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体;
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在收起位置和打开位置之间可活动地设在所述机体上,所述显示屏的前侧与所述机体可枢转地相连;
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与所述显示屏相连以驱动所述显示屏在所述收起位置和所述打开位置之间活动,所述驱动组件包括:
电机,所述电机设在所述机体上;
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电机可枢转地相连且由所述电机驱动在水平方向上可活动,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显示屏可枢转地相连,
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收起位置时,所述显示屏平放在所述机体上,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打开位置时,所述连接杆支撑所述显示屏以使其后侧的水平高度高于前侧水平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打开位置时,所述显示屏相对于水平方向倾斜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具有沿水平方向延伸的电机轴,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电机轴相连且沿所述电机轴的轴向可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轴上设有旋转螺纹,所述驱动组件还包括螺旋套,所述螺旋套沿所述电机轴的轴向可活动地与所述旋转螺纹配合,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螺旋套可枢转地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显示屏的前部可枢转地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的前侧与所述机体之间通过铰链可枢转地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铰链设在所述显示屏的下表面与所述机体的上表面之间以间隔开所述显示屏与所述机体。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衣物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的两侧分别设有所述驱动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