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6266阅读:644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属于建筑结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铝单板是指经过铬化等处理后,再采用氟碳喷涂技术,加工形成的建筑装饰材料。氟碳涂料主要是指聚偏氟乙烯树脂,分底漆、面漆、清漆三种。喷涂过程一般分为二涂、三涂或四涂。氟碳涂层具有卓越的抗腐蚀性和耐候性,能抗酸雨、盐雾和各种空气污染物,耐冷热性能极好,能抵御强烈紫外线的照射,能长期保持不褪色、不粉化,使用寿命长。现目前铝单板在安装时,是把预装在扣板龙骨上的吊件,连同扣板龙骨紧贴轻钢龙骨成垂直方向扣在轻钢龙骨下面,扣板龙骨间距根据板型大小来确定,全部装完后必须调整至水平。但是,由于铝单板是在厂家加工成形,由于国内设备精度的关系,往往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不匹配的问题,误差较大,这样就导致安装后定位不准确,容易出现偏斜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现目前的铝单板在安装时存在误差较大,容易造成偏斜的问题,而提供一种能够方便调节定位,提高安装精度的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在墙体上的钢梁,所述钢梁是由横向设置的连接板和竖向设置的支撑板构成,在与连接板正对的墙体上安装有预埋板,所述连接板焊接固定在预埋板上,所述预埋板通过嵌入墙体内的锚栓固定在墙体的外侧面上,所述预埋板通过化学螺栓与锚栓连接固定;所述支撑板安装在连接板的正下方并与连接板垂直,所述支撑板的前端设有圆弧形,支撑板的下端为斜面,支撑板后端的高度大于支撑板前端的高度,所述支撑板的顶端与连接板焊接固定,支撑板的侧面与预埋板焊接固定,在所述支撑板的前端设有第一圆孔,在支撑板的后端设有第二圆孔;在所述连接板的上端安装有驳接爪,所述驳接爪的下端与连接板固定,驳接爪的上端与铝板连接,所述铝板与连接板平行,铝板的一端嵌入墙体内。

优化地,在所述连接板的底部还设有加劲板,所述加劲板的前端设有倒角,加劲板的后端焊接在预埋板上,所述加劲板与连接板贴紧。通过所述加劲板可以有效的提高连接板与支撑板之间的连接强度,避免受力不均。

优化地,在所述支撑板的中部还设有椭圆形的防变形孔。这里的防变形孔主要是为了防止热胀冷缩对支撑板造成的影响,有利于提高支撑板的稳定性。

优化地,所述铝板为双层结构,铝板的上层为铝合金板,铝板的下层为合金网。采用双层结构的铝板不仅可以提高承重能力,而且使用寿命也更长。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增设了定位结构,这样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调节安装位置和角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误差较大的问题,从而使得铝单板安装后能够具有较好的外观效果,整体也比较齐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仰视图。

图中,1—墙体,2—钢梁,21—连接板,22—支撑板,23—加劲板,3—预埋板,4—锚栓,5—化学螺栓,6—第一圆孔,7—第二圆孔,8—驳接爪,9—铝板,91—铝合金板,92—合金网,10—防变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包括固定在墙体1上的钢梁2,所述钢梁2是由横向设置的连接板21和竖向设置的支撑板22构成,在与连接板21正对的墙体1上安装有预埋板3,所述连接板21焊接固定在预埋板3上,所述预埋板3通过嵌入墙体1内的锚栓4固定在墙体1的外侧面上,所述预埋板3通过化学螺栓5与锚栓4连接固定;所述支撑板22安装在连接板21的正下方并与连接板21垂直,所述支撑板22的前端设有圆弧形,支撑板22的下端为斜面,支撑板22后端的高度大于支撑板22前端的高度,所述支撑板22的顶端与连接板21焊接固定,支撑板22的侧面与预埋板3焊接固定,在所述支撑板22的前端设有第一圆孔6,在支撑板22的后端设有第二圆孔7;这里第一圆孔6和第二圆孔7的作用在于防止支撑板22变形。在所述连接板21的上端安装有驳接爪8,所述驳接爪8的下端与连接板21固定,驳接爪8的上端与铝板9连接,所述铝板9与连接板21平行,铝板9的一端嵌入墙体1内。

参见图1和图2,在所述连接板21的底部还设有加劲板23,所述加劲板23的前端设有倒角,加劲板23的后端焊接在预埋板3上,所述加劲板23与连接板21贴紧。在所述支撑板22的中部还设有椭圆形的防变形孔10。所述铝板9为双层结构,铝板9的上层为铝合金板91,铝板的下层为合金网92。

本实用新型的铝单板建筑安装连接结构采用可调节的结构解决了安装中误差较大的问题,具有很好的实用价值。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技术方案,尽管申请人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的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不能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