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式地基阳光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9283阅读:177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桩式地基阳光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主要由骨架材料(不锈钢、碳钢、铝合金、 塑钢、木方等)和透光材料(钢化玻璃、普通玻璃、真空玻璃、阳光板等)建 造而成的,使人能充分利用光能并享受大自然环境的一种房屋。
背景技术
目前的现有技术中,在有冻土层的(季节性或长年)地区和软土 层地区建造阳光房时,为防止因土层冻胀和地基沉降而使建筑物受损害, 一般都是投入大量资金采用砂石水泥灌浆法槁地基工程,使得建筑成本居高不下;至 于桩式托换技术,是指对既有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降时采用的一种地基处理技 术;对于塑膜阳光房虽不用搞地基工程,但由于塑膜较玻璃透光性能差且易于 破损和风化,几乎每年都要更换,同时刮风时塑膜搌荡会发出令人心烦的噪音, 实在过于简陋和烦瑣。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种结构简单、低成本、桩式地基阳光房。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1、针对阳光房单位空间比传统建筑物用料少、质量小、整体轻盈等特点, 采用桩式地基技术,即在阳光房地基中埋入若干个棱台或圆台状混凝土水泥桩, 使桩体大头在下、小头在上且小头平面与地基平面水平。小头直径?-]2厘米. 大小头直径比一般在3:1。桩体间距1.2-1.8米,桩体高因本地冻土层深度和:1二 质而定,一般在50-200厘米。阳光房建筑在这样的桩式地基上。2、在水泥桩间 按地基线挖地槽,槽深12-lt,厘米(侬本地土层冻胀程度而定),将用塑和i、水 泥、瓷质等材料做成的槽体构件放入地槽中,槽口向上,槽宽略宽于阳光房墙体,催阳光房底裙下沿插入槽体2厘米以上,从而使阳光房不发生水平移动;阳光處底裙下沿与槽底之间有10-14厘米间隙,为缓冲区,从而保证了在土层发生冻
胀时,阳光房不会受到损害。3、阳光房底裙部位用彩钢板等板材围制成一体化结构,高度30-50厘米,以增加阳光房墙沐的刚度和强度。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使阳光房不会因土层冻胀和沉降而受到损害,同时,可以大大降低土层有冻胀危害地区和软土层地区建造阳光房的成本(一般比用传统方法可节约总体造价20%-30W,为使阳光房大众化的健康发展造创了有利技术条件。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立体构造图。图中[l]、骨架材料;[2]、透光材料;[3]、底裙;[4]、槽体;[5]、水 泥桩。
具体实施方式
在附图中1、在阳光房地基中埋入棱台或圆台状混凝土水泥桩[5],使桩体 大头在下、小头在上且小头平面与地基平面水平。小头直径8-12厘米,大小头 直径比一般在3: 1。桩体间距1. 2-1. 8米,桩体高因本地冻土层深度和土质而定, 一般在50-200厘米 阳光房建筑在这样的桩式地基上。2、在水泥桩[5]间按地 基线挖地槽,槽深12-16厘米(依本地土层冻胀程度而定),将用塑料、水泥、 瓷质等材料做成的槽体[4]构件放入地槽中,槽口向上,槽宽略宽于阳光房墙体, 使阳光房底裙[3]下沿插入槽体[4]2厘米以上,从而使阳光房不发生水平移动; 阳光房底裙[3]下沿与槽底之间有10-14厘米间隙,为缓冲区,从而保证了在土 层发生冻胀时,阳光房不会受到损害。3、阳光房底裙[3]部位用彩钢板等板材 围制成一体化结构,高度30-50厘米,以增加阳光房墙体的刚度和强度。
权利要求1、一种桩式地基阳光房,主要由骨架材料[1]和透光材料[2]建造而成,其特征在于该种阳光房地基是桩式结构,即在阳光房地基中埋入若干个棱台或圆台状混凝土水泥桩[5],使桩体大头在下、小头在上且小头平面与地基平面水平;小头直径8-12厘米,大头与小头直径比一般在3∶1;桩体间距1.2-1.8米;桩体高一般在50-200厘米。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阳光房,其特征是在水泥桩[5]间按 地基线挖地槽,槽深12-16厘米,将用塑料、水泥或瓷质材料做成的 槽体[4]构件放入地槽中,槽口向上,槽宽略宽于阳光房墙体,使阳光 房底裙[3]下沿插入槽体[4] 2厘米以上,从而使阳光房不发生水平移 动;阳光房底裙[3]下沿与槽底之间有10-14厘米间隙,为缓冲区, 从而保证了在土层发生冻胀时,阳光房不会受到损害。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主要由骨架材料和透光材料建造而成的桩式地基阳光房,适合于在有冻土层和软土层地区建筑。本实用新型由房体、底裙[3]、水泥桩[5]、槽体[4]等部分组成,其特点是1.在地基中埋入若干个棱台或圆台状混凝土水泥桩[5],使桩体大头在下、小头在上且小头平面与地基平面水平。2.在水泥桩[5]间按地基线挖地槽,将用塑料等材料做成的槽体[4]构件放入地槽中,槽口向上,槽宽略宽于墙体,使底裙[3]下沿插入槽体[4];底裙[3]下沿与槽底之间有间隙,在土层发生冻胀时,阳光房不会受到损害。
文档编号E04H1/00GK201033947SQ20072011530
公开日2008年3月12日 申请日期2007年1月1日 优先权日2007年1月1日
发明者高利民 申请人:高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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