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253阅读:5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技术领域[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装饰装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经常会产生变形,导致建筑物及装饰物开裂甚至破坏, 而变形缝则是针对建筑物变形而预留的构造缝。[0003]在变形缝处,要求建筑物的屋顶、楼板层、墙体等地面以上部分全部断开,并在断开的两部分之间留出适当的缝隙,缝宽一般为25 450mm。[0004]但是,在室内屋顶吊顶装饰装修时,往往忽略了结构上设置变形缝的功能需求,用吊顶饰面板将变形缝覆盖,因此,在此后的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吊顶饰面板因建筑物变形而被拉裂的现象,无法避免。实用新型内容[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和可有效避免吊顶饰面板被拉裂的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000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包括屋顶和屋顶上预留的变形缝,所述变形缝两侧的屋顶上分别设有龙骨架,两侧龙骨架下面对应设有吊顶饰面板,两侧的吊顶饰面板之间预留有缝隙,缝隙处设有装饰条。[0007]所述装饰条为T形,T形装饰条与两侧吊顶饰面板的边沿通过密封胶粘结。[0008]所述龙骨架通过吊筋悬挂在屋顶上。[0009]所述吊顶饰面板通过挂件安装在龙骨架上。[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0011]1、本实用新型包括屋顶和屋顶上预留的变形缝,所述变形缝两侧的屋顶上分别设有龙骨架,两侧龙骨架下面对应设有吊顶饰面板,两侧的吊顶饰面板之间预留有缝隙,缝隙处设有装饰条,其结构简单,操作简便,成本低廉,当变形缝处有变形时,两侧的屋顶将带动各侧的吊顶饰面板产生位移,装饰条起到消化屋顶变形量的作用,不会对吊顶饰面板产生破坏;变形完成后,将装饰条拆下重新粘结安装,即可恢复吊顶饰面板的完整性,既符合规范要求,又安全可靠,使用效果好。[0012]2、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建筑物室内屋顶变形缝处石膏板吊顶、矿棉板吊顶、硅酸钙板吊顶、铝板吊顶等的安装,既符合规范要求,又可保证质量。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0014]图2为图1中装饰条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如图1和图2所示的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其包括屋顶1和屋顶1上预留的变形缝2,在变形缝2两侧的屋顶1上分别设有龙骨架41和龙骨架42,龙骨架41和龙骨架42通过吊筋3悬挂在屋顶1上,变形缝2两侧的吊筋3与变形缝2边缘的距离控制在 10(T300mm之间。龙骨架41和龙骨架42下面通过挂件5分别对应设有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两侧的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之间预留有l(Tl5mm的缝隙,以满足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的伸缩需求。在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之间的缝隙处设有装饰条8,装饰条8为T形,装饰条8也可以为Z型。装饰条8与两侧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的边沿通过密封胶9粘结,装饰条8与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的搭接宽度不小于20mm。[0016]在本实用新型中,当变形缝2处有变形时,两侧的屋顶1将带动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产生位移,装饰条8起到消化屋顶1变形量的作用,不会对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产生破坏;变形完成后,将装饰条8拆下重新粘结安装,即可恢复吊顶饰面板6和吊顶饰面板7的完整性。[0017]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建筑物室内屋顶变形缝处石膏板吊顶、矿棉板吊顶、硅酸钙板吊顶、铝板吊顶等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质量有保证。
权利要求1.一种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包括屋顶和屋顶上预留的变形缝,其特征在于 所述变形缝两侧的屋顶上分别设有龙骨架,两侧龙骨架下面对应设有吊顶饰面板,两侧的吊顶饰面板之间预留有缝隙,缝隙处设有装饰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条为T形, T形装饰条与两侧吊顶饰面板的边沿通过密封胶粘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龙骨架通过吊筋悬挂在屋顶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顶饰面板通过挂件安装在龙骨架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屋顶变形缝处吊顶安装结构,包括屋顶和屋顶上预留的变形缝,所述变形缝两侧的屋顶上分别设有龙骨架,两侧龙骨架下面对应设有吊顶饰面板,两侧的吊顶饰面板之间预留有缝隙,缝隙处设有装饰条。当变形缝处有变形时,两侧的屋顶将带动各侧的吊顶饰面板产生位移,装饰条起到消化屋顶变形量的作用,不会对吊顶饰面板产生破坏;变形完成后,将装饰条拆下重新粘结安装,即可恢复吊顶饰面板的完整性,其结构简单,操作简便,成本低廉,既符合规范要求,又安全可靠,使用效果好。
文档编号E04B9/18GK202324290SQ201120460319
公开日2012年7月11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1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18日
发明者焦振宏, 王丹, 王浩, 白梅, 葛艳艳, 陈婷 申请人: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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