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属于羽毛球拍配件,具体涉及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
背景技术:
1、人们对健身运动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羽毛球运动中,有些人会在晚上比较凉快的时候再户外打羽毛球,由于晚上光线不足,市面上已出现了可发光的羽毛球,以方便夜间使用,可发光的羽毛球拍也出现在市面,但是大多球拍没有发光功能,在挥拍时经常找不准位置,容易打偏甚至打不到球,因此市面上也出现了可发光的羽毛球拍,但是现有的羽毛球拍发光装置多固设在球拍上,在白天打球时也无法取下,影响打球体验和锻炼效果,且灯珠多设置在球拍的边框上,影响击球,击球过程中,边框会产生形变,灯珠的安装稳固度会受影响,还容易被球击中损坏。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发光羽毛球拍的发光装置不可拆,设置位置需改进的问题,提供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2、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可拆卸地装配在球拍边框与球拍拍杆的衔接部,其包括外壳及装配在外壳内的发光组件,所述发光组件包括灯珠及电控板;所述外壳内部具有一用于容纳球拍边框下部及球拍拍杆顶部的容腔;外壳包括环形围壁,该环形围壁的两个侧壁上均开设有供球拍边框穿出的第一穿孔,环形围壁的底壁上开设有供球拍拍杆穿出的第二穿孔,环形围壁的顶壁上开设有对球拍网线进行让位的让位孔以及供灯珠外漏的灯孔;所述外壳由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相互扣合固接而成,第一穿孔、第二穿孔及让位孔均由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共同限定而成。
3、作为优选,所述外壳为左右对称结构,两个所述第一穿孔对称设置在外壳中位面的两侧,第二穿孔的中位线位于外壳的中位面上,所述让位孔设有两个,并对称设置在外壳中位面的两侧。
4、作为优选,所述第一穿孔由开设在第一壳体上第一半圆侧槽与开设在第二壳体上的第二半圆侧槽拼接而成;所述第二穿孔由开设在第一壳体上的第一半圆底槽与开设在第二壳体上的第二半圆底槽拼接而成;所述让位孔由开设在第一壳体上的第一半圆顶槽与开设在第二壳体上的第二半圆顶槽拼接而成。
5、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壳体上开设一u型槽,所述u型槽位于两个第一半圆顶槽之间;所述第二壳体上设一与u型槽配合的插片,所述插片延伸至u型槽内部,并与u型槽配合形成所述灯孔。
6、作为优选,所述插片包括贴靠至u型槽侧壁的直壁,及位于两个直壁之间的弧形壁,所述灯孔由弧形壁与u型槽底壁共同限定而成,且弧形壁与u型槽底壁均贴靠至灯珠外壁。u型槽与插片配合即能作为定位结构,方便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扣合固定,又能限定出用于对灯珠进行限位的灯孔。
7、作为优选,所述电控板装配在第一壳体内,并与球拍边框下部及球拍拍杆顶部错位设置,所述灯珠固设在电控板的顶端。
8、作为优选,所述电控板上还装配有电池和按钮,所述第一壳体上开设有与电池位置对应的仓口,及供按钮穿出的通孔,所述仓口上封盖有仓门。
9、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通过螺栓固接,所述第一壳体的内部设有多个用于装配螺栓的连接柱,所述第二壳体上设有有多个与连接柱进行配合的内陷槽。
10、作为优选,所述内陷槽包括两个位于第二壳体上部的第一内陷槽,及位于第二壳体下部的第二内陷槽,所述第一内陷槽位于第二半圆顶槽的下方,以与球拍边框下部错位;所述第二内陷槽位于第二半圆底槽的两侧,以与球拍拍杆顶部错位。
11、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技术效果:发光器装配在球拍边框与球拍拍杆的衔接部,该衔接部是整个球拍结构强度最大,最不易变形的位置,保证了发光器的安装稳固性,且不会妨碍击球,不易损坏;发光器的外壳由两个壳体扣合固定而成,方便拆装,在不需要发光器时,可将发光器整体拆除;壳体上的多组穿孔及让位孔位置设置合理,即保证了发光器的安装稳固性,又减小了发光器对球拍重心的影响,从而减小了发光器对击球准确度的影响,击球体验更佳;u型槽与插片配合即能作为定位结构,方便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扣合固定,又能限定出用于对灯珠进行限位的灯孔;多组穿孔及让位孔均由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上的半圆槽拼接而成,使得在击球过程中,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受力更为稳定均衡。
1.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其可拆卸地装配在球拍边框与球拍拍杆的衔接部,其包括外壳及装配在外壳内的发光组件,所述发光组件包括灯珠及电控板;所述外壳内部具有一用于容纳球拍边框下部及球拍拍杆顶部的容腔;外壳包括环形围壁,该环形围壁的两个侧壁上均开设有供球拍边框穿出的第一穿孔,环形围壁的底壁上开设有供球拍拍杆穿出的第二穿孔,环形围壁的顶壁上开设有对球拍网线进行让位的让位孔以及供灯珠外漏的灯孔;所述外壳由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相互扣合固接而成,第一穿孔、第二穿孔及让位孔均由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共同限定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为左右对称结构,两个所述第一穿孔对称设置在外壳中位面的两侧,第二穿孔的中位线位于外壳的中位面上,所述让位孔设有两个,并对称设置在外壳中位面的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穿孔由开设在第一壳体上第一半圆侧槽与开设在第二壳体上的第二半圆侧槽拼接而成;所述第二穿孔由开设在第一壳体上的第一半圆底槽与开设在第二壳体上的第二半圆底槽拼接而成;所述让位孔由开设在第一壳体上的第一半圆顶槽与开设在第二壳体上的第二半圆顶槽拼接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上开设一u型槽,所述u型槽位于两个第一半圆顶槽之间;所述第二壳体上设一与u型槽配合的插片,所述插片延伸至u型槽内部,并与u型槽配合形成所述灯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片包括贴靠至u型槽侧壁的直壁,及位于两个直壁之间的弧形壁,所述灯孔由弧形壁与u型槽底壁共同限定而成,且弧形壁与u型槽底壁均贴靠至灯珠外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控板装配在第一壳体内,并与球拍边框下部及球拍拍杆顶部错位设置,所述灯珠固设在电控板的顶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控板上还装配有电池和按钮,所述第一壳体上开设有与电池位置对应的仓口,及供按钮穿出的通孔,所述仓口上封盖有仓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通过螺栓固接,所述第一壳体的内部设有多个用于装配螺栓的连接柱,所述第二壳体上设有有多个与连接柱进行配合的内陷槽。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可拆式羽毛球拍发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陷槽包括两个位于第一壳体上部的第一内陷槽,及位于第一壳体下部的第二内陷槽,所述第一内陷槽位于第二半圆顶槽的下方,以与球拍边框下部错位;所述第二内陷槽位于第二半圆底槽的两侧,以与球拍拍杆顶部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