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即热式桶中桶洗衣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44577发布日期:2019-11-05 23:32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一种即热式桶中桶洗衣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带容器的洗衣机,具体涉及一种即热式桶中桶洗衣机。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洗衣机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家用电器产品。但是,大多数传统的全自动洗衣机都是一个内桶的,这就要求消费者必须将易掉颜色的衣服分开单独洗涤,这既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也不利于节能环保。另外,家有小宝宝的家庭也为洗衣机而烦恼,和大人衣物同洗不够卫生,另外购置一台儿童专用洗衣机又未必有足够的空间放置,无奈之下只能手洗。桶中桶洗衣机采用正反转的大桶和小桶,可以对衣物进行分类洗涤,确保衣物洁净。目前的小桶洗涤衣物无法单独对水进行加热,这样使洗涤衣物的效果大打折扣。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即热式桶中桶洗衣机,在进水过程中利用即时加热组件将水进行加热,使水进入到小桶内即是热水,实现桶中桶洗衣机小桶单独对水进行加热,使衣物洗涤能够更加洁净。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即热式桶中桶洗衣机,包括进水阀和注水盒,所述进水阀与所述注水盒之间设有即时加热组件,所述即时加热组件包括铝壳,所述铝壳内设有电加热管和不锈钢管,所述不锈钢管螺旋缠绕在所述电加热管的外侧。

进一步的,所述电加热管连接有可复位温控器。

进一步的,所述电加热管连接有温度保险丝。

进一步的,所述进水阀设有两个供水口,一个供水口通过冷水进水管与所述注水盒的冷水出水口连通;另一个供水口通过热水进水管与所述不锈钢管的一端连接,所述不锈钢管的另一端通过热水出水管与所述注水盒的热水出水口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注水盒的冷水出水口大于所述注水盒的热水出水口。

进一步的,所述电加热管和所述不锈钢管与所述铝壳一体铸造成型。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在进水过程中利用即时加热组件将水进行加热,使水进入到小桶内即是热水,实现桶中桶洗衣机小桶单独对水进行加热,使衣物洗涤能够更加洁净。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尽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即时加热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即时加热组件的内部示意图;

图4是注水盒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参见图1、图3,一种即热式桶中桶洗衣机,包括进水阀11和注水盒15,进水阀与注水盒之间设有即时加热组件14,即时加热组件包括铝壳143,铝壳内设有电加热管141和不锈钢管142,不锈钢管螺旋缠绕在所述电加热管的外侧。

参见图1、图2,在本实施例中,电加热管连接有可复位温控器145。即时加热组件通过可复位温控器可以控制出水温度,当温度达到可复位温控器145设定温度时,则断电停止加热,当温度低于可复位温控器145设定温度时,则通电加热。

参见图1、图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加热管连接有温度保险丝144。温度保险丝可以确保当可复位温控器失效时,温度超过安全值时,温度保险丝熔断,电路断开,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

参见图1、图4,在本实施例中,进水阀11设有一个接入口和两个供水口,接入口与自来水管连接,其中一个供水口通过冷水进水管12与注水盒的冷水出水口151连通;另一个供水口通过热水进水管13与不锈钢管142的一端连接,不锈钢管的另一端通过热水出水管16与注水盒的热水出水口152连通。

在本实施例中,即热式桶中桶洗衣机的进水流程如下:

1、小桶进热水流程:进水阀11热水端通电,水经过热水进水管13进入不锈钢管142,此时电加热管141通电加热,因铝壳143导热快,因此,水能够快速加热到设定温度,当温度达到可复位温控器145设定温度时,则断电停止加热,当温度低于可复位温控器145设定温度时,则通电加热。如此反复,确保水温即时保持在预设温度的范围内。热水经过热水出水管16从注水盒15的热水出水口152流出,流入到小桶内。

2、小桶进冷水流程:进水阀11冷水端通电,水经过冷水进水管12进入注水盒15,从注水盒的冷水出水口151流出,流入到小桶或大桶内。

参见图2,在本实施例中,电加热管141和不锈钢管142与铝壳143一体铸造成型。即时加热组件14采用铝铸造,将电加热管和不锈钢管在铸造模具内一体成型,从而提高换热量,降低能耗,且水电分离,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参见图4,在本实施例中,注水盒15的冷水出水口151大于注水盒15的热水出水口152。因热水流量比冷水流量低,且水流需要有一定射程才能流入小桶,因此,冷水出水口的开口大,热水出水口的开口小,从而可以确保冷水和热水都可以正常流入到小桶内。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上面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而非限制,虽然参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相关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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