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机机头倾倒操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200432发布日期:2021-12-25 02:39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缝纫机机头倾倒操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缝纫机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缝纫机机头倾倒操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2.缝纫机是用一根或多根缝纫线,在缝料上形成一种或多种线迹,使一层或多层缝料交织或缝合起来的机器,由于在需要保养或者机器出现故障时,为了方便操作者保养或检修缝纫机,现有的缝纫机一般可翻转地设置在台面上,以便于操作人员对缝纫机的底部进行相关作业。
3.然而,在实际作业过程中,由于现有的缝纫机缺少安全装置,当缝纫机机头相对台面翻转至适合操作人员作业的倾倒状态时,机头容易发生不受控制的回转事故,严重威胁操作人员的安全,且由于缝纫机本身精密性要求高,碰撞还容易导致缝纫机内部的零部件发生损坏,造成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改进的缝纫机机头倾倒操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
5.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缝纫机机头倾倒操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缝纫机的机头能够绕自身长度方向翻转地设置在台面上,安全防护装置包括设置在台面上且用于支撑翻转后机头的立柱,安全防护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机头或/和台面上且能够将机头与台面形成自锁的锁定件,其中在立柱支撑机头时,锁定件处于触发状态,若机头回转,锁定件形成自锁。
7.优选地,锁定件具有固定端部和自由卡合端部,其中固定端部与机头和台面两者中的一个相连接,自由卡合端部为自由端,且能够将机头和台面相对锁定。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和优选方面,锁定件为弹性片,弹性片包括片本体、形成在片本体两端部的固定端部和自由卡合端部,其中片本体保持着自由卡合端部自机头和台面之间向外运动的趋势。这样一来,一旦机头和台面翻转脱开中,自由卡合端部能够恢复自由。
9.具体的,固定端部固定在机头的一侧,自由卡合端部抵触在对应侧部台面边缘部的内壁,当机头翻转调节时,自由卡合端部失去台面边缘部限制后向外自由弹出设置;弹性片自锁时,自由卡合端部卡合在对应侧台面边缘部。这样设置,当机头翻转后,弹性片能够自动弹出,防止操作人员作业前遗漏,提高安全性。
10.具体的,自由卡合端部包括自片本体远离固定端部的端部向内弯折的第一折边、自第一折边远离片本体的端部向下弯折的第二折边,其中第一折边和第二折边形成卡扣部,卡扣部卡合支撑在台面边缘部的内壁和表面。这样设置,自锁时,锁定件对机头的支撑性好,稳定性高。
11.进一步的,台面边缘部的内壁和表面之间形成的角度为直角,第一折边和第二折边形成的角度为β,其中β≤90
°
。这样设置,第一折边和第二折边所形成的卡口部与台面边缘部卡合效果好。
12.优选地,片本体与第一折边形成的角度为θ,其中θ≤β。
13.优选地,弹性片有两个,且对应设置在机头长度方向的两端部。这样设置,提高对机头的支撑稳定性。
14.优选地,在外力驱使自由卡合端部向机头和台面之间运动时,锁定件解锁。这样设置,作业完成后,方便工人将机头回转复位。
15.此外,立柱位于机头的后方,且至少一根,机头向后翻转,并在立柱的支撑下形成后翻定位支撑,若机头自后翻回转时,锁定件自锁。
16.由于以上技术方案的实施,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17.本实用新型机头倾倒操作时通过立柱形成有效支撑,并在锁定件释放和形成有效的自锁保护下,防止机头不受控制的回转,不仅提高机头倾倒操作的安全性,而且避免意外翻转带来的设备损坏率。
附图说明
18.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图1的右视示意图(缝纫机机头翻转并处于倾倒状态);
21.图3为图1的右视示意图(缝纫机机头回转并与台面相对锁定);
22.图4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23.其中:j、机头;t、台面;
24.1、立柱;
25.2、锁定件;20、片本体;21、固定端部;22、自由卡合端部;221、第一折边;222、第二折边。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技术。但是本技术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技术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技术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7.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
ꢀ“
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
28.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
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9.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30.在本技术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1.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32.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涉及缝纫机机头倾倒操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其包括立柱1和锁定件2。
33.本例中,缝纫机的机头j能够绕自身长度方向翻转地设置在台面t上。
34.结合图2所示,立柱1有一根,且固定设置在机头j后方的台面t上,机头j向后翻转,并在立柱1的支撑下形成后翻定位支撑,若机头j自后翻回转时,锁定件2自锁。
35.结合图3和图4所示,锁定件2设置在机头j上且能够将机头j与台面t形成自锁,其中在立柱1支撑机头j时,锁定件2处于触发状态,若机头j回转,锁定件2形成自锁。
36.具体的,锁定件2为弹性片。
37.本例中,锁定件2有一个,并设置在机头j长度方向的端部。当然,锁定件2也可以有两个,且对称分布在机头j的相对两端部。
38.锁定件2包括片本体20、形成在片本体20两端部的固定端部21和自由卡合端部22,其中片本体20保持着自由卡合端部22自机头j和台面t之间向外运动的趋势。
39.具体的,固定端部21通过两颗m5螺栓固定在机头j的一侧。
40.具体的,自由卡合端部22为自由端,并抵触在对应侧部台面t边缘部的内壁,当机头j翻转调节时,自由卡合端部22失去台面t边缘部限制后向外自由弹出设置;弹性片自锁时,自由卡合端部22卡合在对应侧台面t边缘部,将机头j和台面t相对锁定。这样设置,当机头翻转后,弹性片能够自动弹出,防止操作人员作业前遗漏,提高安全性。
41.自由卡合端部22包括自片本体20远离固定端部21的端部向内弯折的第一折边221、自第一折边221远离片本体20的端部向下弯折的第二折边222,其中第一折边221和第二折边222形成卡扣部,卡扣部卡合支撑在台面t边缘部的内壁和表面。这样设置,自锁时,锁定件对机头的支撑性好,稳定性高。
42.进一步的,台面t边缘部的内壁和表面之间形成的角度为直角,第一折边221和第二折边222形成的角度为β,其中β=90
°
。这样设置,第一折边和第二折边所形成的卡口部与
台面边缘部卡合效果好。
43.同时,片本体20与第一折边221形成的角度为θ,其中θ=60
°

44.本例中,通过β和θ的设置,使得自由卡合端部22具有特定的形状,这样一来,自身的强度有保证,而且,在形成自锁时,通过保持相对张紧模式下进行面面卡合,以确保机头和台面之间锁定的稳定性。
45.此外,在外力驱使自由卡合端部22向机头j和台面t之间运动时,锁定件2相对解锁,操作简单,方便工人将机头回转复位。
46.因此,本实施例具有以下优势:
47.1、机头倾倒操作时通过立柱形成有效支撑,并在弹性片释放和形成有效的自锁保护下,防止机头不受控制的回转,不仅提高机头倾倒操作的安全性,而且避免意外翻转带来的设备损坏率;
48.2、弹性片的自由卡合端部释放过程简单,只要失去台面的限制后,自由卡合端部即可自由设置,同时在对应折边所形成的角度限制下,不仅能够提高自身的强度,而且还能够改善自锁的锁紧力;
49.3、向内抵触自由卡合端部即可实施解锁,因此,十分方便工人将机头回转复位。
50.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做了详尽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的实施例。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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