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
背景技术: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有时需要站在工作平台上进行操作。
有些工作平台例如1000kV架构检修平台仅仅是个水平面,缺少相应的安全措施,使得施工人员在工作平台上缺少安全保护,可能导致跌落等事故的出现。构成了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通过设置的挡脚板为站在工作平台上的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提高了工作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所述工作平台为由扭绞方钢构成的矩形网格平台,所述挡脚板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两侧,所述挡脚板的长度与所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一侧的长度相同,所述挡脚板高于所述工作平台的高度大于等于预设高度。
可选的,所述挡脚板还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另外两侧。
可选的,所述预设高度具体为180mm。
可选的,所述工作平台具体为1000kV架构检修平台。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以看出,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为由扭绞方钢构成的矩形网格平台,所述挡脚板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两侧,所述挡脚板的长度与所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一侧的长度相同,所述挡脚板的高度大于等于预设高度,通过设置的挡脚板为站在工作平台上的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若施工人员的位于所述工作平台的边缘时,可以通过挡脚板挡住施工人员的脚,防止施工人员从工作平台上跌落等情况发生,提高了工作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有时需要站在工作平台上进行操作。有些工作平台例如1000kV架构检修平台仅仅是个水平面,缺少相应的安全措施,使得施工人员在工作平台上缺少安全保护,可能导致跌落等事故的出现。构成了安全隐患。
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为由扭绞方钢构成的矩形网格平台,所述挡脚板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两侧,所述挡脚板的长度与所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一侧的长度相同,所述挡脚板的高度大于等于预设高度,通过设置的挡脚板为站在工作平台上的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若施工人员的位于所述工作平台的边缘时,可以通过挡脚板挡住施工人员的脚,防止施工人员从工作平台上跌落等情况发生,提高了工作安全性。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的俯视图,所述工作平台10为由扭绞方钢构成的矩形网格平台,所述挡脚板20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10的两侧,所述挡脚板的长度与所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一侧的长度相同,所述挡脚板高于所述工作平台的高度大于等于预设高度。所述挡脚板的高度可以如图2所示。可选的所述预设高度具体为180mm。
有些具体应用场景下,为了增加挡脚板对施工人员的保护范围,可选的,所述挡脚板20还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10的另外两侧。这样所述工作平台10的四周都设置有挡脚板20,提高了安全性。
可选的,所述工作平台具体为1000kV架构检修平台。
可见,具有挡脚板的工作平台为由扭绞方钢构成的矩形网格平台,所述挡脚板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两侧,所述挡脚板的长度与所设置在所述工作平台的一侧的长度相同,所述挡脚板的高度大于等于预设高度,通过设置的挡脚板为站在工作平台上的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若施工人员的位于所述工作平台的边缘时,可以通过挡脚板挡住施工人员的脚,防止施工人员从工作平台上跌落等情况发生,提高了工作安全性。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以上所描述的设备及系统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