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旋转楼梯支撑龙骨。
背景技术:
在小区跃层住宅中,住户为了增加室内的使用面积,多会选择在室内安装旋转楼梯,盘旋的旋转楼梯可以减少占用面积,且外观较为时尚美观。
现有技术中的旋转楼梯采用龙骨和台阶的组合形式,台阶被固定在龙骨上,在人们通过台阶上楼时,龙骨承受较大的径向力,龙骨被向外拉动,如果龙骨的强度较低,则容易被拉弯,现有技术中的龙骨为一根简单的钢管件,其顶部和底部的紧固能力有限,因此牢固度较差,同时能承受的径向力有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旋转楼梯支撑龙骨,该装置具有较强的紧固力,具有较强的抗径向力能力,使用寿命持久。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旋转楼梯支撑龙骨,包括支撑立柱,及焊接固定在所述支撑立柱顶部和底部外圈位置处的支撑盘,所述支撑盘的盘面上环形设置有三个以上的第一安装孔,所述支撑盘的外圈上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延伸至所述第一安装孔,在所述固定槽内设置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安装孔之间配合有第一紧固螺丝,所述固定块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安装孔,在所述第二安装孔内配合有第二紧固螺丝,所述支撑立柱的内部轴向设置有三个以上的固定盘,所述固定盘的中心位置处设置有第一固定孔,所述固定盘的盘面上环形设置有第二固定孔,在所述支撑立柱内设置有第一支撑钢件和第二支撑钢件,所述第一支撑钢件依此贯穿所述第一固定孔,所述第二支撑钢件依此贯穿所述第 二固定孔。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撑立柱的外径为15cm-25cm,所述支撑立柱的内径为10cm-15cm。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撑盘的外圈位置处具有的倒角。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盘与所述支撑立柱焊接固定,所述固定盘的厚度为0.5cm-2.5cm。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固定孔的孔径大于所述第二固定孔的孔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使用时,通过支撑盘可以增加支撑立柱的接地面积,通过第一紧固螺丝和第二紧固螺丝的紧固力,可以增加支撑盘与地面之间的紧固力,通过在支撑立柱的内部设置第一支撑钢件和第二支撑钢件,可以增加支撑立柱的承受径向力的能力,减少弯曲,同时本装置便于拆装,制造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旋转楼梯支撑龙骨,包括支撑立柱1,及焊接固定在所述支撑立柱1顶部和底部外圈位置处的支撑盘2,所述支撑盘2的盘面上环形设置有三个以上的第一安装孔201,所述支撑盘2的外圈上开设有固定槽202,所述固定槽202延伸至所述第一安装孔201,在所述固定槽202内设置有固定块3,所述固定块3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安装孔201之间配合有第一紧固螺丝4,所述固定块3的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安装孔(未图示),在所述第二安装孔内配合有第二紧固螺丝5,所述支撑立柱1的内部轴向设置有三个以上的固定盘6,所述固定盘6的中心位置处设置有第一固定孔601,所述固定盘6的盘面上环形设置有第二固定孔602,在所述支撑立柱1内设置有第一支撑钢件7和第二支撑钢件8,所述第一支撑钢件7依此贯穿所述第一固定孔601,所述第二支撑钢件8依此贯穿所述第二固定孔602。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支撑立柱1的外径为25cm,所述支撑立柱1的内径为13cm。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支撑盘2的外圈位置处具有的倒角。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固定盘6与所述支撑立柱1焊接固定,所述固定盘6的厚度为1.5cm。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第一固定孔601的孔径大于所述第二固定孔602的孔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在使用时,通过支撑盘可以增加支撑立柱的接地面积,通过第一紧固螺丝和第二紧固螺丝的紧固力,可以增加支撑盘与地面之间的紧固力,通过在支撑立柱的内部设置第一支撑钢件和第二支撑钢件,可以增加支撑立柱的承受径向力的能力,减少弯曲,同时本装置便于拆装,制造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