存在的动物。本发明优选的大型动物是以四腿歩行的动物,也可以是以四腿以上的多腿歩行的动物,只要是能够以四腿歩行的动物即可。骨骼部件的结构形成头部、颈部、躯体部、前腿部、后腿部及尾部的外形,且只要是能够保持外形的材质即可,不予以特别限定,但是需要尽量使用轻量的材质以便构成为整体重量较轻。作为骨骼部件的材质,能够举出木材、竹等天然材料、聚こ烯、聚氯こ烯等塑料、聚こ烯、聚氨酯等合成树脂泡沫材料、将玻璃纤维、碳纤维等作为强化材料的FRP、铝等
轻量金属等。例如,在使用木材与合成树脂泡沫材料构成躯体部的骨骼部件的情况下,使用木材构成相当于背骨的部分和相当于颈部与躯体部的连结面以及尾部与躯体部的连结面的部分,将制作成躯体部形状的合成树脂泡沫材料与背骨部分的木材粘合,由此能够制作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在保持外形方面,需要对骨骼部件间进行加强,此时能够使用板状、棒状、管状等加强用部件进行适当加强,在该情况下,该加强用部件也包含于骨骼部件中。在使用由碳纤维強化后的树脂(CFRP)—类具有优异的強度的材料构成骨骼部件的情况下,无需区分背骨部分与其他躯体部分,能够使用相同的材料制作躯体部。另外,在颈部ー类并未有较大的负载作用于骨骼部件的部分的情况下,只要具有能够保持外形的程度的强度即可,能够使用合成树脂的海绵状泡沫材料一类较为柔软的材料进行制作。
作为表皮部件的材质,只要具有不会因人偶服装的动作而遭受破坏的强度即可,并不特别限定。优选尽可能轻量且能够伸缩的材质,例如使用各种布料、纸、各种薄膜、各种橡胶、各种泡沫材料等。其中,优选由可伸縮的薄膜与聚氨酯等泡沫材料组合而成的材料。本发明的人偶服装具有前腿部与后腿部,躯体部、前腿部以及后腿部连通而形成ー个空腔。而且,该空腔需要具有进入前腿部的前腿操纵者以及进入后腿部的后腿操纵者能够直立进入的大小。在本发明中,前腿操纵者用背架以及后腿操纵者用背架在直立的操纵者背负的位置被固定于背架支承用部件。前腿操纵者用背架优选设置并固定于在空腔的头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后腿操纵者用背架优选与前腿操纵者用背架对置地设置于在空腔的尾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背架支承用部件固定设置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当骨骼部件具有木制的背骨吋,优选将背架支承部件固定于背骨用木材。此时,若将加强用部件安装于背架支承部件、以及躯体部与颈部的连结部位或躯体部与尾部的连结部位之间,则背架支承部件的固定更加稳固。该加强用部件的安装部位可以在考虑躯体部的构造的基础上适当地决定。在专利文献I中,背架的设置部位被确定为人偶服装的大致平衡点、即相当于在将人偶服装整体视为扁担时的支点的位置。但是,在本发明中,背架的设置部位自然地被在外观方面确定的前腿部以及后腿部的位置限制。但是,即使在该情况下,还是优选在考虑前腿部及后腿部的位置关系、高底的程度的基础上,将其设置于两名操纵者所承担的载荷尽可能均等的位置。背架(架框)是捆绑或装载货物,用背带(帯)背负到人的背上的形式的运输工具,在本发明中,只要形成进入空腔内部的操纵者用背架背负人偶服装的构造即可,并不对其形状、材质、向骨骼部件的固定方法等进行任何限制。例如,举例示出以下构造在躯体部与前腿部、躯体部与后腿部的内部分别连通而形成一个空腔的情况下,在躯体部的头部侧以及尾部侧双方,将背架支承部件连结设置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在该部件安装背架。举例示出以下构造在躯体部与前腿部、躯体部与后腿部的内部分别连通但却分别形成两个空腔的情况下,在每个空腔内将背架支承部件连结设置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在该部件安装背架。另外,在躯体部与颈部或尾部的连结部位具备板状、柱状等连结部件的情况下,还能够根据前腿部以及后腿部的位置关系并利用该连结部件来设置背架。在上述说明中,躯体部与颈部或尾部的连结部件具有用于保持人偶服装的外形的加强用部件的功能,并且有时还会兼具背架支承部件的作用。在这一意义上,该加强用部件也包含于本发明的骨骼部件中,并且还相当于背架支承部件。在本发明中,能够设置前腿部用与后腿部用的独立的两个空腔,但是出于如下说明的理由,优选作为两者通用的ー个空腔,并以下述方式设置背架,即,形成为进入内部的前腿部用操纵者朝后,后腿部用操纵者朝前,从而两者彼此面对的形式。在该情况下,在空腔的头部侧的背架支承部件设置前腿部操纵者用的背架,在空腔的尾部侧的背架支承部件设置后腿部操纵者用的背架。若采用这种方式,则当人偶服装前进时,前腿操纵者向后行迸,前腿的关节动作与实物的动作接近,更加真实。
本发明的人偶服装是两名操纵者进入其中分担承受人偶服装的载荷,因此容易取得整体平衡。与由一名操纵者操作的人偶服装相比,即使人偶服装的尺寸较大,也能够穿着并进行操纵。例如,即使是全长约IOm 15m的人偶服装,也能由两名操纵者稳定地操纵。在人偶服装的空腔内(操纵者直立进入的空腔内),能够适当安装操作头ロ部与颈部的动作的颈部操作単元、用于操作头ロ部的动作的头ロ部操作単元、用于操作头ロ部的ロ的开闭的ロ部操作単元。若具备这些単元,除了能使人偶服装整体运动以外,还能使头ロ部与颈部联动地进行动作、使头ロ部进行动作、或者进行ロ的开闭,从而能够实现大型动物的更加真实的动作。作为颈部操作単元,优选构成为包括由从颈部延伸到躯体部的空腔的操作臂、以及与该操作臂连结的操作手柄的结构,例如,能够举出图2所示那样的结构。图2为了明确头ロ部与颈部、颈部与躯体部的各自的连结方法以及颈部操作単元的构造而示意性地示出了颈部与躯体部的内部。为了简化附图,省略了颈部的骨骼部件。在图2中,操作臂101为铝等金属、塑料等的棒状或管状的部件。操作臂的颈部侧能够在其前端部104的附近,以螺栓与螺母等适当方法与颈部的连结部件103连结。例如,如图3所示,若将连结部件103夹入设置于操作臂101的前端的切ロ,则能够利用螺栓与螺母简单地进行连结。在操作臂101的另一端侧附设有手柄102。在颈部3与躯体部4的连结部设置有颈部动作用支点108,颈部3与手柄102的上下动作联动,从而向与手柄动作相反的方向进行动作。另外,若以不能上下转动的方式连结头ロ部2与颈部3,则头ロ部2也与因操作臂的运动而产生的颈部的动作联动地进行上下动作。在图2中,能够将颈部动作用支点108制成可左右动作的构造,在该情况下,颈部3与手柄102的左右动作联动地向与手柄动作相反的方向进行动作。在本发明中,作为头ロ部操作単元,优选包括从头ロ部延伸到躯体部的空腔的钢丝(包括钢丝绳)、以及在与该头ロ部相反侧的末端附设的杆或手柄的结构。作为操作头ロ部的左右动作的単元,例如,能够举出图2 图4所示那样的包括左右一对钢丝、以及将各钢丝左右固定的操作手柄的结构。另外,图3是用于说明操作头ロ部的左右动作的単元的图,示出了将钢丝与头ロ部以及钢丝与手柄连结的方式。在图2、图3及图4中,钢丝109的前端被固定于头ロ部的上颚部分的骨骼部件201,其相反侧的末端被固定于操作手柄102的卡定点111。钢丝110也同样被固定于上颚部分的骨骼部件201以及操作手柄102的相反侧的卡定点112。若操纵者向左侧旋转右手用的操作手柄,则钢丝109被拉紧,头ロ部以折页106为可动点而朝左进行动作。相反,若向右侧旋转左手用的操作手柄,则钢丝110被拉紧,头ロ部以折页106为可动点朝右进行动作。作为操作头ロ部的上下动作的単元,优选例如图2以及图4所示那样的包括用于自行车的轮辋制动器的钢丝与杆的操作単元。另外,图4是用于说明操作头ロ部的上下动作的单元、以及操作ロ部的开闭的单元的细节部分的图。在图2中,作为钢丝113,优选使用被由金属、合成树脂等制成的外皮覆盖的带皮钢丝。钢丝从手边侧的头部上下运动用操作杆118延伸而穿过空腔内、颈部内,其前端被固定于在头部的颈部侧设置的钢丝设置用部件114的上部。该钢丝设置用部件114与连结部件105连结成能够转动。另外,带皮钢丝的外皮在连结部件105被固定于比钢丝的卡定点更靠近近前侧的位置。连结部件105通过左右转动自如、且无法上下转动的折页而与对操作臂101进行固定的连结部件103连结。若拉紧头部上下运动用操作杆118,则钢丝设置用部件114被拉向后方,因此其以连结部位203为旋转轴旋转,使得头ロ部朝上进行动作。进而,若释放头部上下运动用操作杆,则由钢丝引起的张カ松弛,在头部的重力的作用下,钢丝设置用部件114向前方旋转,从而头ロ部 恢复到原来的位置。作为操作ロ部的开闭的単元,与操作头ロ部的上下动作的単元相同,优选包括被用于自行车的轮辋制动器的钢丝与杆的操作単元。在图2中,作为钢丝117,优选使用帯皮钢丝。钢丝从手边侧的ロ开闭操作杆123延伸而穿过空腔内、颈部内,其前端与卡定于头ロ部2的下颚部分的可动片119连结。如图4所示,利用折页204将头ロ部2的上颚部分与下颚部分连结成能够开闭。外皮固定于钢丝设置用部件114。利用弹簧122将钢丝设置用部件114与可动片119连结,以使ロ处于闭合状态。若操纵者拉紧ロ开闭操作杆123,则借助钢丝的动作而使得弹簧122伸长,下颚部分以折页204为可动点进行动作,从而将ロ张开。进而释放ロ开闭操作杆,则由钢丝引起的张カ松弛,在弹簧122的复原カ的作用下使得可动片119恢复到原来的位置,从而ロ闭合。若适当操作ロ开闭用操作杆,就能以真实的动作进行ロ的开闭。人偶服装的尾部构成为包括骨骼部件、以及覆盖该骨骼部件的表皮部件,骨骼部件的构造只要能够保持外形即可,并不进行限定,例如,举例示出上述专利文献I所记载的构造。该专利文献I所记载的尾部作为尾部的骨骼部件具有在尾部内部的空腔部分模仿尾部的骨骼而配置的柔软的板状部件;以及在该板状部件隔开恒定的间隔固定配置的多个泡沫材料的块体。例如采用塑料、橡胶等板状部件作为柔软的板状部件。这些部件相当于大型动物的尾部的骨骼,配置于沿着尾部内部的空腔部分的大致中心线的部分。例如,在恐龙的尾部的情况下,该板状部件从尾根部向尾末端侧逐渐缩窄(縮小)。若以该方式构成尾部的骨骼部件,则尾部与基于后腿操纵者的身体的左右动作联动地进行动作,且越靠近尾的前端摆动幅度越大,因此会呈现出非常真实的动作。另外,不局限于上述构造,还能够以合成树脂的泡沫材料(包含海绵状的泡沫材料)构成具有期望的形状的尾部。另外,为了使本发明的人偶服装形成为更加逼真的形态,可以将腿部制成高底。高底根据大型动物的腿的长度适当设置即可,能够将前腿部以及后腿部的任意一方或双方设为高底。在恐龙ー类的大型动物的情况下,一般多为后退比前腿长,因此优选将后腿部设为高底。另外,在将双方的腿部构成为高底的情况下,优选使后腿部的高底构成为高于前腿部的高底。例如,在躯体部(背鳍部除外)的高度约3m的人偶服装的情况下,前腿部的高底构成为Ocm 20cm左右,后腿部的高底构成为30cm 50cm左右。通过以该方式将腿部设为高底,人偶服装能够与大型动物的形态更加相似,井能更加逼真地具体呈现其动作。本发明的人偶服装除了头ロ部、颈部、躯体部、前腿部、后腿部及尾部以外,还可以具备背鳍部。通过设置背鰭部,能够制成显示出具有背鰭的大型动物的真实形态的人偶服装。背鰭部只要将所需数量的背鰭用部件设置于相当于脊背的骨骼部分即可,可以通过粘合等方式固定连结上述部件,但是为了便于运输、保管,优选使上述部件拆装自如地结合。背鰭用部件构成为包括背鰭的骨骼部分与覆盖该骨骼部分的表皮部分。作为用于形成骨骼部分以及表皮部分的材料,能够使用与形成上述躯体部分的材料相同的材料。能够在背鰭用部件设置与其下端连结用的插入部位,并且能够在其底面设置钩环扣ー类的连结用部件。另ー方面,能够在相当于躯体部的脊背的骨骼部分设置用于安装背鰭用部件的安装座部,并且能够在与在背鰭用部件的底面设置的连结部位相对应的位置设置同样的连结部位。如采用此类构造,则背鳍用部件的拆装变得自如,在运输大型的人偶服装时,能够拆卸背鰭部用部件。 本发明的人偶服装根据需要,能够构成为对头ロ部、颈部、躯体部、前腿部、后腿部及尾部的至少一部分分解自如。例如,能够构成为可以分解为头ロ部、颈部、躯体部、前腿部、后腿部、尾部。特别地,因为尾部多为较长的形状,因此考虑到运输与保管的方便,优选形成为能够从躯体分离的构造。只要适当地选择将各部分结合的方法即可,但通常采用由折页、螺栓与螺母将各部分的连结部位结合的方法。只要适当地设置供操纵者进出人偶服装的进出口即可,例如,只要构成为利用扣件等使前腿部以及后腿部的左右腿内侧部分的表皮部分开闭自如即可。本发明的人偶服装的目的在于模仿动物进行动作。对人偶服装的操纵由进入空腔内的两名操纵者进行,能够ー边通过设置于空腔内的监视器确认前方监视用摄像机所拍摄的影像一边进行该操纵,其中,该前方监视用摄像机设置于人偶服装的适当位置而用于监视前方。另外,如果能够通过设置于空腔内的其他监视器确认在能够俯瞰人偶服装的周围状况的位置拍摄到的影像,则能够更加安全地操纵人偶服装。进而,如果具备能在外部的引导员与操纵者之间进行相互通信的単元,例如无线通信器,则能够根据引导员的指令进行操纵。前方监视用摄像机的安装位置优选能够获知行进方向的状况的位置,例如,可以是头ロ部、颈部或躯体部的任意部位,安装在从周围来看并不显眼的位置。优选图I所示的颈部与躯体部的连结部位的周边。能够使用监视器配设用部件对监视器进行设置。在骨骼部件具有木制的背骨的情况下,优选将监视器配设用部件固定于背骨用的木材。此时,在监视器配设用部件不稳定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安装将监视器配设用部件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连结的加强用部件而实现稳定。在设置前腿部用与后腿部用的独立的两个空腔的情况下,需要前腿操纵者使用以及后腿操纵者使用的不同的监视器配设用部件,在设置ー个空腔、且前腿操纵者与后腿操纵者彼此面对的情况下,在空腔内的前腿部与后腿部的大致中间位置将监视器配设用部件固定安装于骨骼部件,利用该部件能够分别设置前腿部操纵者用监视器以及后腿部操纵者用监视器,从而更加有效。另外,除了监视器以外,还能够在监视器配设用部件适当地安装电池、电流电压计、开关等。实施例以下參照

本发明的具体例,但本发明并不受该实施例的任何限制。图I示出了模仿作为大型动物的具体例的四腿歩行恐龙的人偶服装I的整体形象,为了了解人偶服装I的内部构造而绘制了该图。另外,在图I中,人偶服装I的骨骼部件除一部分外其余都被省略。人偶服装I具有头ロ部2、颈部3、躯体部4、前腿部5、后腿部6、尾部7以及背鰭部8。躯体部4与前腿部5及后腿部6的内部形成一个空腔9,在前腿部以及后腿部分别形成前腿操纵者26以及后腿操纵者27能够直立进入的大小的空腔。图I示出了进入空腔9的两名操纵者26、27分别在背上背负背架14、16的情況。人偶服装I的头ロ部2、颈部3、尾部7以及背鰭部8构成为能够分别与其他部分分离,躯体部4、前腿部5以及后腿部6构成为一体。躯体部与颈部在连结面11连结,并且,躯体部与尾部在连结面12连结。头ロ部2与颈部3、躯体部4与背鰭部8也被以适当的方 法连结(未图示)。人偶服装I具有骨骼部件10以及覆盖该骨骼部件10的表皮部件(未图示),骨骼部件由木材与合成树脂泡沫材料(包括海绵状)构成,并且,表皮部件由树脂制薄膜与聚氨酯泡沫体组合而成的可伸缩的材料构成。在空腔9的头部侧,将前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13设置成与躯体部4的骨骼部件10连结,前腿操纵者用背架14固定于该前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13。而且,在空腔9的尾部侧,将后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15设置成与躯体部4的骨骼部件10连结,后腿操纵者用背架16固定于后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15。为了使前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13稳定,利用加强部件17将前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13与连结面11连结。同样,利用加强部件18将后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15与连结面12连结。后腿部6构成为高底19,在躯体部4的颈部3附近设置有前方监视用摄像机20。尾部7与专利文献I的图3所记载的构造相同,骨骼部件构成为包括在内部空腔的大致中央部分配置的板状部件21、以及在该部件隔开恒定间隔配置的多个泡沫材料的块体22。在空腔9的大致中央位置,将监视器配设用部件23设置成与躯体部4的骨骼部件10连结,在该监视器配设用部件23设置有前腿操纵者用监视器24以及后腿操纵者用监视器25。将设置有与下端连结用的插入部位的背鰭用部件插入到设置于躯体部4的骨骼部件的背鰭部件的座部,由此将背鰭部8连结成分解自如(未图示)。人偶服装I的全长(包括尾部)约7m,躯体部4的高度(包括背鳍部8)约4m,后腿部6形成有约40cm的高底19。人偶服装I具有用于操作头ロ部2与颈部3的动作的颈部操作単元。在图2中,101表示从颈部3延伸至躯体部4的空腔9的操作臂,102表示与操作臂连结的近似U字型的操作手柄。操作臂101为铝等金属、塑料等的棒或管状的部件。操作臂101贯通颈部3与躯体部4的连结面11,在其前端部104附近,固定于连结头ロ部2与颈部3的颈部侧的连结部件103。利用头ロ部的连结部件105与折页106将连结部件103固定成无法上下转动。操作臂的另一端侧固定于操作手柄102的中央部107。在颈部3的躯体部4的连结部设置有颈部动作用支点108,颈部3与操作手柄102的上下动作联动地向与操作手柄的动作相反的方向进行动作。另外,在该实施例中,因为使用无法上下转动的折页106,因此头ロ部也与颈部的动作联动地进行上下动作。另外,人偶服装I具备用于操作头ロ部2的左右动作的头ロ部操作単元,该头ロ部操作单元具有从头ロ部2延伸到躯体部4的空腔9的一对钢丝109、110;以及近似U字型的操作手柄102。在图2 图4中,人偶服装的左侧的钢丝109的头部侧前端固定于卡定点202,该卡定点202设置于头ロ部2的上颚部分的骨骼部件201的左侧,其相反侧末端固定于操作手柄102的左侧(图2中为近前侧)的卡定点111。右侧的钢丝110也同样固定于上颚部分的骨骼部件201上(未图示),其相反侧固定于操作手柄的卡定点112。若前腿操纵者26向左侧旋转右手用的操作手柄102,则钢丝109被拉紧,头ロ部2以折页106为可动点朝左进行动作。相反,若向右侧旋转左手用的操作手柄,则钢丝110被拉紧,头ロ部以折页106为可动点朝右进行动作。进而,人偶服装I具备用于操作头ロ部的上下动作的头ロ部操作単元,该头ロ部操作単元具有从头ロ部2延伸至躯体部4的空腔9的钢丝、以及附设于与该头ロ部相反侧的末端的操作杆。在图2以及图3中,钢丝113为带皮钢丝,钢丝的前端固定于卡定点115,该卡定点115设置于在头ロ部2的颈部侧设置的钢丝设置用部件114的上部。该钢丝设置用部件114与对置设置的板状部件114'共同在连结部位203以能够转动的方式与头ロ部2的连结部件105连结。另外,帯皮钢丝的外皮的前端在比钢丝的卡定点115更靠颈部侧固定于连结部件105的卡定点116。利用左右转动自如但无法上下转动的折页106将颈部连 结部件103与头ロ部连结部件105连结。若拉紧头部上下动作用操作杆118,则在钢丝的张力的作用下,钢丝设置用部件114被拉向后方,因此其以钢丝设置用部件114与头ロ部连结部件105的连结部位203为旋转轴旋转,使得头ロ部2朝上进行动作。进而,若释放操作杆118,则由钢丝引起的张カ松弛,在头部的重力的作用下,钢丝设置用部件114向前方旋转,从而使得头ロ部恢复到原来的位置。人偶服装I具备用于操作头ロ部的ロ的开闭动作的ロ部操作単元,该ロ部操作单元具有从头ロ部2延伸至躯体部4的空腔的钢丝、以及附设于与该头ロ部2相反侧的末端的操作杆。在图2以及图4中,钢丝117为带皮钢丝,钢丝的前端固定于卡定点120,该卡定点120设置于与头ロ部2的下颚部分卡定的可动片119。另外,外皮的前端固定于卡定点121,该卡定点121设置于钢丝设置用部件114。利用弹簧122将钢丝设置用部件114与可动片119连结,以使ロ处于闭合状态。若前腿操纵者26拉紧ロ开闭用杆123,则弹簧122因钢丝117的动作而伸长,下颚部分以折页204为可动点进行动作,使得ロ张开。进而,若释放ロ开闭用杆123,则由钢丝引起的张カ松弛,在弹簧122的复原カ的作用下,ロ返回到闭合状态。通过适当调节对ロ开闭用杆123的操作,能够使ロ的开闭成为真实的动作。人偶服装I的尾部7的骨骼部件构成为包括柔软的塑料制板状部件21与多个聚氨酯泡沫材料的块体22,其中,板状部件21配置于尾部内部的空腔部分的大致中央部分,块体22与板状部件21隔开恒定间隔地固定配置。通过形成为此类构造,后腿操纵者27仅使身体左右活动,就能实现作为尾部的自然动作。在图I的人偶服装I中,将监视器配设用部件23设置成与躯体部4的骨骼部件10连结。监视器配设用部件23在空腔9内的前腿部5与后腿部6的大致中间位置固定在相当于脊背部分的骨骼部件10,利用该监视器配设用部件23而设置前腿操纵者用监视器24以及后腿操纵者用监视器25。在图I中,仅示出了监视器,还能够根据需要适当设置电池、电流电压计、外部摄像机影像接收器、开关等。产业上的利用可能性
在本发明中,将人偶服装的内部构造设为能够容纳两名操纵者的构造,由此能够提供以往的单人操纵者用人偶服装所无法实现的大型尺寸的人偶服装,并且能够实现超过 以往的真实的动作。因此,本发明的人偶服装当然能够在游乐园、主题公园或电视节目等的文艺演出中使用,还能够因其动作逼真而广泛应用于舞台戏剧和电影的特效拍摄中。
权利要求
1.一种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能够进行真实的动作,是具有头ロ部、颈部、躯体部、前腿部、后腿部及尾部,整体上由骨骼部件与覆盖该骨骼部件的表皮部件构成的模仿四腿歩行的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所述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的特征在干,躯体部、前腿部以及后腿部连通形成ー个空腔,该空腔具有进入前腿部的前腿操纵者以及进入后腿部的后腿操纵者能够直立进入的大小,在该空腔内,前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以及后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固定设置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前腿操纵者用背架设置于在空腔的头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后腿操纵者用背架与前腿操纵者用背架对置设置于在空腔的尾部侧设置的背架支承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具备颈部操作単元,该颈部操作単元具有从颈部延伸到躯体部的空腔的操作臂、以及与该操作臂连结的操作用手柄,用于操作头ロ部与颈部的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具备头ロ部操作単元,该头ロ部操作単元具有从头ロ部延伸至躯体部的空腔的钢丝、以及附设于与该头ロ部相反侧的末端的操作用杆或操作用手柄,用于操作头ロ部的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广3中任一项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具备ロ部操作単元,该ロ部操作単元具有从头ロ部延伸至躯体部的空腔的钢丝、以及附设于与该头ロ部相反侧的末端的操作用杆,用于操作头ロ部的ロ的开闭。
5.根据权利要求Γ4中任一项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至少一方的腿部构成为高底。
6.根据权利要求Γ5中任一项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在头ロ部、颈部或躯体部设置前方监视用摄像机,在空腔内的监视器配设用部件设置有显示前方监视用摄像机的影像的前方监视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在监视器配设用部件还设置有显示人偶服装的周边的影像的外部俯瞰监视器。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监视器配设用部件在前腿部与后腿部之间固定设置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前腿操纵者用和后腿操纵者用前方监视器、以及根据需要设置的外部俯瞰监视器被设置于监视器配设用部件。
9.根据权利要求广8中任一项所述的四腿歩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特征在干,大型动物为恐龙。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四腿步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能够进行真实的动作,是具有头口部、颈部、躯体部、前腿部、后腿部及尾部,整体由骨骼部件与覆盖该骨骼部件的表皮部件构成的模仿四腿步行大型动物的人偶服装,其中,躯体部、前腿部以及后腿部连通形成一个空腔,该空腔具有进入前腿部的前腿操纵者以及进入后腿部的后腿操纵者能够直立进入的大小,在所述空腔内,前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以及后腿操纵者用背架支承部件固定设置于躯体部的骨骼部件,前腿操纵者用背架与后腿操纵者用背架彼此对置地设置于各支承部件。
文档编号A63H3/36GK102834152SQ20118001843
公开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30日 优先权日2010年12月6日
发明者金丸贺也, 小塚明美 申请人:有限会社O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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