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97457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晾衣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属于生活用品领域。



背景技术:

晾衣篮是人们生活中晾晒衣物的常用物品,弥补了传统晾衣架导致的衣服变形问题,对于一些较贵重较小的衣物,晾衣篮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护和收纳作用,而且具有占据空间小、晾晒衣物多的优点。

在江南或潮湿地区和雾霾地区,如何使衣物经济、快速、安全地晾干,是一大让人烦心的难题。

近年来,相继出现了落地式的电热干衣机、悬挂式的电热管式干衣架和可移动电热管式干衣架。但它们均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不快捷轻巧,造价昂贵,维修保养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能经济、快速、安全地晾干衣物。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晾衣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属于生活用品领域,包括大挂钩、电池盒、烘干器、出风口、凹槽、紫外线照射灯、导管、拉线和篮子,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由普通晾衣篮添加烘干器及紫外线照射灯共同组成,实现速干目的。

大挂钩下方连接有电池盒,电池盒上设有烘干器,烘干器下方有出风口,出风口方向向下,电池盒左右两侧设有凹槽,电池盒上固定连接有一根导管,导管可以任意发生形变,导管另一端连接有紫外线照射灯,篮子与电池盒之间用拉线连接,电池盒与大挂钩之间用螺旋活扣方式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烘干器与紫外线照射灯并联连接;且所述烘干器与紫外线照射灯电源均为电池。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烘干器为电热风式烘干器。

工作原理:大挂钩下方连有电池盒,电池安装在电池盒里,烘干器与紫外线照射灯在电池盒上,电池盒螺纹连接的方式与大挂钩底部相连,方便拆卸,天气晴朗时,拆除烘干器,仅发挥普通晾衣篮的功能挂至室外使用,延长烘干器使用年限,节能环保;烘干器的下方有出风口,出风口朝下;开启烘干器加速衣物周围空气流通,从而使衣物快速干燥;电池盒上有凹槽设计,方便手握;紫外线照射灯和烘干器并联连接,由不同的开关控制,可同时开启,也可单独使用;电池盒上安装有紫外线照射灯,具有杀菌消毒功能,紫外线照射灯与电池盒之间用导管可拉伸的动连接方式连接,可实现衣物的全面杀菌消毒,也可满足因晾晒衣物大小不同的需求,导管的设计为可随意弯曲变化,使晾衣篮的功能使用最大化;烘干器与紫外线照射灯电源为电池,方便使用,可以挂在屋内任意地方。

本实用新型的晾衣篮的有益效果为:晾衣篮由普通晾衣篮添加烘干器及紫外线照射灯共同组成,结构简单,价格低廉,能够实现将以往快速晾干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大挂钩;2-电池盒;3-烘干器;4-出风口;5-凹槽;6-紫外线照射灯;7-导管;8-拉线;9-篮子。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

下面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晾衣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属于生活用品领域,包括大挂钩1、电池盒2、烘干器3、出风口4、凹槽5、紫外线照射灯6、导管7、拉线8和篮子9,一种经济实用型速干晾衣篮由普通晾衣篮添加烘干器3及紫外线照射灯6共同组成,实现速干目的。

大挂钩1下方连接有电池盒2,电池盒2上设有烘干器3,烘干器3下方有出风口4,出风口4方向向下,电池盒2左右两侧设有凹槽5,电池盒2上固定连接有一根导管7,导管7可以任意发生形变,导管7另一端连接有紫外线照射灯6,篮子9与电池盒2之间用拉线8连接,电池盒2与大挂钩1之间用螺旋活扣方式连接。

作为优选的,所述的烘干器3与紫外线照射灯6并联连接;且所述烘干器3与紫外线照射灯6电源均为电池。

作为优选的,所述的烘干器为电热风式烘干器。

工作原理:大挂钩1下方连有电池盒2,电池安装在电池盒2里,烘干器3与紫外线照射灯6在电池盒2上,电池盒2螺纹连接的方式与大挂钩1底部相连,方便拆卸,天气晴朗时,拆除烘干器3,仅发挥普通晾衣篮的功能挂至室外使用,延长烘干器3使用年限,节能环保;烘干器3的下方有出风口4,出风口4朝下;开启烘干器3加速衣物周围空气流通,从而使衣物快速干燥;电池盒2上有凹槽5设计,方便手握;紫外线照射灯6和烘干器3并联连接,由不同的开关控制,可同时开启,也可单独使用;电池盒2上安装有紫外线照射灯6,具有杀菌消毒功能,紫外线照射灯6与电池盒2之间用导管7可拉伸的动连接方式连接,可实现衣物的全面杀菌消毒,也可满足因晾晒衣物大小不同的需求,导管7的设计为可随意弯曲变化,使晾衣篮的功能使用最大化;烘干器3与紫外线照射灯6电源为电池,方便使用,可以挂在屋内任意地方。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包括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