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吊顶天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2537阅读:3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吊顶天花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吊顶天花,包括第一吊杆、第二吊杆、第三吊杆、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及第三石膏板,第一吊杆、第二吊杆及第三吊杆依次间隔排列设置,第一石膏板固定连接于第一吊杆,第一石膏板设第一光源,第一光源的出光端朝向第一吊杆,第二石膏板位于第一吊杆及所述第二吊杆之间,第三石膏板为弧形石膏板,第三石膏板的弧形两端分别连接于第二石膏板与第三吊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吊顶天花通过设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及第三石膏板,替代现有的采用一整块石膏板的设计,造型多样。同时,该第三石膏板为弧形石膏板,从而使吊顶天花的整体装饰效果更佳,替代现有的采用一整块石膏板只能直线安装的设计,满足了用户的多样化造型需求。
【专利说明】
一种吊顶天花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装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吊顶天花。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在建筑装饰领域中,天花的结构通常采用一整块的石膏板进行安装。采用这种方式,由于石膏板为一整块,结构过于单一,不符合用户的多样造型要求。同时,由于无法设置可以附加其他装饰板件的结构,只能单一使用,无法与其他附加装饰造型件配合。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符合用户的多样化造型要求的吊顶天花。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吊顶天花,所述吊顶天花包括第一吊杆、第二吊杆、第三吊杆、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以及第三石膏板,所述第一吊杆、第二吊杆以及第三吊杆依次间隔排列设置,所述第一石膏板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吊杆,所述第一石膏板上设置有第一光源,并且所述第一光源的出光端朝向所述第一吊杆,所述第二石膏板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石膏板,并且所述第二石膏板位于所述第一吊杆以及所述第二吊杆之间,所述第三石膏板为弧形石膏板,并且所述第三石膏板的弧形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第二石膏板与所述第三吊杆。
[0005]其中,所述第一石膏板包括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与所述第一部分垂直设置,所述第二部分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吊杆。
[0006]其中,所述第二部分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第一部分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与所述第二部分形成一收容部,所述第一光源位于所述收容部内。
[0007]其中,所述第二部分上还设置有一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支撑板以及所述第二部分,并且所述第一连接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支撑板以及所述第二部分呈夹角设置。
[0008]其中,所述第二石膏板包括水平部分以及竖直部分,所述水平部分位于所述第一吊杆以及第二吊杆之间,所述竖直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一石膏板设置,所述水平部分上设置有铝合金出风口,所述吊顶天花还包括两根并排设置的龙骨,所述铝合金出风口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两根龙骨。
[0009]其中,所述竖直部分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水平部分的第一延伸板,所述第三石膏板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一延伸板。
[0010]其中,所述第一延伸板与所述竖直部分之间设置有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延伸板以及竖直部分呈夹角设置。
[0011]其中,所述第三石膏板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第一延伸板的第二延伸板,所述第二延伸板上设置有第二光源,并且所述第二光源的出光方向朝向所述第三吊杆。
[0012]其中,所述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以及第三石膏板上均设置有乳胶漆。
[0013]其中,所述第一光源为LED灯带。
[00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吊顶天花通过设置第一吊杆、第二吊杆以及第三吊杆,然后对应设置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以及第三石膏板。替代现有的采用一整块石膏板的设计,造型多样。同时,在第一石膏板上设置有第一光源,能够满足用户的照明需求。此外,该第三石膏板为弧形石膏板,从而能够使得吊顶天花的整体装饰效果更佳,替代了现有的采用一整块石膏板只能直线安装的设计,满足了用户的多样化造型需求。
【附图说明】
一种吊顶天花的制作方法附图
[00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6]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吊顶天花的结构示意图;
[0017]图2是图1的II向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19]请一并参阅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吊顶天花100,所述吊顶天花100包括第一吊杆10、第二吊杆20、第三吊杆30、第一石膏板40、第二石膏板50以及第三石膏板60,所述第一吊杆10、第二吊杆20以及第三吊杆30依次间隔排列设置,所述第一石膏板40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吊杆10,所述第一石膏板40上设置有第一光源41,并且所述第一光源41的出光端朝向所述第一吊杆10。所述第二石膏板50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石膏板40,并且所述第二石膏板50位于所述第一吊杆10以及所述第二吊杆20之间。所述第三石膏板60为弧形石膏板,并且所述第三石膏板60的弧形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第二石膏板50与所述第二吊杆30。
[0020]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吊杆10、第二吊杆20以及第三吊杆30的一端均固定连接于楼板或者天花板上。所述第一吊杆10、第二吊杆20以及第三吊杆30之间的间距可根据所述吊顶天花的整体面积调整设置。优选地,所述第二吊杆20至所述第一吊杆10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二吊杆20至所述第三吊杆30的距离,以使所述第二石膏板50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一石膏板40以及第三石膏板60的面积。
[0021]所述第一石膏板40上设置有乳胶漆42。本实施例中,所述乳胶漆42为白色乳胶漆,以保护所述第一石膏板40的表面不受损坏的同时,也能够增强所述第一石膏板40的装饰效果。所述第一石膏板40包括第一部分43以及第二部分44,所述第二部分44与所述第一部分43垂直设置,所述第二部分44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吊杆10。具体地,所述第二部分44沿竖直方向设置,所述第一部分43沿水平方向设置。所述第二部分44与所述第一部分43的连接处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吊杆10,从而能够实现所述第一吊杆10将所述第一石膏板40固定的效果。优选地,为了便于安装以及后续维修拆卸,所述第一石膏板40通过螺钉与所述第一吊杆10固定连接。
[0022]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部分44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第一部分43的支撑板441,所述支撑板441与所述第二部分44形成一收容部,所述第一光源41位于所述收容部内。具体地,所述支撑板441的材质与所述第一石膏板40的材质相同,并且所述支撑板441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一部分43的长度。所述支撑板441与所述第二部分44形成一开放的收容部,用以设置所述第一光源41,从而使得用户在观看时,无法观看到所述第一光源41的位置所在,但却能够观看到有光源照射至天花板的效果。优选地,所述第一光源41为LED灯带,以满足用户的照明需求的同时,也能够完全的隐藏于所述收容部内。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光源41还可为LED灯管。
[0023]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部分44上还设置有第一连接板442,所述第一连接板442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支撑板441以及所述第二部分44,并且所述第一连接板442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支撑板441以及所述第二部分44呈夹角设置。具体地,所述第一连接板442与所述支撑板441以及所述第二部分44之间所成的夹角的角度一致,以增强所述支撑板441以及所述第二部分44的强度。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板442的材质为乳胶漆,并且所述第一连接板442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支撑板441以及所述第二部分44的连接处设置有玫瑰金石饰面,以增强其装饰效果。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板442的材质还可为石膏。
[0024]所述第二石膏板50包括水平部分51以及竖直部分52,所述水平部分51位于所述第一吊杆10以及第二吊杆20之间。所述竖直部分52平行于所述第一石膏板40设置,所述水平部分51上设置有铝合金出风口511。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石膏板50上设置有乳胶漆53,并且所述乳胶漆53为白色乳胶漆,以保护所述第二石膏板50的表面不受损坏的同时,也能够增强所述第二石膏板50的整体装饰效果。所述水平部分51的长度大小等于所述第一吊杆10至所述第二吊杆20的距离。所述水平部分51上设置有所述铝合金出风口511,以便于在所述天花板或者楼板上设置电器时,能够通过所述铝合金出风口 511出风。具体地,所述吊顶天花100还包括两根并排设置的龙骨70,所述铝合金出风口 511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两根龙骨70,从而能够将所述铝合金出风口 511固定,防止所述铝合金出风口 511出现移位现象。优选地,所述两根龙骨70位于所述第一吊杆10以及第二吊杆20之间,并且所述两根龙骨70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第二吊杆20至所述第一吊杆10的距离。
[0025]所述竖直部分52平行于所述第一石膏板40的第二部分44设置。本实施例中,所述竖直部分52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吊杆20,以便于通过所述第二吊杆20将所述第二石膏板50固定。优选的,所述竖直部分52通过螺钉与所述第二吊杆20固定连接,以便于安装以及后续维修拆卸。
[0026]进一步地,所述竖直部分52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水平部分51的第一延伸板521,所述第三石膏板60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一延伸板521。具体地,所述第一延伸板521的材质与所述第二石膏板50的材质一致,以保持所述第二石膏板50的整体材质一致性效果。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延伸板521的材质还可为乳胶漆或者阻燃板。
[0027]所述第一延伸板521与所述竖直部分52之间设置有第二连接板522,所述第二连接板522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延伸板521以及所述竖直部分52呈夹角设置。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连接板522的材质为乳胶漆。所述第二连接板522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延伸板521以及竖直部分52之间形成的夹角角度相等。所述第二连接板522用以增强所述第一延伸板521以及竖直部分52的强度。
[0028]所述第三石膏板60与所述第一延伸板521以及所述第三吊杆30固定连接。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石膏板60上设置有乳胶漆61,并且所述乳胶漆61为白色乳胶漆,以便于保护所述第三石膏板60的表面不受损坏,同时,也能使得所述第三石膏板60在外观上与所述第一石膏板40以及第二石膏板50具有相同的外观装饰效果。具体地,为了使得所述吊顶天花100的整体装饰效果更佳,所述第三石膏板60采用弧形石膏板,从而解决了现有的采用一整块平面的石膏板而导致吊顶天花100整体造型单一的缺陷,满足了用户造型多样化的需求。
[0029]进一步地,所述第三石膏板60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第一延伸板521的第二延伸板62,所述第二延伸板62上设置有第二光源621,并且所述第二光源621的出光方向朝向所述第三吊杆30。具体地,所述第二延伸板62的材质与所述第一延伸板521的材质一致。所述第二延伸板62与所述第三石膏板60之间形成一收容空间,所述第二光源621位于所述收容空间内,以达到隐藏所述第二光源621的效果。优选地,所述第二光源621采用LED灯带。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光源621还可采用LED灯管,并且所述第二光源621的个数还可为不止一个,且所述第二光源621可发出不同颜色的光线,以进一步增强所述吊顶天花100的灯光效果。
[0030]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吊顶天花通过设置第一吊杆、第二吊杆以及第三吊杆,然后对应设置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以及第三石膏板。替代现有的采用一整块石膏板的设计,造型多样。同时,在第一石膏板上设置有第一光源,能够满足用户的照明需求。此外,该第三石膏板为弧形石膏板,从而能够使得吊顶天花的整体装饰效果更佳,替代了现有的采用一整块石膏板只能直线安装的设计,满足了用户的多样化造型需求。
[0031]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顶天花包括第一吊杆、第二吊杆、第三吊杆、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以及第三石膏板,所述第一吊杆、第二吊杆以及第三吊杆依次间隔排列设置,所述第一石膏板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吊杆,所述第一石膏板上设置有第一光源,并且所述第一光源的出光端朝向所述第一吊杆,所述第二石膏板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石膏板,并且所述第二石膏板位于所述第一吊杆以及所述第二吊杆之间,所述第三石膏板为弧形石膏板,并且所述第三石膏板的弧形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第二石膏板与所述第三吊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石膏板包括第一部分以及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与所述第一部分垂直设置,所述第二部分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吊杆。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第一部分的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与所述第二部分形成一收容部,所述第一光源位于所述收容部内。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上还设置有一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支撑板以及所述第二部分,并且所述第一连接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支撑板以及所述第二部分呈夹角设置。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石膏板包括水平部分以及竖直部分,所述水平部分位于所述第一吊杆以及第二吊杆之间,所述竖直部分平行于所述第一石膏板设置,所述水平部分上设置有铝合金出风口,所述吊顶天花还包括两根并排设置的龙骨,所述铝合金出风口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所述两根龙骨。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部分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水平部分的第一延伸板,所述第三石膏板的一端连接于所述第一延伸板。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板与所述竖直部分之间设置有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延伸板以及竖直部分呈夹角设置。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石膏板上设置有平行于所述第一延伸板的第二延伸板,所述第二延伸板上设置有第二光源,并且所述第二光源的出光方向朝向所述第三吊杆。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石膏板、第二石膏板以及第三石膏板上均设置有乳胶漆。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吊顶天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源为LED灯带。
【文档编号】F21Y115/10GK205712666SQ201620140131
【公开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请日】2016年2月24日
【发明人】曾夏洋
【申请人】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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