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70754阅读:312来源:国知局
一种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建筑建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露台用砂塑栏板墙。



背景技术:

现有的楼房露台为了保证安全,防止幼童由于看护不周不甚跌落的现象的发生,一般建造为高度1.5米以上的混凝土结构。这样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但是由于露台墙体的遮挡,露台上放置的一些盆栽绿植能够接受到的光照就会受限,从而影响正常的生长,进而造成观赏效果不佳。另外,如果将盆栽绿植直接放置在露台的顶面,虽然满足了生长必须的光照,但是在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时,易从上部滑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露台墙体不利于内部的盆栽吸收阳光,影响其正常生长,同时顶部放置盆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利于露台内部的盆栽吸收阳光,以保证观赏效果,同时便于在其顶部放置盆栽,且兼顾美观性和安全性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露台用砂塑栏板墙,包括:

c字型砂塑墙体,沿宽度方向的纵截面设置为上大下小的倒凸台状,且所述砂塑墙体的顶面上成型有若干个尺寸不一的、用于放置盆栽的凹槽;所述砂塑墙体包括若干个间隔设置的砂塑承重板和成型在所述砂塑承重板上的若干个砂塑隔板,若干个所述砂塑承重板在竖直方向上平行排布,若干个所述砂塑隔板在水平方向上平行间隔排布,且所述砂塑隔板垂直于所述砂塑承重板设置,相邻两个所述砂塑承重板上的砂塑隔板的分布方式为:所述砂塑隔板的一端与其中一个所述砂塑承重板连接固定,另一端与其中另一个所述砂塑承重板之间预留有间隙,由此形成交叉分布,从而将相邻两个所述砂塑承重板之间的空间分隔为彼此相通的若干个子空间;

c字型砂塑底座,设置在所述砂塑墙体的下方,且与所述砂塑承重板固定;

c字型护栏,设置在所述砂塑墙体的上方,且所述护栏包括相向设置的一对子护栏,一对所述子护栏沿所述砂塑墙体的顶面的边缘设置,从而将若干个所述凹槽夹持在内部,且一对所述子护栏沿长度方向的两个端部通过连接件可拆卸连接,所述子护栏的高度为10-20cm。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相邻两个所述砂塑承重板上的砂塑隔板的分布方式为:相邻两个所述砂塑隔板的其中一个的左端与左侧的所述砂塑承重板连接固定,另一个的右端与右侧的所述砂塑承重板连接固定。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相邻两个所述砂塑隔板之间的距离为5-8cm。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所述凹槽的深度为2-3cm,形状为圆形、椭圆形、长方形或正方形。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相邻两个所述凹槽之间的间距为8-15cm。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所述砂塑墙体的高度为1.2-1.5m。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所述砂塑墙体和所述砂塑底座一体成型。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所述护栏由若干个不锈钢管焊接形成。

所述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所述连接件为设置在位于端部的所述不锈钢管上的卡箍。

本发明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本发明提供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c字型砂塑墙体沿宽度方向的纵截面设置为上大下小的倒凸台状,且所述砂塑墙体的顶面上成型有若干个尺寸不一的、用于放置盆栽的凹槽。这样在尽量减小砂塑墙体在露台上的占用空间的前提下,增大了砂塑墙体顶部的面积,以便于摆放盆栽,同时凹槽的设置限制了盆栽的摆放位置,保证了盆栽放置的稳定性。所述砂塑墙体包括若干个间隔设置的砂塑承重板和成型在所述砂塑承重板上的若干个砂塑隔板,且所述砂塑隔板垂直于所述砂塑承重板设置,形成交叉排布。从而将间隔较大的砂塑承重板之间的空间分隔为若干个较小的子空间,这样阳光就会透过这些子空间照射在露台内部的盆栽上,使其正常生长,同时又避免了间隔较大时,幼童由于看护不周可能从中跌落的现象,提高了露台的安全性,且保留了一定的美观性。c字型护栏设置在所述砂塑墙体的上方,且所述护栏包括相向设置的一对子护栏,一对所述子护栏沿所述砂塑墙体的顶面的边缘设置,从而将若干个所述凹槽夹持在内部,防止了当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时,放置在砂塑墙体顶部的盆栽被刮落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露台的安全性。

2.本发明提供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相邻两个所述隔板的其中一个的左端与左侧的所述砂塑承重板连接固定,另一个的右端与右侧的所述砂塑承重板连接固定,在兼顾砂塑墙体的强度的同时,提高了露台的美观性。

3.本发明提供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所述凹槽的深度为2-3cm,形状为圆形、椭圆形、长方形或正方形。这样盆栽的下部由于凹槽的限制不会轻易发生移动,以保证摆放的稳定性,同时可以适用于不用形状的盆栽的摆放。

4.本发明提供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所述护栏由若干个不锈钢管焊接形成,所述连接件为设置在位于端部的所述不锈钢管上的卡箍。这样在保证安装的牢固性的前提下,提高了安装的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图1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砂塑墙体;2-外墙体;3-凹槽;4-砂塑底座;5-护栏;6-连接件;11-砂塑承重板;12-砂塑隔板;51-主管体;52-支管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如图1-3所示的露台用砂塑栏板墙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包括c字型砂塑墙体1,砂塑墙体1的两端与房屋的外墙体2连接固定,可以采用混凝土浇筑的形式实现固定;砂塑墙体1沿宽度方向的纵截面设置为上大下小的倒凸台状,即与露台地面相接触的一端面积小于顶面的面积;且所述砂塑墙体1的顶面上成型有若干个尺寸不一的、用于放置盆栽的凹槽3,凹槽3的成型位置可以位于同一条线上,也可以形成不规则的排布。所述砂塑墙体1包括若干个间隔设置的砂塑承重板11和成型在所述砂塑承重板11上的若干个砂塑隔板12,若干个所述砂塑承重板11在竖直方向上平行排布,相邻两个砂塑承重板11之间的间距为20-30cm,若干个所述砂塑隔板12在水平方向上平行间隔排布,且所述砂塑隔板12垂直于所述砂塑承重板11设置,即对于一个砂塑墙体1而言,砂塑承重板11和设置在上的若干个砂塑隔板12一体成型,且形成梳形排布;相邻两个所述砂塑承重板11上的砂塑隔板12的分布方式为:所述砂塑隔板12的一端与其中一个所述砂塑承重板11连接固定,另一端与其中另一个所述砂塑承重板11之间预留有间隙,间隙为8-10cm,由此相邻两个砂塑承重板11上的若干个砂塑隔板12形成交叉分布,从而将相邻两个所述砂塑承重板11之间的空间分隔为彼此相通的若干个子空间,既具有一定的透光性,又限制了空间的大小。

c字型砂塑底座4,设置在所述砂塑墙体1的下方,且与所述砂塑承重板11固定;砂塑底座4的宽度可以略大于砂塑墙体1底面的宽度,以保证支撑的牢固性和稳定性;砂塑底座4和露台地面可以采用混凝土浇筑的形式固定。

c字型护栏5,设置在所述砂塑墙体1的上方,且所述护栏5包括相向设置的一对子护栏,一对所述子护栏沿所述砂塑墙体1的顶面的边缘设置,在砂塑墙体1的顶面边缘可以预先成型有相应的安装槽,子护栏直接插接固定在安装槽中,从而将若干个所述凹槽3夹持在内部,即一对子护栏形成一个闭合的圆环;且一对所述子护栏沿长度方向的两个端部通过连接件6可拆卸连接,便于拆卸和安装;所述子护栏的高度为10-20cm,既能起到防护作用,又便于取放和浇灌盆栽。

本实施例中的砂塑墙体1和砂塑底座4均采用下述工艺制备:将50目的硅砂66g与硅灰石纤维8g混合均匀,制成组分a,将聚乙烯20g与磷酸三(2-氯乙基)酯8g和硅酸铝0.2g混合均匀,制成组分b;在180℃下,边搅拌组分a边缓慢加入组分b和硅胶7g,混合均匀后冷却造粒即得阻燃的砂塑墙体1和砂塑底座4。

作为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相邻两个所述砂塑承重板11上的砂塑隔板12的分布方式为:相邻两个所述砂塑隔板12的其中一个的左端与左侧的所述砂塑承重板11连接固定,另一个的右端与右侧的所述砂塑承重板11连接固定。若干个砂塑隔板12按照上述方式循环分布,既美观又安全。

具体地,相邻两个所述砂塑隔板12之间的距离为5-8cm,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尽量增大透光面积。所述凹槽3的深度为2-3cm,形状为圆形、椭圆形、长方形或正方形,适用于不同形状的盆栽的放置。相邻两个所述凹槽3之间的间距为8-15cm,以保证盆栽植物正常生长,互不影响。所述砂塑墙体1的高度为1.2-1.5m,既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又尽量减少了对砂塑墙体1后部空间的遮挡。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砂塑墙体1和所述砂塑底座4一体成型。根据实际需求制备相应尺寸的模板,并将冷却造粒后的砂塑材料填充在模板空间中,加压成型后,通过混凝土浇筑与房屋外墙体和露台地面固定。

作为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所述护栏5由若干个不锈钢管焊接形成,包括一个水平设置的主管体51和焊接在主管体51下方的若干个支管体52,若干个支管体52间隔平行排布,且相邻两个支管体52之间的间距为4-8cm。所述连接件6为设置在位于端部的所述不锈钢管上的卡箍,卡箍的数量可以为多个,自上而下固定在不锈钢管的不同位置,保证连接的可靠性。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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