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3855阅读:591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材料领域,尤其是指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



背景技术:

传统龙骨的对接口在安装过程中极易脱落,造成安装不便;且在人们进行装修时,带来了安全隐患。另外,传统龙骨系统精加工能力较差,从产品平整度、直线度,内应力等方面都不确保不产生变形等不良情况;传统龙骨抗腐蚀能力弱,使用寿命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突破传统生产技术,实现产品结构简单,又极好解决了安装时龙骨易脱落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面、承托面以及卡边;所述承托面与地面平行;所述安装面垂直设于承托面中部,安装面上设有若干个卡边口,所述卡边口垂直于承托面;所述卡边设于安装面的左侧边沿或右侧边沿且与安装面无缝连接,且卡边中部开设有倒钩;在龙骨组装时,卡边直接插进卡边口,倒钩卡扣在卡边口的一侧,这样,卡边紧锁于卡边口。

优选地,所述卡边呈长方形片状,所述倒钩置于卡边的左侧或右侧,呈凸起正方形片状。

优选地,所述卡扣式龙骨进一步包括保护膜,其将承托面底部完全封装,吊装后,龙骨不外露于天花板。

优选地,所述保护膜为锌层保护膜。

优选地,所述卡扣式龙骨的卡边口呈条形框形状,所述条形框为空心结构,设于安装面的上方且与安装面连接,防止卡边过度插进卡边口。

优选地,所述卡边宽度与卡边口长度相当,防止卡边从卡边口脱落。

优选地,所述安装面表面设有多个小凹凸面,增强其表面的粗糙度,使得龙骨组装不易滑落。

优选地,所述卡边口设有卡缝,将倒钩往下压,即可将龙骨快速拆卸,提高安装于拆卸效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包括安装面、承托面以及卡边;承托面与地面平行;安装面垂直设于承托面中部,安装面上设有若干个卡边口,卡边口垂直于承托面;卡边设于安装面的左侧边沿或右侧边沿且与安装面无缝连接,且卡边中部开设有倒钩;在龙骨组装时,卡边直接插进卡边口,倒钩卡扣在卡边口的一侧,这样,卡边紧锁于卡边口,解决了龙骨对接口在安装过程中易脱落的问题,使对接的龙骨之间结合更牢固;组装起来强度高,极大地增加了受力强度平整度、精密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的承托面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的加工模具及部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其中,包括安装面2、承托面1以及卡边3;所述承托面1与地面平行;所述安装面2垂直设于承托面1中部,安装面2上设有若干个卡边口5,所述卡边口5垂直于承托面1;所述卡边3设于安装面2的左侧边沿或右侧边沿且与安装面2无缝连接,且卡边3中部开设有倒钩4;在龙骨组装时,卡边3直接插进卡边口5,倒钩4卡扣在卡边口5的一侧,这样,卡边3紧锁于卡边口5。

优选地,所述卡边呈长方形片状,所述倒钩4置于卡边的左侧或右侧,呈凸起正方形片状。

优选地,所述卡扣式龙骨进一步包括保护膜,其将承托面1底部完全封装,吊装后,龙骨不外露于天花板。

优选地,所述保护膜为锌层保护膜。

优选地,所述卡扣式龙骨的卡边口5呈条形框形状,所述条形框为空心结构,设于安装面2的上方且与安装面2连接,防止卡边3过度插进卡边口5。

优选地,所述卡边宽度与卡边口5长度相当,防止卡边3从卡边口5脱落。

优选地,所述安装面2表面设有多个小凹凸面,增强其表面的粗糙度,使得龙骨组装不易滑落。

优选地,所述卡边口5设有卡缝6,将倒钩4往下压,即可将龙骨快速拆卸,提高安装于拆卸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加工过程:

A、在原有的龙骨冲口模具上增加凸点装置4、5,这样在冲压龙骨接口时,龙骨接口处就会形成一个类似倒钩。

B、在龙骨的安装面开设卡边,并增加凹凸面。

C、将龙骨的承托面底部上保护膜。

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卡扣式龙骨,包括安装面、承托面以及卡边;承托面与地面平行;安装面垂直设于承托面中部,安装面上设有若干个卡边口,卡边口垂直于承托面;卡边设于安装面的左侧边沿或右侧边沿且与安装面无缝连接,且卡边中部开设有倒钩;在龙骨组装时,卡边直接插进卡边口,倒钩卡扣在卡边口的一侧,这样,卡边紧锁于卡边口;解决龙骨对接口在安装过程中易脱落的问题,使对接的龙骨之间结合更牢固;组装起来强度高,极大地增加了受力强度平整度、精密度。

上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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