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衣物处理设备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1320120发布日期:2020-06-30 20:51阅读:1214来源:国知局
在衣物处理设备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衣物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提供一种在衣物处理设备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



背景技术:

纺织品是纺织纤维经过加工织造而成的一种产品,分为梭织布和针织布两大类,纺织品容易吸附异味,以烟味为例,具体而言,纺织品服装对吸烟产生的烟雾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其吸附烟雾之后会缓慢的释放出来,这种吸烟后残留在物体表面和灰尘中的烟雾污染物称之为“三手烟”。它们重新释放到空气中后,其中有些化合物可与环境中的氧化剂和其他化合物反应生成二次污染,这亦会引起其他人的反感和对健康的伤害。因此,有效去除纺织品上吸附的卷烟味显得尤为重要。

含有异味的化合物基团主要包括挥发性有机酸、醛类、酮类、胺类、硫化物、硫醇类、吲哚类以及酚类。卷烟烟气是多种化合物组成的复杂混合物,主流烟气的粒相部分主要由烟碱、焦油和水组成。烟气与纺织品之间的作用与纤维结构有关,纤维不定形区占比越大,越容易吸附异味物质。相反具有较高结晶度的纤维不容易吸附并保留异味物质。因此,与合成纤维相比,天然纤维更容易吸附并保留烟气。此外,纺织品对卷烟味的吸附能力与其孔隙率大小也有很大的关系。纺织品中存在的孔隙构成了空气流通的直通气孔,织物的孔隙率与透气性存在着定量关系。随着织物紧度增加,织物孔隙面积减小,致使纱线间空气流通的气孔变小,空气垂直于织物流动的粘滞阻力增大,透气性变小,进而导致织物残留的烟气增加。

纺织品在吸附了烟气之后,就务必需要采用一些方法将其去除。目前可以通过物理消臭法(吸附烟气)、化学消臭法(与烟气反应)、生物催化消臭法(生物酶分解细菌)、光催化消臭法(紫外光照射)、感官消臭法(通过其他气味的遮盖而从感官上消除)及清洁法(洗涤、空气清新或蒸汽熨烫等清洁手段)等方法将卷烟味去除。对于用户而言,洗涤无疑是一种高效的纺织品清洁方法,但是洗涤过程中的机械力、热以及化学试剂均会对纺织品造成一定的损伤甚至会缩短其使用寿命。除此之外,耗水耗电也是洗涤过程产生的弊端。统计数据显示,在东欧和西欧地区,纺织品在使用阶段产生的能耗约占其整个生命周期总能耗的80%;每户家庭每年用于洗衣的水耗约为10m3,占总用水量的10%。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洗涤是一种去除衣物上污渍的有效方法,但当仅仅要去除衣物上的异味时,就并非是一种可持续的方法了。

因此,本领域需要一种新的在衣物处理设备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即为了解决当纺织品衣物上只有异味时采用水洗涤方式可能会对衣物造成损伤且不利于节能环保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衣物处理设备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蒸汽或水雾;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衣物处理设备中设置有加热元件,“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的步骤具体包括:通过加热元件对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的空气进行加热。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通过加热元件对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的空气进行加热”的步骤包括:通过加热元件对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的空气进行加热并持续第一预设时间。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第一预设时间为10分钟。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加热元件为电加热丝。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的步骤具体包括:向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加热空气。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向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加热空气”的步骤包括:向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加热空气并持续第二预设时间。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第二预设时间为10分钟。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蒸汽或水雾”的步骤具体包括:向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蒸汽或水雾并持续第三预设时间。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第三预设时间为10分钟。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衣物处理设备是干衣机或洗干一体机。

在上述方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异味是烟味、汗味或食物异味。

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的是,在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中,通过先提供蒸汽再进行加热烘干的方式可以充分地去除掉纺织品衣物上的异味,使得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地对纺织品进行处理,即,在仅需要对纺织品衣物进行除味处理时,可以仅提供蒸汽再进行加热烘干,无需进行水洗,从而避免频繁采用水洗的方式容易损伤纺织品衣物且不利于节水的情况出现,提高纺织品衣物的使用寿命;在需要采用水洗时,也可以在水洗之前先通过提供蒸汽再进行加热烘干的方式进行除味,从而减少纺织品实用阶段的洗涤过程,进而减少水耗和能耗,有利于节能和环保。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提供了一种避免了不必要洗涤过程的、可持续的、清洁衣物消除异味的方法。

方案1:一种在衣物处理设备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蒸汽或水雾;

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

方案2:根据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中设置有加热元件,“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的步骤具体包括:

通过所述加热元件对所述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的空气进行加热。

方案3:根据方案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加热元件对所述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的空气进行加热”的步骤包括:

通过所述加热元件对所述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的空气进行加热并持续第一预设时间。

方案4:根据方案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间为10分钟。

方案5:根据方案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元件为电加热丝。

方案6:根据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的步骤具体包括:

向所述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加热空气。

方案7:根据方案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所述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加热空气”的步骤包括:

向所述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加热空气并持续第二预设时间。

方案8:根据方案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设时间为10分钟。

方案9:根据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蒸汽或水雾”的步骤具体包括:

向所述衣物处理设备的工作腔内通入蒸汽或水雾并持续第三预设时间。

方案10:根据方案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预设时间为10分钟。

方案11:根据方案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是干衣机或洗干一体机。

方案12:根据方案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味是烟味、汗味或食物异味。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并结合滚筒干衣机来详细地阐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织物样块基本参数表;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陪洗布基本参数表;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烟气特征物质基本信息表;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烘干程序及参数设置表;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异味浓度主观评价等级表;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卷烟味可接受程度评价结果表;

图8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除烟味效果主观评价结果表;

图9是本发明实施例一的除烟味效果客观评价结果表;

图10是本发明实施例二的参数取值范围及最优值表;

图11是本发明实施例二的方法流程图;

图12是本发明实施例二的除味效果客观测试结果表。

具体实施方式

首先,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这些实施方式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的技术原理,并非旨在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例如,虽然本发明是结合滚筒干衣机来阐述说明的,但是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同样还适用于衣架式干衣机、洗干一体机和具有烘干功能的衣物护理机等,这种应用对象的调整和改变并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均应限定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中”、“内”、“外”等指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述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基于背景技术指出的当纺织品衣物上只有异味时采用水洗涤方式可能会对纺织品衣物造成损伤且不利于节能环保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滚筒干衣机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旨在消除纺织品衣物上的异味,提高纺织品衣物的使用寿命,同时实现节能环保。

本发明的滚筒干衣机包括箱体和设置在箱体中的滚筒,滚筒用于容纳纺织品衣物,本发明在滚筒干衣机中去除纺织品异味的方法包括: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蒸汽或水雾;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在实际应用中,先以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蒸汽为例,可以在滚筒干衣机中设置蒸汽发生器,通过蒸汽发生器向滚筒中提供蒸汽,从而实现对纺织品衣物进行蒸汽护理,以便充分打湿衣物;再以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水雾为例,可以在滚筒上设置雾化发生器,然后将雾化发生器与箱体中的水盒相连,水盒中的水能够通过雾化发生器转换为雾化水滴,从而喷到纺织品衣物上,从而充分打湿衣物。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中,蒸汽指的是水以气液两相的形式存在,水雾指的是水完全以小颗粒液滴的形式存在,通过蒸汽和水雾都能够对纺织品衣物进行打湿。此外,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的方式可以为近距离加热烘干,例如在滚筒内设置加热元件(如红外灯或者电加热丝等),然后通过使加热元件发热来对滚筒内的空气直接进行加热,当然,还可以通过向滚筒中通入加热空气的方式对待处理的纺织品进行加热烘干,在这种情形下,可以在滚筒干衣机中设置烘干系统,烘干系统包括与滚筒连通的烘干通道、设置在烘干通道内的风机和除湿加热装置,除湿加热装置可以采用热泵装置或者冷凝加热装置等,通过除湿加热装置和风机的共同作用将加热空气通入到滚筒中,实现对纺织品衣物进行烘干。

在一种可能的情形中,前述中“通过使加热元件发热来对滚筒内的空气直接进行加热”的步骤具体包括:通过使加热元件发热来对滚筒内的空气直接进行加热并持续第一预设时间,其中,第一预设时间可以为10分钟、15分钟或者20分钟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纺织品衣物的重量、加热元件的温度等来灵活地设置第一预设时间的具体时间值,这种对第一预设时间具体时间值的调整和改变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均应限定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另一种可能的情形中,前述中“向滚筒中通入加热空气”的步骤具体包括:向滚筒中通入加热空气并持续第二预设时间,其中,与第一预设时间类似地,第二预设时间可以为10分钟、15分钟或者20分钟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纺织品衣物的重量、加热元件的温度等来灵活地设置第二预设时间的具体时间值,这种对第二预设时间具体时间值的调整和改变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均应限定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优选地,“给待处理的纺织品提供蒸汽或水雾”的步骤具体包括:向滚筒内通入蒸汽或水雾并持续第三预设时间。其中,与第一预设时间和第二预设时间类似地,第三预设时间可以为10分钟、15分钟或者20分钟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纺织品衣物的重量等来灵活地设置第三预设时间的具体时间值,这种对第三预设时间具体时间值的调整和改变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均应限定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发明中,纺织品上的异味可以是烟味,或者是汗味,再或者是食物异味(例如火锅味、海鲜味等),下面主要结合纺织品上吸附的卷烟味来做试验并通过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来验证本发明提供的在滚筒干衣机中去除纺织品卷烟味的方法的效果。

实施例一

在实施例一中,通过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验证对纺织品衣物上的卷烟味先蒸汽护理再烘干处理方式的效果。

首先,为保证实验过程使用的材料能够充分吸附并解析卷烟气,选择100%纯棉机织物作为吸附异味样品的基布,具体规格参数见图2中的织物样块基本参数表。在正式实验前,对所有面料进行4次预洗处理,以消除制造产生的内应力及表面浆料,避免其影响织物对于卷烟气的吸附能力。预洗后的面料进行低温熨烫确保表面平整,然后放在标准环境下平衡24h后裁剪为7cm×10cm大小的样块备用。为保证每次烘干负载为1kg,实验采用100%纯棉陪洗布调配负载量,其基本参数见图3中的陪洗布基本参数表。所有实验材料在测试前均需放在标准环境下平衡至少24h。需要说明的是,卷烟烟气是卷烟在抽吸过程中不完全燃烧形成的,特别是烟气中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成分,是其具有独特风味的重要因素。目前应用在异味成分分析的测试方法包括:检知管法、色谱分析法、质谱分析法、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红外分析法、比色法等。文献中指出,烟气中含量较高的成分是生物碱类(如烟碱及2,3’-联吡啶)、烷烃类(如新植二烯及柠檬烯等)和苯系物(如2-甲基萘及2-甲基茚等)等,这也是烟香的特征成分。不同香烟烟气成分从物质分类来看偏差不大,多为酮类、杂环类及烃类物质,主要与香烟成分配方相关而有所差异。基于此,本实验采用年销量排名第一的红双喜牌香烟制备卷烟烟气,同时选择能够表征烟味浓度变化的三种特征物质:烟碱、苯酚及4-吡咯烷基吡啶,三种物质的基本信息参见图4中的烟气特征物质基本信息表。每个烘干周期取三块织物样块立即放入无味密闭容器中,同时在容器中点燃一根红双喜牌香烟,让织物试样充分暴露在烟气环境中进行吸附,待香烟全部完全燃烧结束后,样块继续静置10min,随后取出试样并快速固定在负载上进行除味测试。

为研究不同干衣机参数设置对去除纺织品吸附烟卷味的效果影响,同时找到一种用于纺织品消臭清新的高效的、可持续的清洁方法,本发明采用一款带有喷蒸汽功能的家用直排电热式干衣机(haiergdz10-977)进行测试。测试程序参见如图5所示的烘干程序及参数设置表,其中,测试程序从1到4分别为:吹冷风程序、喷蒸汽(10min)+吹冷风(10min)、喷蒸汽(10min)+加热烘干(10min)及自然晾晒。考虑到长时间烘干会增加耗电量及损伤衣物,并且长时间烘干并不能体现出干衣机程序去除卷烟味的优势,因此所有除味测试时间均为20min。每组程序重复三次,结果取平均值。另外,在每次测试开始前,应彻底清理器具的纤维毛收集器,确保没有任何可见纤维毛。同时试验前应空载运行吹冷风程序30分钟,以达到降温及除去筒内残留异味的目的。

基于干衣机程序测试的方法和特点,为了评价试样烘干前后烟卷味的去除效果,本发明采用主观评价法(感官分析法)和客观评价法(仪器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测。一方面弥补主观评价法评级结果易受检测人员的嗅觉状态和主观性影响,结果误差较大,缺乏客观支持数据,并且不能准确判定异味成分的缺点。另一方面,通过对比主客观结果,验证本文所建立的干衣机除臭效果仪器检测法的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可行性与准确性。

在上述中,主观评价法是指通过人的嗅觉对异味给出有关浓度、强度、持久性、愉快-不愉快度、气味品质、气味的味觉和感觉等方面的特征的或文字的描述。除味程序运转完成后,测试者双手带上干净的手套,迅速将异味样块从负载上取下,放入容量为500ml的无味密闭具塞三角烧瓶中,静置30min。然后打开具塞三角烧瓶,用镊子取出样品靠近鼻孔,仔细嗅闻样品上的气味,根据异味浓度对样品进行评价,按表5记录异味浓度等级。主观评价法均在温湿度适宜且没有异味的房间内进行,且由3位经过培训的测试者分别进行评级。在嗅辨测量期间,测试者不得与其他人就选择的结果进行交流。若2人以上测试人员评级结果相同,则以多数人评级结果作为异味浓度等级;若3人评级结果均不相同,则重新测试。以至少2名检测人员一致的评价结果,作为异味检测的最终结果。具体参见图6的异味浓度主观评价等级表。

客观评价法采用顶空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法,其可用于测定烟气中的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成分,这种方法可以将样品萃取、富集和进样结合起来,极大提高了分析速度和方法灵敏度。顶空气相色谱分析就是取样品上方的气相部分进行色谱分析,顶空气体直接进样系统配有气密性的气体取样针。将经过除味后的样块放入10ml顶空瓶,取样针会在仪器的控制下进入到顶空瓶中对萃取的样品残留异味气体取样;然后进行色谱分析,得到挥发性物质的成分与浓度;最后根据公式计算异味减少率,以此作为纺织品除味方法的仪器检测评价指标。异味减少率计算公式为:除味率=(a0-a1)/a0×100%,式中:a0表示异味样块初始吸附的异味浓度(色谱峰面积);a1表示异味样块经除味后残留的异味浓度(色谱峰面积)。仪器选用岛津gcms-qp2010ultra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其工作条件如下:1)气相色谱条件:岛津inertcap1色谱柱;进样口温度250℃;载气为氦气,流量为1.00ml/min;分流比为10:1。程序升温:初始温度为40℃,保持2min;以15℃/min升至280℃,保持45min。2)质谱条件:电子轰击离子源(ei),离子源温度为200℃;传输线温度280℃;检测模式为全扫描模式,扫描范围25m/z至400m/z;利用nist11谱库进行检索。3)固相微萃取条件:85μmcar/pdms萃取纤维头,平衡时间5min,萃取温度70℃,萃取时间60min,解吸时间5min。

为了得到用户对卷烟味的可接受程度,首先制作烟卷臭气等级对应于2级(仅可分辨出何种异味程度的弱弱的异味)和1级(好不容易才能感知到的异味)的臭味样品,然后选择10名不吸烟的、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女性受试者进行嗅闻,评价样品气味等级并评价该异味等级是否能够接受,测试结果参见图7的卷烟味可接受程度评价结果表。从结果可以看出,10位受试者对样品评级结果基本一致。其中,对于臭味浓度对应为2级的样品,10位受试者中有8人表示不能接受,因此判定该等级及以上异味浓度消费者不可接受。而对于臭味浓度对应为1级的样品,10位受试者全部接受,因此当除味效果达到1级及以下时,可判定该除味方式是有效的。

下面通过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来共同验证本发明提供的在滚筒干衣机中去除纺织品卷烟味的方法的效果,具体参见图8的除烟味效果主观评价结果表和图9的除烟味效果客观评价结果表。可以发现,主客观评价结果具有一致性。总的来说,短时间内干衣机程序去除卷烟味的效果优于自然晾晒的去除效果。具体来看,采用吹冷风程序可以除去部分吸附在织物上的卷烟气,但由于常温条件下烟气物质挥发较慢,所以程序结束后织物上仍有烟气残留。而采用先喷蒸汽再冷风烘干的方法同样具有一定的除味效果。程序运转后,异味样块的臭气等级可以达到2级,但根据消费者可接受的异味浓度等级及客观测试结果发现,此方法去除卷烟味的效果不可接受。另外,经喷蒸汽+冷风烘干后的织物样块手感潮湿,烘干体验感不佳。为改善这一现象并提高除味效果,采用先喷蒸汽后加热烘干的方法进行除味测试。结果表明,喷蒸汽+热风烘干的方法可以有效去除衣物上吸附的卷烟味。经该方法处理后,异味样块残留的烟卷气味主观评价结果为0,且客观测试中未检测出异味特征物质。这主要由于烟碱、苯酚及4-吡咯烷基吡啶三种烟气特征物质均溶于水,前阶段喷洒蒸汽可以促进异味物质溶于水,后阶段加热烘干有助于织物水分蒸发,同时异味物质也会随着水汽蒸发而被带离织物,从而实现高效的除卷烟味效果。

实施例二

在实施例二中,通过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验证对纺织品衣物上的卷烟味先水雾处理再烘干处理方式的效果。

与实施例一类似地,为保证实验过程使用的纺织品材料能够充分吸附并解析卷烟气,选择负载约为500g的2件纯棉衬衫进行实验,具体为在密闭亚克力盒底部中心位置点燃一根香烟,使其燃烧1/3长度后熄灭并取出;然后将两件纯棉衬衫放入盒中静置吸附10min;最后将衬衫从盒中取出再静置10min,即可完成制样。

通过理论分析及系列实验研究,以海尔热电直排式干衣机(型号:gnz0-977)为例,将本发明的除味方法与室内晾晒进行对比,室内晾晒的条件和参数确定为:室内保持良好空气循环,温度23±2℃,湿度55±5%,放置时间等于本发明的除味方法的持续总时间。本发明的除味方法的各阶段参数参见图10的参数取值范围及最优值表。

在实施例二中,主观评价法采用的方式与实施例一完全相同,在此就不一一赘述,客观评价法测试采用岛津gcms-qp2020ultra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参数设置如下:色谱柱:db-5ms,30m×0.25mm×0.25um,进样口温度:250℃,载气:氦气,流速为1.0ml/min,进样方式:不分流进样,升温程序:起始温度40℃,保持2min,以15℃/min升温至280℃,保持45min,接口温度:280℃,ei离子源,源温:200℃,扫描方式:全扫描,质量扫描范围:25~400amu。本发明的除味方法的流程图参见图11,具体为:将吸附有烟味的烘干负载平铺放入海尔公司型号为gnz0-977热电直排式干衣机内进行烘干处理,其具体烘干程序为:烘干阶段分解点设定为烘干程序启动后10min,未达到分解点时,干衣机将执行喷水雾阶段的烘干参数组合,即功率0w,风速6.8m/s,滚筒转速45-47rpm,喷雾量(负载加湿量)30g;当到达分解点时,进入热空气干燥阶段,喷水雾停止,干衣机将执行热空气干燥阶段设定的烘干参数组合,即功率4000w,风速6.8m/s,滚筒转速45-47rpm,持续10min,确保织物表面温度达到70℃以后,干衣机停止工作,烘干结束。

经过测试,本发明实施例二的主观评价结果为异味强度为0级,属于用户完全可以接受的程度,客观评价结果参见图12的除味效果客观测试结果表。通过对比发现,采用本发明的除味方法能够完全消除烟碱、苯酚及吡啶,而室内晾晒无法完全消除烟碱、苯酚及吡啶,本发明的除味方法更优。

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作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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